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那些事儿》连载五 第一章 税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避税,税收优惠
  • 发布时间:2015-12-02 09:31

  第二节 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避税?

  6.名义筹资避税。所谓名义筹资避税,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自我积累;二是借贷(从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三是发行股票。这里,自我积累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而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从税前利润中扣减,从而实现避税的目的。

  7.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高新技术开发区里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8.避税绿洲。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9.利用税收政策的差异性避税。利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避税,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等;利用行业税负差异避税,如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外贸出口企业等;利用不同纳税主体的税负差异避税,如内外资企业、民政福利企业等;利用不同投资方向进行避税,如高新技术企业等;利用组织形式的改变避税,如分设、合并、新办企业等;通过改变自身现有条件从而享受低税收政策,如改变企业性质、改变产品构成、改变从业人员身份构成等;此外,还有利用特殊税收政策实现避税,如三来一补、出口退税等。

  10.运用电子商务避税。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等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电子商务给避税提供了更安全隐蔽的环境。企业可以利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和居民法人而必须缴纳所得税;企业也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快速的流动性,虚拟避税地营业,避免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缴纳;企业还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对税基的侵蚀性,通过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和劳务数量,避免缴纳关税。

  合法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对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法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可以直接给纳税人带来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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