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否应补亏需审计监管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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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养老金,继承制,养老保险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5-12 12:08
据新华社报道,在养老金支付能力堪忧的背景下,个人账户是否应“充公”引得满城风雨。记者获悉,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支不平衡,财政支持难以持续,个人账户面临亏损风险。
在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下,养老金预计发放年数低于预期剩余寿命8年,养老金投资回报率大幅跑输待遇增长率,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面对个人账户亏损的风险日趋严峻,有专家建议改革继承制,允许个人账户“充公”。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杨良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之所以出现比较多的问题,是因为我们过去把个人账户做小了。之前个人缴费是16%,现在是8%,这显然是不够的,我认为个人缴费率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率适当降低、总缴费率适当降低是一个可行的方案。提高个人缴费率是解决资金供需矛盾的一个选项。”
专家认为入不敷出的原因有三,由于计发年数小于预期余寿,使得实际发放的养老金超过了满足精算平衡的水平,从而造成待遇支出大于基金积累的差额。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投资回报率约为2%,但是从2005年以来养老金待遇相对于上一年水平的增长率在10%左右,待遇增长率超过了投资回报率可以承受的范围,从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亏损。
此外,现行的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我国的个人账户制度规定当参保人去世,其个人账户中未领取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由于失去了这部分本来可以用作支付长寿者养老金待遇的资金来源,个人账户基金面对着系统性的、因长寿导致的额外养老金支出,形成了制度的‘遗产差’性质的亏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俊称。
除上述问题外,其实养老金的挪用也应该是长期以来的诟病。而这一系列问题背后的问题是,养老金账户缺乏强有力的审计监管。
笔者认为,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和制度框架,规范参与者行为,加强自律;其次,应提高基金运营和使用的透明度,基金管理的成本、效益及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社会披露;第三,监管机构对基金投资机构应进行严格的筛选,严格市场准入限制;第四,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保持其独立性,可以适当引入民间审计力量。
文 牛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