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简化公积金手续 5年内二手房无需房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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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11 07:27
以往,居民购买二手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都要提交房屋价值评估确认书,不仅手续繁琐,且增加了费用。近日,记者从福建省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后,5年以内(含)的二手商品房,其房产无需再进行评估价值,评估价以商品房备案登记的总价格认定。
新规定明确,缴存职工新购二手房为开发公司新开发的商品住房,且一手房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与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间间隔在5年内(含),无需评估,其评估价以商品房备案登记的总价格认定。
据介绍,在公积金贷款中房产价值是确定贷款额的重要因素,贷款风险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合理。因此,管理部门规定对二手房须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真实价格进行评估,这主要是出于降低贷款风险的需要。不过,这在客观上也增加了购房成本。此次出台的新规,不仅简化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也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以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为例,至少少了2000元的评估费用。
新规定还指出,居民“商转公”贷款用原房地产抵押的,原房产的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与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间间隔在5年内(含),原房地产无需评估,其评估价以原房产商品房备案表登记的总价格认定。
(记者 赵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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