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查违规买卖股票 两家公司股东被罚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金通灵,股东,证监会
  • 发布时间:2015-10-13 15:14

  近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监管力度加大,不过仍有上市公司股东“自踩雷区”。近日,金通灵和同大股份两家公司的高管就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遭到了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金通灵两高管敏感期违规买卖100股

  金通灵10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高管冯兰江、金振明的证券账户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涉及数量均为100股,二人被各罚1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总经理助理冯兰江之子在未通知冯兰江的情况下,于9月28日卖出公司股票100股,成交均价22.51元,减持金额为2251元。“冯兰江”证券账户于9月9日买入公司股票500股,又于9月28日卖出100股,导致其构成短线交易。同时,减持时间处于公司信息敏感期,造成违规。目前冯兰江尚持有公司股票400股。

  另一当事人公司副总经理金振明,同样因亲属操作而导致违规。其配偶在未通知其本人的情况下,于9月30日操纵“金振明”证券账户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成交均价23.06元,增持金额为2306元。因增持时间处于公司信息敏感期,造成违规。金振明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00股。

  数量都不大,有点“小打小闹”。但冯兰江、金振明二人仍被责令深刻反省,并约束其家属股票交易行为,同时被处以警告处分,罚款1万元。另外,冯兰江所得收益201元被没收。

  有趣的是,冯兰江原有500股的买入时间为9月9日,正处于大股东“兜底”买入区间。金通灵控股股东季伟和季维东承诺,公司员工在9月8日至9月15日买入公司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亏损由其全额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大股东承诺后效果立显,第二日便止住跌势,9月8日至10月8日累计涨幅达37.78%。10月8日上涨7.22%,收于24.8元/股。

  同大股份股东违规减持74.18万股

  无独有偶,9月29日,同大股份(300321)也在公告中披露了公司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

  公告显示,同大股份股东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穗富”)管理的系列基金于今年9月7日~25日,通过竞价方式以48.77元/股的均价累计减持公司流通股合计74.18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为1.67%。

  据了解,在此次减持前,广州穗富管理的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303.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而在此次减持后,其持股数为228.93万股,持股比例也下降到5.16%。

  同大股份半年报显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7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信托-穗富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别位列同大股份第7~9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0.88%、0.84%、0.84%。

  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穗富此次减持显然违法了证监会此前的规定。同大股份也在公告中提到,此次减持行为违反了证监会有关文件,即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此外,广州穗富此次减持也并未遵守其今年7月10日做出的6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

  (记者 赵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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