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子女与父母同住可税前扣除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赡养费,社区养老
  • 发布时间:2015-12-15 11:33

  未来五年,深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20年,深圳60岁以上户籍人口数将从2015年年末的25万人左右增加到2020年末的40万人,常住老年人口数将从49万人增加到76万人。如何应对这种形势?日前,《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上征集意见。《意见稿》透露,深圳拟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譬如从其工资中先扣除赡养费,减少子女的工资需要扣税的份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社区养老覆盖率100%

  《意见稿》中提到,深圳养老服务业的“十二五”规划指标基本完成。目前,深圳实现了90%的老人由家庭照料辅以专门机构和人员提供上门服务,7%的老人由社区提供照料、康复、护理和娱乐等服务,3%的老人通过入住机构满足专业照料需求;实现了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善的“907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此外,民政系统按时完成深圳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即到2015年年底,全市养老床位达到8000张以上,每个街道建成1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也已覆盖全市所有街道。

  2013年,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明确规划70块养老设施用地,为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业用地预留了政策空间。以“规划一批、建设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发展养老事业,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共有养老院31家,其中公办22家、民办9家,养老总床位8359张。全市共建成社区服务中心646家、社区星光老年之家916个,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

  子女与父母同住可税前扣除

  与新的形势要求相比,深圳市养老服务业的基础条件仍然薄弱,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时期,第一代来深建设者将同步步入老年,随子女来深居住养老的外地老年人也将大幅增加,候鸟式养老特点突出,全市养老存在“断崖式”养老压力。

  针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民政部门将继续建设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建立健全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异地养老、医养融合模式,打造养老金融创新平台、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平台、高科技老年产品研发制造平台、老年用品展示营销平台、养老服务标准规范创制平台、新型现代化养老文化体系。到2020年,深圳将建设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产业质量规模领先、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社会活力充分激发的“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其中,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全市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

  深圳还将探索老年人财产养老新模式,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住房养老模式的老人有条件地免征房产税,同时,对以养老为目的的老人转让住房有条件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记者 田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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