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报造假 制度和审计都应有所作为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风神股份,上市公司,财报造假
  • 发布时间:2015-03-19 07:28

  近日,风神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若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风神股份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根据公告中的数据显示,2011年风神股份退赔、返利、三包优赔业务入账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不符,从而虚减利润759万元。而在2012年,风神股份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28亿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03亿元,从而虚增利润2002万元。

  随后,3月11日风神股份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在立案调查期间已主动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此前两次发布的有关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所述相关风险事项已消除。这一事件至此已尘埃落定,然而其背后所隐含的一些问题却足以引发我们长久的思考。

  据悉,风神股份财报造假、面临退市风险的事件并没有影响到其公司股价的节节走高。

  而河南省监管局对风神股份财报造假的主要责任人做出罚款60万元的决定,对于该公司庞大的市值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无法从根本上给其“致命一击”。年报造假的上市企业只需缴纳罚款、更正财报,就可继续面向市场融资,而无需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广大的投资者没有及时了解这些信息,盲目投资,整个链条中所潜在的风险可想而知。

  公司因违法违规面临退市风险,股价却没有如实地反映基本面的情况,而是持续上涨,这样的情形也只有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才可以见到。投资者只集中于短期投资获利,并不关心上市公司长期的成长。过于畸形的市场导致了此类“异常”的频繁发生,因而更需要迫切呼吁建立一套完善而合理的监管制度体系。因此,相关监管机构要不断致力于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真正成熟、有效的证券市场,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条件。同时,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财报业绩造假的上市企业能真正从处罚中吸取教训。通过增加其违法违规的成本,引导市场走势真正反应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等措施,使其为自身的不诚信行为买单。

  当然,如果抛开监管层面的问题不论,只从风神股份财报造假却能安然通过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一事来看,这其中存在的漏洞应不止一处。根据笔者搜集的资料显示,风神股份2011年度所聘请的审计机构是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所聘请的则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前后两家不同的事务所,完全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来对同一家公司进行审计,却都没发现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存在业绩造假的行为,可见这两家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工作过程中,并没有尽到其应尽的审计职责,从而引发之后的一系列问题。在所有对上市公司风险的管控手段中,审计机构承担了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在进行上市企业的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慎之又慎。

  文 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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