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咨询部的门被推开了,一个人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许亮仔细一看,来人原来是事务所的老客户王总。许亮立刻迎上去说:王总,您可是稀客,好长时间没有见到您了。
王总:是呀,我每天一睁开眼就从早忙到晚,简直就像个陀螺一样。今天抽空来,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因为有一个难题需要来请教你们。
李老师:没问题,有什么疑问你就尽管提吧。
王总:你们知道,我的企业是生产和销售计算机电源的,前些年一直在亏损,经过职工们几年来的努力奋斗,企业今年终于翻身已经开始盈利了。不过,虽说我们的企业注册地在中关村,但并不属于高新科技企业,所以不能享受国家对高新科技企业减免税收的待遇。可就在昨天,一家中介公司的人找到我说,他可以帮助我们把企业变成高科技软件公司,所有关系靠他疏通、手续由他来办。待事情办完之后,我们企业就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了。
许亮:您和他不沾亲不带故,他为什么要这样帮您呢?
王总:无利不起早,他也想赚点钱呗。他说自己关系广,税务局有人,办起这种事情来轻车熟路,酬劳是30万元,先给10万元公关活动费,办成以后再给他20万元。
李老师:老王,我劝你一句吧,这种事情你可千万不要做。现在社会上到处都是骗子,这种人说得话你也信?你想想,现在政府反腐力度这么大,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谁还敢在风口浪尖上给你办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恐怕他拿走你的10万元以后就失踪了。再说,即使他真的帮你办下来高新科技企业,假的就是假的,总有一天也会暴露。这样不但你要将偷逃的税款全部补交,还要受到经济处罚,同时还会上了税务局的黑名单,以后谁还敢跟你这么一个没有诚信的企业打交道呢?
王总:您说得这点我倒是没有想到,看来这种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事情后果确实很严重。不过我认为,现在享受减免税的企业有成千上万,其中使用不正当手段取得高新科技企业资格的,也一定大有人在,而税务局稽查大队就那么几个人,他们查的过来吗?
李老师:你可不要抱侥幸心理,你知道吗,就在今年的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有了许多新的政策和规定,你应该好好学习学习。
王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我知道,我刚认识您的时候,我记得您曾经给我讲过这个文件。
李老师:你的记性真不错,这已经是十年以前的事情了。不过,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部分税收减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已无法满足税收工作的实际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又修订并发布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王总:这旧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我已经记不清了,您就告诉我这新《办法》对比老《办法》来说,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李老师:新《办法》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作出了重要修订,一是将报批类减免税改为核准类,简化了纳税人办理减免税事项的程序,二是细化了税务机关对减免税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能。
许亮:我补充一点吧,老《办法》是以税务机关前置审查为主的静态监管机制,新《办法》则体现了税务机关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思路。这有利于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责任边界,还权利和责任于纳税人。税务部门也将有更多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注重对减免税风险管理的动态监测、识别、评价和应对,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防范税收风险。
王总:听你们这么一介绍,我觉得新《办法》看似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政策放松了,其实是对纳税人的要求更严格了,责任也更大了。请问这新《办法》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我们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李老师:你的理解是对的,新《办法》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加大了。新《办法》将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按照公告要求办理税收减免时,首先应该注意:根据《4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本公告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税收优惠,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税收优惠,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即征即退等财政返还类、财政补助类优惠项目。
(未完待续)
文 吴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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