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税务稽查协作机制建立 违法企业将被列入三地“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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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12 12:24
近日,京津冀税务稽查协作第一次会议暨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三地国税机关签署协议,确定将在五个方面展开合作。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孙瑞标在签约仪式上讲话时指出,建立京津冀税务稽查协查协作机制,对于深化三地税务稽查协作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代表着京津冀三地国税局贯彻落实中央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强调,京津冀三地国税局认真落实王军局长的指示精神和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以“京津冀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加强横向联系,推动协同发展,率先建立稽查协查协作机制,是加速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的创新之举,是深化税收改革的有力举措,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他要求,三地国税机关要以此次稽查协作机制的建立为契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共同推动京津冀税收协作向深层次发展。
会上,三地国税机关正式签署了《京津冀税务稽查协查协作协议》,协议明确,三地将在五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即搭建高速直通的协查沟通平台、实行分级分类的协查事项管理、建立协查黑名单机制、提高三地协查选票准确率、强化协查结果激励机制。三地税务部门还将建立京津冀税务稽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发票协查专员和举办稽查案件联合执法会议三项机制,共同推进税务稽查协作机制落实。
北京市国税局局长李亚民在会上发言时表示,协议的签署是京津冀税务稽查发展道路上的里程碑。充分发挥税收的重要职能作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是三地税务机关的责任和使命,更是创新工作、携手共进的重大机遇。在协查协作机制下,三地国税部门将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高协查协作工作质效,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和净化三地税收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协议,三地国税部门将加强三地信息共享,联手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稽查工作新格局。通过京津冀税收协作与发票协查工作的沟通配合,促进区域信息共享,加强区域联查联防,破解发票协查工作瓶颈,有效净化首都经济圈的税收环境。
据悉,今后,如果某家企业在北京出现过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关停后去河北重新开张,将没那么容易了。因为,在京津冀税务稽查协作机制建立后,违法企业将被列入共同的“黑名单”。
“进入协查‘黑名单’中的违法企业信息可以在京津冀之间共享。”北京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比如,在河北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如果在北京经营企业或新办企业,北京国税就会对相关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企业涉税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也会将企业信息及时反馈给河北国税,并配合河北国税执法。
(记者 赵青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