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商业银行全额清分的现状分析及建议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商业银行,现状分析,建议
  • 发布时间:2015-10-29 16:52

  现金清分是货币发行和流通的重要环节,对于保持和提升流通中人民币质量、维护人民币信誉具有重要意义。实现现金全额清分是商业银行积极履行人民币流通管理职责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举措。2013起苏州中支贯彻落实总分行有关文件精神,在辖区以对假币“零容忍”的态度,有计划、分步骤的推进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在推进商业银行全额清分的进程中,苏州中支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清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各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监督制度缺失。清分机清分标准不一致、现金清分质量层次不高、个别网点未完全实现全额清分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以实现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

  一、商业银行全额清分现状

  (一)建立全额清分制度保障和培训机制

  为有效落实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及做好人民币现金收付业务,各商业银行结合本行现金全额清分实际制定了现金清分操作流程、现金清分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组织辖内各现金清分中心及柜面人员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规章制度和人民币收付业务、反假币知识,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全额清分实施工作计划表,不定期抽取清分中心及营业机构进行现金收付情况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以此加强全额清分业务的有效落实。

  (二)采用多种清分模式,进一步加强清分工作

  目前苏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现金清分业务除工商银行采用部分外包结合自建清分中心集中清分外,其余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均采用业务外包的方式,江苏银行和兴业银行采取自建清分中心集中清分模式,苏州银行和五个县域农商行采取自建清分中心集中清分加营业网点独立清分的方式,其余商业银行采用营业网点独立清分的模式。商业银行自建现金清分中心以一个一级金库为中心,几个二级金库为分中心组成。各清分中心专门设立清分、整点间,设置专职现金清分、整点人员,保证现金清分、整点质量。

  (三)加大钞票处理机具的配备

  根据人行、各商业银行总行的现金收付两条线及现金全额清分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快配备冠字号码识别机具,逐步在全辖各营业机构配备高质量的钞票处理机具。2015年上半年,我市全辖共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1957个,已配备清分机营业网点1818个,集中清分现金整点中心38个。全辖营业网点共有各类清分机4002台,其中大型、中型清分机348台,硬币清分机6台。目前全辖清分中心集中清分和网点配备清分机独立清分每月业务量在100万捆左右,苏州银行业机构对外支付现金(含柜面支付、自动取款支付、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支付、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基本实现全额清分。

  (四)现金全额清分取得明显成效

  商业银行实行了收付“两条线”管理,对柜面收入的现金和对外支付的现金实行分开存放、物理隔离管理,回笼的现金经过专门整点和清分后对外支付或上缴现金整点中心集中清分,对外支付现金为已清分过的现金,人民银行投放的原封新券和已清分券,都经现金清分中心或营业网点自主清分,并留存记录冠字号码后对外支付。

  二、开展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制度缺失。一是基本制度缺失

  原《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凡收入的现金,必须进行复点整理,未经复点不得对外支付和解缴人民银行发行库。”该制度已于2010年废除,所以要求商业银行对回笼现金必须进行整点和清分缺少了制度约束。二是业务管理办法缺失。目前,总行尚未出台商业银行现金清分业务管理规定和标准化操作流程。三是对商业银行现金清分外包业务和外包服务供应商监督的法律法规缺失。

  (二)清分机清分标准不一致,阀值标准化设置有难度

  各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纸币清分机阀值标准化设置工作要求,对清分机进行阀值标准化设置。但在实际工作中,各个商业银行使用的清分机品牌、类型各不相同,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质量标准与性能有待规范统一。即便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清分机,设置相同的清分参数,清分效果也相差很大。商业银行缺乏统一挑剔标准,阀值的设定和调整较为随意,造成了清分质量的不一致。阀值设定过高,适宜再流通的钞券被视为残损券退出流通领域,造成资源浪费;设定过低,残损币将误付流入社会,造成流通中的钞券质量下降。

  (三)现金清分质量层次不高

  苏州中支发现商业银行回笼款还存在残损人民币中夹杂完整券和清分拒钞的情况,个别银行有超比例现象。2014年苏州中支货币金银科钞票处理中心在清分的残损券中发现长款11笔,其中100元券10笔,50元券1笔,金额为1050元,短款24笔,其中100元券13笔,50元券11笔,金额为1850元,假币18笔,其中100元券17笔,50元券1笔,金额为1750元。虽然清分差错数量与2013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量仍不能小觑,而且这只是对回笼的残损券进行清分,如果对完整券也进行清分,发现的差错将更多。

  (四)清分人员清分意识不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商业银行现金清分中心普遍存在整点人员变动大、外包人员不稳定、操作流程不规范、业务培训时间不足等问题。部分清分人员还存在无反假上岗证上岗、操作技能不熟练等现象。柜面人员现金清分积极性不高,清分意识不强,部分网点柜面人员对10元以上券通过机具全额清分要求不清楚、执行不到位。由于清分现金业务没有列入柜员的绩效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柜员清分现金的积极性。

  (五)个别网点未完全实现全额清分

  调查中发现个别营业网点回笼款未完全做到双人清分,忽视50元以下券别的清分质量,未真正做到全额清分,与人民银行总行现金全额清分的要求尚有距离。

  (六)商业银行清分机具投入不足

  一是由于清分设备采购价格昂贵,加之维护保养费用较高,且投入运营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受利润考核机制引导和业务竞争压力驱动,商业银行对现金清分业务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多数银行将人财物力集中在业务第一线,而对现金清分相关工作缺乏积极性,商业银行出于成本考虑,对清分中心和营业网点清分机具投入不足,在现金回笼数量较大的时候,只能片面追求清分速度而忽视了清分质量,造成清分业务差错较多。二是部分商业银行网点配备的小型清分机只能对机制假币做到准确识别、完全防范,但对于变造币、尤其是防伪手段较高、欺骗性强的变造币却很难做到完全堵截。三是还有部分小面额现金清分机无法清分,只能靠手工清点和机器辅助方式清点,造成现金清点环节多、重复劳动、效率低下。

  三、现金全额清分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现金清分与银行效益的先天矛盾

  人民银行在2013年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的纸币现金应逐步实现全额清分,但对商业银行来说,现金清分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风险点较多,对人员、机具的要求较高,管理难度较大,但全额清分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件必须完成并且要完成得漂亮的“政治任务”,商业银行追求盈利与承担全额清分社会责任的矛盾先天就存在。

  (二)全额清分人力、物力投入多,运营成本较高

  现金清分工作无论是在机具的购买、低耗品的更换、后续的维护方面,还是在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等各个方面,都会占用和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运营成本。一是清分设备价格较高,为全面推进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各商业银行清分中心及营业机构需进一步加大大、中、小型清分设备的投入,投入成本较大。二是落实全额清分工作,不断满足全额清分要求,需投入相应的清分场地、配备专职的清分人员,运营成本大幅增加。以昆山农商行为例,每个支行平均一天的现金收入少则一二百万元,多则三四百万元,甚至五六百万元以上。按平均每个支行投入1/3个员工,36个支行需要配备12个员工;清分中心配备4位员工,共计16位员工,按聘用每位员工20万元成本计算,总共需要320万元,苏州地区生活水平本来就较高,用工成本更是连年增长,因此仅全额清分的人工成本对商业银行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三是全额清分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现金的流转周期,各商业银行金库及营业网点必须准备更多的库存现金以作备付(特别是现金投放旺季),导致各行现金库存金额进一步增大,造成库存现金的积压,加大资金管理成本。

  四、银行业商业银行进一步开展全额清分工作建议

  (一)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督促商业银行切实履行清分职责

  一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把商业银行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一般条款,要求其在坚持市场经济原则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的履行。二是加快修订统一的《现金清分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人民币管理条例》、《假币收缴鉴定管理条例》中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商业银行自觉履行人民币流通管理职责的法律意识,

  (二)统一清分机阀值参数标准化设置

  由人民银行统一下发纸币清分机阀值参数标准化设置要求,对清分机进行阀值参数标准化设置推广工作。协调沟通各钞票处理机具厂家统一现金清分阀值参数,并应用于各商业银行在用的各类清分机品牌、类型,便于各商业银行统一标准化操作,进一步提高流通中现金的质量。

  (三)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

  银行业机构要加强现金清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现场整点清分操作水平和责任意识,提升对全额清分工作的认识,真正明确现金清分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和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及“五好钱捆”要求。同时商业银行应将现金清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提高现金清分人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切实防止不宜流通人民币及假币通过银行再次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四)因地制宜推动钞票处理社会化

  通过钞票处理社会化,可实现管理、资源和人力的集中,提高了清分场地、人员和设备的使用强度和效率,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有助于商业银行减少在设备购买、维护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因此可以由人民银行在加强统一监管的前提下,组织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提供社会化钞票处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开展相关试验,研究探索具体的的运转流程、定价机制、安全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引导其在提高和改善流通中现金的质量和结构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此外人民银行还应探索建立社会化清分机构质量监管机制,一是制定清分服务质量标准,设定清分设备配备、清分场地、操作规程等标准,以及与委托银行签订清分服务协议的规定性条款,为社会化清分机构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清分质量评估机制,从票面、数量和质量三方面进行检查和统计,形成对社会化清分机构的设备配备、资源配置、人力投放的有效评估。

  (五)加强清分业务监督考核

  将人民银行发行部门从繁重的出入库和钞票处理作业中分离出来,逐步将央行资源集中于钞票技术进步、钞票处理机具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商业银行清分业务检查等,人民银行可通过制度建设、标准制定、作业评估等系统性机制,采取制度规范、风险控制、安全管理以及质量评估和评估结果应用等措施,对银行业商业银行的清分业务进行规范化指导、标准化检验、监督管理和业务限制,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全额清分业务检查与考核力度,建立考核台账、完善考核制度,督促和推进商业银行全额清分工作进入常态化,并实行长效管理,真正实现商业银行全额清分目标。

  谢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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