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对策

  我国现行收入分配现状突出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与贫富差距过大,其结果所带来的影响与作用,除贫与富各方的生活水平与生活方式的差异悬殊过大外,还将在社会产生不安定因素。故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是民生问题,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还是思想问题、政治问题。该文提出的对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对策,分别从几个方面进行同步: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指导,坚持 “发展生产力” 与 “两个决定于” 思想并举;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实现分配货币化,提高收入分配透明度;必须改革税收制度,强化收入分配调控功能;完善社会保障,弥补改善收入分配失衡。这些思考与建议,从人民生活、从经济发展、从社会安定的角度来说,都具有一定理论性、政治性、经济性、操作性、实践性,可作为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进程中强有力的组合拳。

  收入分配不公与贫富差距过大,其结果所带来的影响与作用,除贫与富各方的生活水平与生活方式的差异悬殊过大外,还会在社会产生不安定因素,会涉及社会能否维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问题。故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是民生问题,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思想问题、还是政治问题。

  国际上用来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与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基尼系数,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所定义的。基尼系数是一个比例数值,在0和1之间,如图:基尼系数=A/(A+B)

  国际上认为基尼系数0.4是警戒线,警戒线以上的代表财富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这个国家有可能陷入动荡之中。

  根据我国的基尼系数的数据显示,自从2000年伊始,一直在0.4以上,我国的基尼系数超出警戒线0.4以上已持续了11年。

  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依然持续警戒线以上,而又不能得到相应的有效调节,已经充分说明我国收入分配公平程度与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状况严重有加,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严重有加,已发生罪犯陈水总焚车烧死46条活生生无辜生命、让人心痛得不能呼吸的事件!这些充分说明加快我国现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对策,应该多管齐下,分别从几个方面同步进行,打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具体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指导,坚持 “发展生产力” 与 “两个决定于” 思想并举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收入分配公平自然属性是物质基础条件,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收入分配公平的社会属性是生产力所有权归绝大多数的人民所有。

  马克思在1853年7月22日写的《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一文中,明确提出历史的进步,“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译第2卷第250页),这就是马克思“两个决定于”思想。 “两个决定于”思想与“两个必然”思想(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 两个决不会”思想(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一道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里面闪闪发光的璀璨明珠。

  “两个决定于”思想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她所阐述的是生产力所有权问题,表明即使生产力大力发展了,社会财富多了,但是如果只有少数人因生产力的发展富了,而广大人民生活水平或人均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共享,这种生产力的发展为少数人服务的结果,决不能算是社会进步。因此,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对策,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指导,坚持 “发展生产力” 与 “两个决定于” 思想并举。

  形成合理机制,初次分配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

  市场作为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主体,在初次分配,即第一次进行分配过程中起到主导型作用,是分配活动进行的开端。建立合理的架构体系是体现分配公平及是否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的重要基础。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分配体系建立之初就要加强规范,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保证分配目标的最终实现。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我国收入的初次分配内容主要集中在资本方面,没有重点体现劳动力要素的作用。劳动力报酬低很容易导致劳动者分配不公,而适当提高劳动力报酬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为后续劳动力分配公平性体现奠定坚实基础。从目前我国处于的发展阶段来看,对于劳动报酬分配的调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问题:

  建立职工工资收入保障机制,维护最低工资和保证工资长效增长。国家对最低工资收入加强管理,可以保证劳动者在进行劳动生产以后,对所得报酬的一种保障,保证劳动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以维持正常家庭开支为基础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及《劳动法》等都针对最低支付工资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企业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去执行,导致部分劳动者所得的报酬远远低于最低收入标准,影响了收入分配公平性的体现。所以,相关部门需要完善最低收入分配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力度,与相关法律相结合,保证劳动者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构架劳动者利益协调机制,维护分配弱势地位人群利益。我国工会是构架劳动者利益协调机制,维护分配弱势地位人群利益的主要管理单位。所以,想要从根本上提高管理能力,加大工会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工会活动,调整现行工会内部体系,重新认识工会工作重要性等都是有效的改革方案。工会在日常活动组织过程中,通过与各个企业的洽谈,要改善资本方是决定收入分配主体的现状,让劳动者也有权加入到自身收入分配的研讨过程中来,充分体现工会对劳动者个人利益的维护作用,保证在企业收入稳步提高的状态下,劳动者的收入也可以得到相同比例的提升。不仅如此,以工会为基础,在各个地区与行业之间形成一个可以多方利用的协调制度,合理改善市场、劳动者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不影响市场主体与政府单位利益的前提下,使劳动者也具有一定的途径来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提高劳动者素质,利用人力资本优势增加劳动者报酬。劳动者在影响生产的各个要素中作用最为明显。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升会直接影响生产率,进而也会导致个人收入的稳步增长。所以,提高自身素质与综合能力对于劳动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政府需要设立相应政策辅助其发展,例如创办各类型的培训班,强制性规定部分参与培训的人群,进而来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加大宣传力度,让劳动者可以认识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只有自身素质的提高,才能在收入分配过程中拥有更大的优势。

  实现分配货币化,提高收入分配透明度

  想要真正的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单纯依靠提高劳动报酬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我国第一次收入分配而言,还存在众多隐藏的、非货币化的现象,如果不进行管理,也很难体现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公平特征。分配货币收入与实物收入是收入分配的两项重要内容。由于实物收入是属于非货币化的,因此透明性也比较不容易控制,更是引起分配不公的主要因素。想要真正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特征,首先就要完成实物收入向货币化方向的转移。

  考虑实物收入的重要性,要重新对工资体系的建立进行整理,将医疗、交通的各个类型的补助全部转化到工资收入部分中来,传统暗补助的方式将会彻底打破,全部采用公开政策,实现实物收入向货币化方向转移的最终目标,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收入分配的透明性,对于公平性的体现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是,改革绝不是要取缔所有的实物收入,只是不能将实物暗补助当成是另一部分工资的发放形式。由于公司或企业的福利待遇也是吸引人才的一种有效形式,控制实物收入只是为了拉近高收入与低收入的距离,而不是要将所有的福利待遇一并取缔。如果发放一定的实物收入可以降低部分员工的经济负担,此种行为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具体的尺度需要相关管理部门起到监管作用,保证实物收入发放的合理性是最重要的。

  改革税收制度,强化收入分配调控功能

  所谓再分配即是在完成第一次分配任务以后,要将剩余收入在整个社会的国民收入体系中进行再次分配的过程。在再分配过程中,国家与政府都以社会身份出现,通过税收与财政支持的形式对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可以说,对税收政策的管理有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体现。对于税收政策的改革,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完善税收体系,把各种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最大值。对于税收机制的完善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对已有税收政策的整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各项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通常,对个人所得税模式的扩展、调整纳税体系等都可以对缩小收入距离起到一定作用;对消费纳税范围的扩展,向奢侈品的购买者征税,重视每一个消费的重要环节等,引导公民正确消费等都可以对缩小收入差距起到一定作用;对财产税进行改革,加强财产税的征税力度,适当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合理完善低收入人群的财产纳税体系。在适当条件下提高税收种类也是提高调解作用的有效方式。最明显的即是开始征收遗产税,而且要对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完善,抵消财富代际转移的现象,有效降低的整体贫富差距。

  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功能。首先,对税收的征收形式进行改革,要以符合发展现状的发展征收各类税款;其次,建立完善的监督、控制体系,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应用的透明性。例如,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税务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全面掌握劳动者的整体收入情况,尤其对于高收入人群的潜在收入进行掌控,最终形成到明细列表当中,并根据实际情况征收个人所得税,进而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透明性。对于其他税收种类而言,也可以采用监控的方式对其进行管理;再次,加强宣传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纳税积极性,税收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也会对税收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影响。从根本上消除偷税、漏税、逃税的现象产生。不仅如此,加强各个部分间的联系,合理改善外部环境,进而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调节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改善收入分配失衡状态

  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保证安全与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而对于收入分配而言,也可以进行有效调节,进而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最终目标。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短时间内必须对国民经济收入进行调节,单纯的经济发展不能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全部所需条件,而是需要全社会的正确认识与足够重视。对于我国而言,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对于建立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影响十分明显。充足的运作资金可以为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

  长期发展过程中,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始终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就要通过建立多渠道的方式加大社会保障金的融入。一方面要全面扩展保障金的征收范围,提高增收税点,保证所有在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公民全部参与到社会保险制度中,并依照相关规定按期缴纳各类款项;另一方面,全面调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有效提高社会保证支出所占的比例。例如,在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内,税收是社会保障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也可以在发展过程中参考两个国家的发展体系,设立专款专用制度,保证社会保障金的安全性。

  加大对社会福利及社会救济制度的正确认识,对于保障制度在再分配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进行弥补。有了事件的触发才能体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特征。对于社会发展中的弱势群体而言,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可以帮助其在再分配过程中获得更高的利益,从根本上提高个人收入,进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收入分配的公平特征。

  综上所述,当我们从理论上、政治思想上、制度上、技术操作上,从初次分配过程、再分配过程乃至于第三次分配上等等方面多管齐下、对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后,这套组合拳在我们国家化解失衡矛盾上,在社会安定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都将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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