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避税实行“零容忍” 国际反避税任重道远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跨国避税,反避税
  • 发布时间:2015-12-02 09:1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了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第三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会议围绕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及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等G20领导人峰会和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共同关注的税收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

  王军阐述了中方对上述议题的立场,并就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提出建议。王军强调,近年来召开的G20峰会,都将打击跨国避税作为重要议题,全球新一轮反避税浪潮正在兴起。金砖国家要通过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加大在转让定价、自动情报交换等领域的合作,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共同打击一些跨国公司或高收入个人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和税收信息不对称,向避税港和避税地转移利润或者隐匿收入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维护各国税收权益和世界税收秩序。

  既然是零容忍,那就要让跨国避税无处遁形。反避税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专业性的工作。当前反避税主要集中在跨境经营的国际经济领域。国际反避税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国家有极强的国际视野,从战略层面加以重视和协调。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反避税实践并广泛参与反避税国际合作,在理念上、组织上、效果上都取得重大进展。国家的重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尤其是国际税务司的努力,使得反避税正在成为重塑国内乃至国际经济秩序和社会格局的引领力量。

  2014年11月中旬,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峰会上,中国全面加入了G20框架下的国际反避税大行动。同年12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税务机关采取一般反避税措施的适用范围、判断标准、调整方法、工作程序、争议处理等相关问题。

  但战略决策如何贯彻落实,仍需具体工作方案支持。由于反避税工作的高度专业性、复杂性,对人员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人才成为关键。跨国公司多是百年老店,有着长期的经验积累,并聘请了最出色、最大规模的专业人员进行税务和财务规划管理;而对于任何政府而言,都有财政上的严格约束、人员的限制,加之政策法规的束缚,因而在博弈中处于劣势。当前我国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对类似反避税类型工作人员的待遇激励机制不足,导致人才流失严重,加之培训不够。要全面系统地搞好反避税工作,尚需进一步改善人才机制。

  目前我国反避税工作主要由税务系统的国际税务人员和机构承担,其受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但即使从费效比角度而言,总体的配备仍然捉襟见肘,工作只能疲于奔命。从内部而言,反避税工作必须有所得税司、大企业司的密切配合;从外部而言,需要得到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要有全面联网的信息化平台支撑。

  此外,信息不对称也影响反避税工作的推进。在经济全球化和税基国际化的今天,判别企业行为的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需要实情了解、数据比对、案例参照、规则运用,这需要大量信息,也需要国际间情报交换。

  总之,跨国避税零容忍的立场虽已坚定明确,但国际反避税之路仍任重道远。

  文 如月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