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还在上演“暴富神话”的微商正进入寒冬。近日,有人撰文指出,“50%的微商已经死去。”某个第三方微信营销平台负责人也对媒体坦言,如今微商靠朋友圈成交的单渠道销售方式已不奏效,很多微商已经退出市场,剩下的则面临转型,否则也将被洗牌出局。
笼统地说,微商就是以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产品展示与销售的卖家,其中以在微信朋友圈卖货最为主流。2013年8月,微信推出了“微信支付”功能,方便了微信用户进行移动消费和资金互动,微商热潮也随之兴起,并迅速蔓延开来。有人曾称:“2014年是微商的成长年,2015年则是微商爆发年。微商将对淘宝产生巨大的冲击。”
但现实来看,微商的发展显然并不那么顺利,甚至已经呈现出衰颓之势。而笔者认为,微商固然也是一种商业创新,但却存在几大先天不足,市场容量极其有限,其业务模式也成强弩之末,未来或将更为艰难。
首先,生意讲的是利益,朋友重的是交情,从根本上来说,在朋友圈卖产品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在诞生之初,微商就被冠以“杀熟经济”的恶名,这种说法并不是没有根据。因为,微商与传统零售业一样,从品牌商到个人卖家之间也存在层层代理,运营成本较高。如果是正品商品,最终价格并不会比天猫、京东更有竞争力;如果卖得很便宜,则大多是伪劣产品。
从当前的曝光情况来看,微商中最流行的是面膜等化妆品,其造假率很高,几乎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其中,有的劣质面膜产品对人体有较大伤害,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其次,商业活动追求聚集效应,而微商卖家的“商圈”太小了。举例来说,市民想买菜,就会去菜市场;想买家居,就会去家具城。菜市场、家具城作为一个集市,聚集了大量的顾客,能让商家以较高的效率获取客户。即使是淘宝,也是提供了一个面向全国消费者的网购平台。
微商卖家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产品信息,受众面太窄,有效用户太少。假如某个卖家有一千个微信好友,其中有多少会买面膜?又有几人愿意在自己的店里买?又有几人会做回头客?而卖家对产品大夸特夸,最后又难免被指责为是骗人或传销。
事实上,在微商的运作模式中,确实有传销的成分。一方面,很多微商卖家名为商家,其实跟推销员也差不太多,在营销时不遗余力地吹嘘不说,业务量也实在是少得可怜。另一方面,在微商的利益链条上,最赚钱的是品牌商和总代理,其次是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最后级的卖家则往往压了很多货,亏损率很高。从这个角度说,在这场微商泡沫中,品牌商和代理机构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只要微商概念足够热,他们就能赚到钱。所以,网民应该理性消费,有志于从事电商者也应保持冷静,切忌跟风。
文 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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