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期”擦边减持 美盈森股东遭立案调查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美盈森,违法减持
  • 发布时间:2015-09-22 07:32

  8月21日,证监会表示,近期集中力量对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目前,立案稽查的52起案件中,有40起已进入审理程序,其中首批20起案件已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在被稽查清单中,中小板公司美盈森上榜,该公司拟被处罚的股东为王海鹏和王治军。此前,美盈森也发布公告称,在今年7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治军、王丽、王国太、任福华分别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当事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减持‘美盈森’股份达到5%时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被立案调查。

  证监会严查违法减持

  证监会消息显示,首批20起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上述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比例最高达7.52%。

  证监会认为,这些涉案当事人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无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暂停、报告、公告”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公告并停止交易,是严重缺乏诚信的行为,是对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公然违反,尤其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加剧了市场波动,干扰了市场正常运行。

  具体到美盈森,从公开信息中可知,此次控股股东王海鹏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治军之所以拟被处罚,或许是源自二人在2014年开始的大笔减持行为。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月份至今,美盈森高管共有11次减持行为,减持人员为王丽、王治军、王海鹏、王红满,单次减持股份数量从几千股到近2000万股不等,这些减持行为所涉及的股份总市值约为10.5亿元。

  此前,美盈森曾有公告提及,股东减持的原因是:“为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增加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使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更好地体现公司投资价值,让更多投资者分享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称,“因个人资金需要,王海鹏拟自2014年2月1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减持数量合计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时机微妙的减持行为

  总体来看,这些高管的减持行为主要集中在2014年2月12日至2015年1月23日之间,其中,2014年2月份、2014年7月份和2015年1月份,是这些高管密集出手减持的重要时间段。结合美盈森的公告可知,上述股东的不少减持行为,打了定期财务报告发布“窗口期”的擦边球。

  数据显示,美盈森高管王治军家属王丽在2014年2月11日减持200万股,同年2月17日,高管王海鹏减持200万股,同年7月18日和同7月24日、7月25日,高管王治军分别减持772万股、300万股和859万股。2015年1月13日、1月16日、1月21日,王治军分别减持900万股、700万股和45万股;同年1月21日和1月22日,高管王海鹏分别减持1976万股和1200万股。

  而在2014年2月28日,美盈森发布了2013年度业绩快报;2014年3月29日,公司发布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8月25日,公司发布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5年2月28日,公司发布2014年年度业绩快报。

  按照相关规定,业绩快报前10日以及定期财务报告前30日为限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管及一致行动人交易的“窗口期”,对比美盈森上述高管的减持行为可知,多数减持行为,巧妙地避过了“窗口期”减持禁令。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2月3日,美盈森股东王海鹏和王治军曾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关注函,要求二人就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进行说明。对此,王海鹏、王治军表示,双方虽为兄弟关系,但双方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均未将对方作为一致行动人。

  无独有偶,近日,科伦药业也因大股东亲属减持公司股票而遭到深交所关注。资料显示,刘亚蜀系科伦药业董事长刘革新的妹妹,8月11日,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60万股,成交均价18.90元/股;8月14日和17日,又通过竞价交易分别减持10万股、20万股。据估算,刘亚蜀三次减持合计套现约3646万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7月12日,刘革新表态将增持自家公司股票,预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记者 张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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