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杠杆”你还造吗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去杠杆,银行,金融
  • 发布时间:2017-07-11 14:24

  杠杆虽然少不了,但是可不要太多、太高哦。因为高杠杆意味着较多的债务融资、资金空转套利和系统性风险等。所以,适当适时地“去杠杆”就显得尤为重要。

  银行去杠杆

  记得上一轮去杠杆是在2010年,也是经济增速回升的第二年,同样可以视为加强监管的一个时间窗口: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在10月31日前上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

  到2013年又是经济走稳的一年,7.7%的GDP增速与上年持平。2013年上半年也出现过央行为整治银行“非标”产品的去杠杆行动,但终因发生了“钱荒”半途而废。2015年下半年股市两融业务去杠杆,创新业务的步伐大大放缓。因此,去杠杆可以说一直在路上,只是力度不够大。

  而这一轮的“去杠杆”则是从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的。今年以来,在金融行业更是掀起了一股“去杠杆、防风险、控套利”的龙卷风,其中以银行业为主导。3月份以来,银监会连续下发了8份文件,要求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和“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监管层念起了“紧箍咒”,同业业务、理财业务和投资业务成为工作的重点。首先是央妈采用市场化加息策略提高金融杠杆的成本中枢,控制货币市场的流动性。与此同时,银监会也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管举措,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合规行为、套利行为,甚至创新、交易和考核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治理。此外,4月10日,银监会还一次性公布25项行政处罚,涉及17家金融机构票据违规造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现象,共计罚款4290万元,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和恒丰银行被罚金额居前三名。

  银行业务受限制

  在监管高压之下,银行委外业务和同业业务受到很大的限制,并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上海一家专户基金经理表示,“近段时间以来各家公司的债券基金赎回情况都比较严重。此轮去杠杆引发了银行委外资金的赎回抛售风,对债市形成了压力。特别是一些小的城商行被强制去杠杆,相应的资管公司或基金公司就必须以亏损代价卖债,资产加速贬值”。从新近披露的基金一季报中可以看到,今年前三个月委外基金的规模缩量显著。业内人士判断,委外基金的缩量仍将持续。深圳一家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因为银行委外多是走基金专户方式,资金撤出也是一步一步走,以减少基金净值损失。而且需要资金方跟资管方有一定协商时间,走的流程比较长。预计二季度会出现更多清盘基金。此外,有机构人士指出,委外资金的抽离对中小城商行、农商行的影响特别大,当银行要求资管公司赎回时,这些委外基金往往会影响资管公司。

  与此同时,通过梳理17家主要A股上市银行公布的2017年一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发现,多家银行的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呈现收缩迹象。在资产端,同业资产包含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三项。数据显示,11家银行的存放同业业务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浦发银行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业务规模,相比去年均减少了30%以上,买入返售业务规模更是减少了87.04%。招商银行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以及买入返售业务都同比下降41.7%、12.06%、58.95%。中信银行的同业存款同比也收缩了51.83%,买入返售同比下降达82.88%。在负债端,同业负债包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三项。数据显示,有13家银行的同业存放、卖出回购均呈收缩趋势。其中,招商银行同业存放同比下降36.19%,光大银行同比下降30.02%,农业银行同比收缩25.58%。

  穿透式监管

  目前,监管层正在逐步推进穿透式监管的落地。近日,银行业理财托管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必须逐层穿透,登记至最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通知要求,对于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的方式进行投资的情况,必须通过理财登记系统对底层基础资产或负债进行登记。一上市城商行高管表示,差不多从4月中下旬开始,银行理财产品登记,以及一些非标转标资产登记审查就变得非常严格了,底层资产看不清的项目直接就给拒回来,现在相当于是正式发文明确了。

  根据该通知,银行要遵循分层登记原则,先登记理财产品首次投资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信息,再登记其持有的所有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不得省略资产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而直接登记底层信息。对于多层嵌套情况,也须按照逐层穿透原则登记至最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登记底层基础资产及负债时必须以整个资产管理计划或协议委外在登记日期的实际规模为单位,不得少登或按理财资金投资比例拆分登记;不得漏登或主观不登底层负债;不得为逃避穿透登记的监管要求故意将资产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登记为其他债券、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从资产管理机构处获取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也可利用托管机构为其提供底层信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资产管理机构或托管机构在提供底层信息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做到有据可依、便于查证。

  以往,部分银行会选择个别资产进行登记以期绕开监管,抑或为逃避监管要求,故意将资管计划和协议委外登记为其他债权、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通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对登记内容的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防范‘偷换’资金类型,进行资本和风险套利的行为。”随着穿透式监管逐步推进,不管是通道业务还是委外业务,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底层资产和违规加杠杆行为将无处藏身。

  文/本刊记者 李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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