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工作的措施

  航空情报工作的任何一点失误都将可能引起飞行安全的危机甚至会造成飞行事故。因此,航空情报工作对于飞行安全至关重要,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完善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工作。该文先是讲解了影响航空情报资料质量的因素,然后分析了完善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工作的措施。

  航空情报工作的主要职责在于收集、审核校对、编辑、设计制作、发布提供航空器正常航行所需要的各种资料。由此可见,航空情报工作对于保证航空器的正常飞行与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的航空情报工作还存在一些缺陷与漏洞。面对这样的情况,完善航空情报的运行质量监督工作就显得十分紧迫与重要。

  影响航空情报资料质量的因素

  所谓航空情报质量,主要指的是航空情报工作为飞机飞行所收集、整理、发布与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是检测航空情报资料质量是否合格的三个重要标准。航空情报的质量关系着整个航班能否正常、安全的进行,在航空情报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是航空情报的灵魂。

  航空情报所包括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只是国内机场的原始资料需要上报的单位就涉及航空公司、空中管制、气象部门、通信部门、机场等等。这么广的涉及面,每一个部门都可能会出现问题。任何一个部门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地影响到国内航空资料汇编的出版,进而影响航空情报资料的准确性。另外,由于一些临时变动情况,情报部门还会发布一些具有固定格式的通知给与航行有关的人员--航行通告。要发布航行通告的情况十分繁多、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出现问题。再者,我国目前各个地方航空公司情报部门的设置并未完全统一、人员工作水平也是高低不同、甚至对于国家所发布的关于情报工作规章、规范的理解与掌握都存在严重的不一致、对于工作质量的监管出现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造成航空情报质量不高的重要因素。

  具体来说,影响航空情报资料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主观与客观两大因素。

  首先,主观因素。就主观因素而言,情报部门工作人员对于情报资料质量的认识性不足是其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在我国航空情报部门内都存在这样一个错误的认识:航行资料的准确与否与飞行安全并无太大、太直接的关系。因此,工作人员往往轻视情报资料工作的重要性。但是未来的航空飞行是需要信息资料共享以及共同决策的。这也就是说,空中管制、航空公司航务管理系统以及飞机内部的管理系统都需要依据共同的情报资料来管理飞行器的飞行。不然,就会造成飞机飞行的冲突甚至酿成飞行事故。因此,航空情报的质量对于飞行安全的保证来说尤为重要。

  其次,客观因素。由于航空情报工作所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工作的开展只有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才可以更好地协调各个环节、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保证资料的收集、审校与发布。但是近年来由于航空机构改革等原因,情报部门一再被压缩,有的地方甚至只是作为一个科室、甚至岗位在进行工作。这种客观需要以及重要性与实际地位严重不符的情况,使得情报部门的工作很难开展、进行,航空情报资料的质量由此很难得到保障。

  完善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工作的措施

  要保证航空飞行的正常进行与安全,必须加强对于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基于以上影响航空情报资料质量因素的分析,运行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与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着手。

  建立更加具体的规章制度与业务标准。虽然目前我国民航局、空管局已经出台了一些规章和行业标准,但在某些细节上还需要加以完善。因为,仅以北京为例,目前每天就要处理一千多份来自国内外的航行通告。这种频繁的信息交换要求有更加完善具体的规章、标准进行指导。另外,因为每一个地方空中管理局亦或每一个通告室的工作人员都有自己的不同表述习惯,这就导致哪怕是同一份通告也会出现多种不同的表述。假若不指定更加具体的指导细则,是很容易出现偏差,理解上有出入。因此,对于航行通告的发布而言,航空管理部门应该制定一套更为具体可行的工作指导标准。对于原始资料的上报,比如机场新建的滑行道需要上报资料数据种类、障碍物种类等等,也需要建立新的更加具体的工作指导标准。

  没有工作标准,工作就没有依据。因此,建立更加具体的航空情报业务规章制度与标准是完善其运行质量监督的基础与关键。

  实施更加严格的差错管理准则。按照目前我国的航空情报差错管理细则,已经发布的任何航空情报,只要出现差错,不论是否造成实际的损失,都构成航空情报工作差错,要按照具体规定进行记录并处理。但是实际却不尽然,很多差错由于没有影响飞行的安全,并没有被记录在案。

  一个情报资料或者是数据出现差错,即便当时没有对航空器的运行产生影响,也不敢保证其后不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威胁。另外,国家相关文件发布的有关航行的每一个数据都是由其合理性的。并且航空情报资料既然已经以国家的名义进行了出版,那它就必须得到充分的实施,否则其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而其权威性一旦受到质疑,那么使用者对于情报部门的信任度就会降低,情报部门存在的意义就会被怀疑。就此而言,实施严格的资料差错管理细则是十分有必要的。

  建立高效的运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的航空情报业务指导标准以及差错标准建立之后,情报部门就可以按照这些标准去实施具体的质量管理了。但是,如前所述,航空情报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工作,单单原始资料上报就涉及包括空中管制、机场、航空公司等等多个机构。而往往影响情报资料质量的并不是本单位内部的部门,而是其他单位的部门。这种情况下,依靠单一的情报部门来实施情报运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立针对整个民航系统的情报运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做到对整个航空情报工作的监督以及协调,以确保航空情报资料的质量。

  就目前我国航空情报部门的实际情况,要建立起高效的运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需要建立国家、地区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管理局两层机构。国家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担负协调全国民用航空系统内各个有关机构与情报部门之间的业务来往、负责组织全国性的航空情报资料质量检查大会、对日常情报资料的质量进行监督、定期针对情报员组织全国性的资料质量培训、对于由于情报失误所导致的安全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等。地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定期组织本地区资料质量检查大会、定期对本地区内的情报员进行业务培训、管理监督本地区各个有关单位与情报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等。

  航空情报运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由各个相关部门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进行。国家、地区两层质量管理局负责全局性的把握,只有这样高效的运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才可以得到建立,航空情报的质量才可以得到最终保证,航行安全也随之可以实现。

  航空情报质量对于航行的正常进行以及航行安全十分重要。为了保证情报的质量,我们必须完善航空情报质量的监督工作,从建立实施严格的差错标准、具体的业务标准与规章制度、高效的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入手,提高情报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及时性。

  (作者单位:华北空管局飞行服务中心)

  苏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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