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披露称,分众传媒同意支付3460万美元罚金,同时分众传媒董事长江南春将支付2100万美元作为罚金和不当获利所得,了结一桩涉嫌虚假披露的官司。
据悉,分众传媒在2010年3月披露了一项奖励计划,公司对全资子公司Allyes Online Media Holdings Ltd.(下称“Allyes”)进行了管理层收购(MBO)。根据该计划,包括江南春在内的分众传媒管理层将以1330万美元买下分众传媒持有的Allyes38%股份,以此推算,Allyes整体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美元。
然而,2010年7月,分众传媒又披露称,一家私募公司同意以1.24亿美元收购Allyes62%的控股权。这意味着,Allyes的整体估值为2亿美元。分众传媒和此前参与MBO的高管和股东都向收购者出售了部分Allyes股份。短短4个月时间,Allyes的估值竟然增长了约5倍,而这其中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江南春等公司高管,明显不合理的估值交易引发了SEC的调查。
对此,分众传媒及江南春表示,在公司管理层MBO之前对Allyes管理层和Silver Lake之间的收购事宜并不知情。
但最终,SEC的调查证据显示,分众传媒在公司管理层收购Allyes股权的交易完成之前,就已在与私募公司进行洽谈。交易谈判时间存在着严重重叠。同时,作为收购方的文件显示,其曾在Allyes的要求下暂缓收购谈判,来等待Allyes完成MBO。除此之外,江南春的身影也出现在两宗交易的多个环节,并无法自证不知情,或下令内部调查交易中可能存在的关联行为。
面对SEC的确凿证据,分众传媒及江南春最终选择支付巨额罚金与SEC达成和解。
而在分析人士看来,分众传媒支付巨额罚金无疑是为了给登陆A股市场扫清障碍。分众传媒此前已经将借壳方由宏达新材更换为七喜控股,回归A股志在必得,不允许出现更多差错。但公司及江南春在美国“花钱消灾”是否会影响到公司在A股的上市进程,依然值得市场关注。而作为中概股回归的标杆公司,分众传媒此前在内控方面暴露的不足,也值得投资人警惕。
(记者 赵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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