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出现“上市公司原始股”投资骗局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原始股,股权众筹,假股票
  • 发布时间:2015-12-02 09:51

  在一般人的眼中,上市公司“原始股”一向是稳健赢利的代名词。然而,近期在河南、山东、上海等多个省市,连续发生“假股票”投资骗局。一些群众在“一夜暴富净赚几十倍”的诱惑下,巨额资金面临血本无归的危险。

  针对这种现象,中国证监会日前向各地印发函件,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发行股票的活动。

  那么,假股票危害有多大?“高收益”背后存在哪些猫腻?

  利用“原始股”概念大搞非法融资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通常,在公司上市后,这些股票的升值空间很大,因而在资本市场备受追捧。但一般来说,散户或普通居民几乎不可能买到将要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但一些企业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原始股”、“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群众钱财。

  据警方查明,其中很多都是“三无”企业——没有任何实际项目,没有经营资产,更没有申请上市,却自称“马上要上市”需要融资,大肆从事非法融资活动。

  例如,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因涉嫌以“原始股”为名非法集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优索环保”)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近日被依法批捕。

  据了解,段国帅是河南漯河人,由他控制的优索环保在河南多地设立分公司,自称“环保产业的先锋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造势,使不少投资者以为这是一家潜在的“绩优股”企业。

  “利用该企业在上海某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身份,对外宣称‘上市公司’,是不法分子得手的关键。”办案人员称,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

  据初步了解,优索环保利用“原始股”的概念,共向群众非法融资2亿多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几十万元都打了水漂。”郑州市民王先生说,“当时听信了他们所说的,企业马上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始股’能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

  而据证监会及全国股权系统发布的拟上市预披露名单均显示,该企业从未提交过任何上市申请。此外,优索环保一度号称将在全国100个县级以上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但截至案发,其骗取的数亿元资金也没有用来兴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同样遭遇假股票骗局的还有陕西、江苏、上海等多地群众。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骗局中,不法分子均自称是“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有明确的上市代码。但事实上,这家股权交易中心只是一个地方机构,企业挂牌的门槛很低。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其名称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似,来提高企业的形象,蒙骗消费者。“受骗后才知道,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跟A股市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遭遇亏损的河南籍受害者王先生说。

  一些假股票甚至傍上境外资本市场。犯罪嫌疑人张建军通过虚假出资设立“陕西嘉隆高科公司”,印制虚假传单,向4700余名群众出售虚假股权。期间,这家公司将自己描绘为一家外资企业,称将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集资供不法分子挥霍。

  “原始股”投资骗局尚处监管灰色地带

  记者发现,“原始股”诈骗活动已然泛滥成灾。当前兜售“原始股”的中介、掮客已遍布线上线下,通过电话、在线聊天等方式向群众兜售所谓的“潜力股”。

  记者在QQ聊天软件搜索“原始股销售”,即有数十个聊天群出现。在百度贴吧等网络渠道,注明“原始股销售”的网页、宣传广告也随处可见。“现在原始股卖得很火,等到明年三月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立马就是6至8倍的收益。”一位兜售山东某公司“原始股”的线上销售人员说。

  对此,警方提示,“原始股”投资骗局的实质是从事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证券活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称,“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例如,据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查明,南京一家名为“虾米电子科技”的公司就声称2016年“很快将在新三板上市”,需要通过股权投资融资:任何投资者购买公司至少5万元的股权,就能够成为“上市公司的创业股东”。经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这一经营模式构成传销,其兜售假股票的违法所得均被没收。

  办案人员表示,上述假股票骗局是利用了投资者对A股“打新”高收益的惯性思维。

  “即使是真打算上市的公司,在国内新三板乃至境外资本市场,新股也均出现过跌破发行价或无交易量的现象,不同公司的投资价值有天壤之别。”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说。

  部分“原始股”骗局受害者还反映,一些合规设立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存在监管空白。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显示,早在今年7月,涉嫌倒卖“原始股”非法集资的某不法企业就被监管部门定性为“经营异常”,负责人失联,办公地址空置。然而,这家空壳公司却仍在其挂牌的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继续交易了多日,才被终止挂牌。

  法律界人士提示,在我国,股票转让需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我国现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在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才不存在被诈骗的风险。网络推销的所谓‘原始股’属于私下转让,并不受法律保护。”许峰说。

  文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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