专家:简政放权“一放到底”是关键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简政放权,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15-10-13 14:26

  日前,李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举措,打造公平规范便利的营商环境。会议认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对于打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创业创新清障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我国的简政放权工作推行两年多来取得了哪些成效?在此过程中,还存在着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又要如何应对?带着这些疑问,《财会信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

  简政放权成效大

  所谓简政放权,指的是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我国政府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

  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的“第一件大事”,简政放权于2013年首次提出,着力于为中央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锁定改革和管理的底数,放权对象既包括下一级政府,也包括社会、市场,改革的视角更加全面。还要求及时修改法律法规,确保简政放权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使改革的布局更为周密。而本届政府也在成立之初承诺,任期内至少要取消、下放现有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三分之一。截至目前,简政放权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如果盘点至今已经出台的简政放权政策就可以发现,我国的简政放权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释放市场活力。2013年,国务院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李总理也数次提到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例如,2013年4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决定再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2013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3年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决定再取消和下放95项行政审批事项,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随后,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2014年,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有21次是在部署“简政放权”推进工作,多次提到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财税金融、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放宽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同时,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也提前实现。例如,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情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让优惠政策落地,释放市场活力。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这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14年8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各部门晒出权力清单、开展社会评议的基础上,顺应群众期盼,有针对性地推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措施。为便利企业投资经营,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做到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遗留尾巴。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以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为重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向纵深。

  2015年,我国的简政放权向着更加深入的方向迈进。5月12日,国务院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减负松绑的新举措。9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几项重要举措:第一,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62项审批事项。年底前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此类事项,原则上全部取消。第二,对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等89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第三,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分工履行职责,协同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此外,建立工商部门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的“双告知”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禁入,织牢捍卫市场秩序的“天网”。

  可以说,简政放权工作推行以来,已为我国很多领域带来了巨变。

  “一放到底”是关键

  简政放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两年多来,确实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这一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些政策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著名经济学家余丰慧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向记者分析了目前简政放权工作的问题:

  第一,这几年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但地方在执行上却存在滞后的情况,很多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

  第二,简政放权的力度还需要继续加大。现在只是将原来属于国家层面,如国家部委等机构的审批权下放到了省一级政府机构,却并没有完全放权给社会和市场。简单来看,现在只是由国家级审批改为了省一级的审批,或者是地市级的审批。审批权限门槛的放宽并不是很彻底。

  第三,一些关键层面的政策,不但没有放开反而有所收紧。例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在社会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国家出台了由人民银行牵头,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使这一市场的发展活力受到约束。但实际上互联网金融的混乱只局限于P2P版块,并且现在P2P也正在向着一个良性的轨道发展。政府在没有对一个新事物进行彻底、详细观察的前提下就出台监管办法,其实并不是很妥当的行为,将来可能会出现监管政策与实际发展不相符合这样“驴头不对马嘴”的情况。

  因此,余丰慧认为,为了确保简政放权的顺利推进,国家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并使其切实得到解决。为了彻底落实简政放权相关政策,在实行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调研这些辅助手段之外,最关键的,首先,还是国务院在放权时就要“一放到底”,不给层层地方机构留“耍花样”的余地,不单单只是放权到省这一级,而是彻底交给市场,这样才能使市场得到最大的活力。从行政审批事项来看,许多事项其实不需要地方审批,由市场自行调节就足够了,政府只需要把控事中事后监管。其次,解决政策落实问题的另一个重点就是不要设置门槛,以彻底释放市场活力。再次,就是按照中央政府的部署,尽快出台负面清单。政府只需要规定企业哪些业务不可以做,其他没有规定的部分都可以做,这样地方有关部门才无法阻碍简政放权的落实。最后,就是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积极利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例如国务院正在推行的网上审批,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程序化、互联网化的手段可以使权力滋长的空间不断缩小,有效维护简政放权的成果。

  余丰慧还强调,对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监管部门一定要进行综合的观察和了解,给予其一个能够充分发展和完善的空间,而不是急于出台监管办法,遏制其成长。例如,目前在简政放权进程中“互联网+”这种新业态的出现。

  余丰慧还特别提到最近上海出台的针对专车的管理办法。他说,此举标志着上海在地方性简政放权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个管理办法所设定的限制条件比较宽泛,对企业的限制很小,在激发专车市场活力方面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他认为,从上海的事例就能发现,新兴的业态也可以由政府出面来证明其合法地位,这是好的一方面。但需要注意的就是防止其他地区纷纷效仿上海出台针对新业态的监管措施,却并没有设置宽松的条件,而是提高门槛将新业态的发展打压下去。总之,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国家必须确保将权力切切实实交给了市场,不再收回,要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在这一方面,我国目前做的并不好,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本报记者 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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