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价更高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扬州仪征市钟某某家中发生火灾……经警方现场勘验,发现5人死亡,根据现场血迹等痕迹物证,警方定性为刑事案件,初步查明,1月2日,犯罪嫌疑人钟生怀进入受害人其堂哥家中,将其堂哥一家四口杀害,纵火焚烧现场,畏罪自焚。

  这一则社会新闻中具备众多的可能成为话题的字眼:“火灾”、“5人死亡”、“堂哥”、“堂弟”、“畏罪自焚”。在对事件发生原因的各类揣测中也包含了可能成为劲爆话题的热门字眼:“人伦”、“禽兽”、“复仇”、“被自杀”。可以想见,在对事件的各类反省中将会包含可能成为深度话题的重大字眼:“亲情”、“法制”、“社会”、“心理”……在这诸多可能之中,存在着一种可能:它将湮没在每天都在发生的彼此相似的社会新闻中。即使其中某个更劲爆的新闻真的成了新的热点,可以预见的是:一个无比卑微又无比珍贵的字眼--“生命”,仍将在喧嚣中被再度遮蔽不见。

  当我们面对一个研究对象,重要的不是问它是怎样的,而是去关注:它是怎么来的?它得以产生的机制是什么?那么,是什么使得“生命”一次次地被忽视、被遮蔽呢?一个人为什么要去杀六个警察?六个警察又为什么要杀死一个人?幼儿园的孩子为什么会一次次成为变态杀手的目标?塌方的矿井为什么会一次次成为民工的墓穴?学生为什么会杀死老师?母亲又为什么要杀死儿子?……我们真的像我们口中说的那样“尊重生命”吗?

  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有“舍生”的传统。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还只是强调“道”的重要;孟子说“舍生而取义者也”,就是明确的贬抑生命了;文天祥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于谦说“粉身碎骨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谭嗣同说“我自横刀向天笑”;夏明翰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连汪精卫都会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于是不难理解柔石翻译的裴多菲的诗篇是如何在中国脍炙人口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在衡量人类价值的阶梯上,生命总是位列底层,高居于生命之上的可以是“爱情”,是“自由”,是“民族”,是“国家”,是“主义”,是“清白”,是“汗青”,当然也可能被转换为等而下之的其它事物,比如:金钱,权力,利益,虚荣,哥们义气、裙带关系……在这种种堂皇理由的压制之下,人之为人最基本的“生命”却常常被漠视、被慢待、被牺牲。

  伽利略是作为为科学、为真理而献身的英雄被引介给中国公众的,但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笔下的《伽利略》却给人以另一种启迪:伽利略对宗教裁判所屈服之后,他的一个学生大发感慨:“没有英雄的国度是多么不幸的国度”,而伽利略则反驳说:“需要英雄的国度才是不幸的国度”。

  一个幸福的国度,是一个不需要牺牲英雄的生命来成全幸福的国度;一个和谐的社会,是一个不需要牺牲无辜的生命来缔造和谐的社会。要实现和谐的理想,建立和谐的社会,首要便是尊重生命,尊重自己的,同时尊重他者的生命,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道德和教育的第一要素。有必要指出,“舍生”之外,中国文化传统中另有“和”之传统:伯阳父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承认并且尊重差异的存在;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将其视为君子之为君子的标志;《尚书》载“百姓昭明,协和万帮”,旨在使不同的人和事达成均衡(而不是统一或抹杀差异);《新书》载“刚柔得适谓之和”,倡导和谐适度,得其中道;而《中庸》所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便是和谐社会的逼真写照。

  在全球化、多元化的时代,在信息传播迅捷、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无论是唯我独尊的文化霸权主义,还是固步自封的文化割据主义,都不利于人类理性、健康的处理文明冲突的问题。唯有尊重差异,尊重他者,尊重生命,人类才可以像诗人吟咏的那样:像国王、亚里士多德和玫瑰花一样(幸福地)活着,也像国王、亚里士多德和玫瑰花一样(美好地)死去。

  文/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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