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公司治理,财务管理
  • 发布时间:2015-10-29 17:16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国家大力推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股份制经济得到了飞快的发展。鉴于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的重要作用,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定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财务管理目标也就变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高度来把握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发展变化,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财务管理目标的演变,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探讨符合我国现阶段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目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分析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的关系,两种治理结构模式的比较,如何实现财务管理最优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管理目标 关系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概述

  公司治理结构,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内设机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分别履行公司战略决策职能、纪律监督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在遵照职权相互制衡前提下,客观、公正、专业的开展公司治理,对股东(大)会负责,以维护和争取公司实现最佳的经营业绩。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办事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皆以形成决议的方式履行职能,总经理则以行政决定和执行力予以履行职能。

  财务管理目标又称理财目标,是指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它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财务管理目标是一切财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财务管理目标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在财务上的集中和概括,是企业一切理财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制定财务管理目标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成功的前提,只有有了明确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工作才有明确的方向。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分别是:利润最大化原则、股东财富最大化原则、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和企业资本可持续有效增值原则。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的关系

  第一、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是企业最高管理者,而企业的经营权是由经理层来实现的,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经理层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经理层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引起股东不愿意再投资,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第二、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治理结构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比如可以对高层管理者进行约束,可以对普通员工进行激励,通过监事会的作用还可以监督各治理结构层的行为。

  第三、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中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企业与其他企业关系、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将越来越复杂,各种风险也是应运而生,尤其是法律风险。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能有效的缓解各利益关系的冲突,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三、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一)“股东至上”模式

  股东至上模式是把企业看成是股东的企业,企业的宗旨就是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认为企业是由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集合成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合约有时是不完备的,为了防范由此发生的偷懒行为,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是最重要的。又由于物质资本股东投入到企业里的资产具有专用性和可抵押性,即企业一旦破产,该资产可能会严重贬值,从而他是企业风险的承担者,所以股东拥有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是有效率的。

  “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它虽然满足了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但是由于股东追求短期利益,时间长久会容易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导致企业恶性不良发展态势。例如,有些国家的公司,公司的治理结构比经理层为了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而不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变相高价收购公司的股票卖掉,这样一方面可以从中获得利益,另一方面造成股东财富加大,但是恶意的收购后造成公司重组,公司治理结构被调整,他们会变相地改变公司的发展计划和策略而追求短期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价值,这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二)“共同治理”模式

  共同治理的理论基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司拥有包括股东、顾客、员工、债权人、竞争者、社会舆论影响者和其他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群体。企业的相关利益人都拥有企业资本权益的享有,他们分别向企业提供自己的专用性资本,以此来获得各自的利益,股东不是企业唯一的所有者,大量的理论和事实证明,共同治理是指企业的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的利益,只有全部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都得到实现并且最大化后,才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利益相关者与企业间是一种影响互动的关系。一方面,企业的行动、决策、政策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利益,另一方面,利益相关者也会影响企业的行动、决策和政策。它充分考虑了满足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充分调动了所有者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使他们的资本投入能够获取最大限度地回报。共同治理的目标是合理平衡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并以此来安排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力。按照权利制衡权力的逻辑,利益相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利益),必然要借助一定的权力,通过行使相应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权利。

  四、两种模式下的财务目标的实现

  (一)“股东至上”模式

  首先,股票的价值与企业的价值是成正比例变化的,企业的股东都希望企业能够良性循环发展,能够创造良好地社会舆论,营造完善的企业发展环境,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股票价格持续上涨。因为股东的价值汇总构成企业股东价值最大化,是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目标的。而企业其他相关治理结构的价值却很难简单相加。

  其次,股东的价值较容易衡量。这样也就比较方便衡量出企业的价值以及经理人的价值。因为股价可以表现出股东财富的多少,那么整体股东的财富就形成了企业价值的衡量标准,如果企业的经理层对企业负责,对企业经营发展积极创造,那么股东财富就会不断地增加,股东可以监督经理层的行为,可以对他们进行约束。

  (二)“共同治理”模式

  “共同治理”模式下所实现的财务目标就不仅仅着眼于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坐,而应定位于整个公司,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该目标所要求公司各项资本、管理、技术、人工、活劳动等等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各自的努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对企业的股东,董事会,经理层都将受益,并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对于投资人来说,企业价值实现最大化目标后,企业的盈利能力就会提高,企业的利润就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也会提高,企业为了创造最大的价值化,为了让投资者满意,就会加大现金红利或者股票股利的发放比例,这样投资者即股东就会得到现金或者股票分红的好处。其次,对于债权人来说,企业最大化价值目标实现后,企业就会有充足的现金量,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可以归还短期负债和偿还银行借款,让企业实现良好地资信标准。再次,对于国家而言,企业拥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就可以按时缴纳各项税费,不偷税漏税,不占用国家的税收资源,使国家税收工作得到保障,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最后,对于企业内部职工而言,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目标,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待遇水平,改善职工的生活状况,发放一些员工福利,使员工对企业有认同感,有归属感,这样,他们可以更加积极地投身在生产劳动当中,以饱满地热情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实现双赢的结果。

  五、结论

  无论是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下,还是在“共同治理”模式下,公司治理目标与财务管理目标都是一致的。两种模式解决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不一样的,“股东至上”实现了股东财务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共同治理”模式实现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目标的不同和转变,实现的财务目标也有所改变,通过治理思路来指导不同的财务目标的实现,这恰恰是现代企业发展所必须的。

  参考文献

  [1]王艳茹.公司治理结构与堸务管理目标[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01).

  [2]朱永明.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模式探讨[J].当代经济2005(01).

  [3]吴少平.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的合理定位[J].对外经贸财会,2001(08).

  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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