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征税:刷单、“吹牛”要纳税了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电商,征税,刷单
  • 发布时间:2015-05-12 12:15

  近日,一则电商征税的消息引起热议。多家媒体报道,4月起,多地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

  对此事件,媒体多解读为电商征税已经成为现实。

  但国家税务总局在其于日前印发的《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业内人士也认为,把约谈电商企业与对电商征税划等号,这属于误读。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现在只等“靴子”何时落地。

  电商征税是个伪命题

  今年4月起,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主要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并没有仅仅针对天猫、淘宝,而是辖区内所有注册的电商企业。”一位上述地区的税务人士表示。其中,广西桂林市国税局开展的是税收专项检查,电子商务作为以往检查从来没有包含过的行业首次出现。

  同时,上海市闵行区地税局也对注册于此的电商企业下发了纳税自查的通知。“各地税务局约谈的名义是税务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相关税务人士称。

  据悉,北京、江苏、上海和深圳正在对电子商务的税务风险进行摸底,主要针对线上有店、线下也有店的企业进行,原因是电商平台上的自营店和商家经营存在税务风险。而东部某省会城市的税务部门则将该辖区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数据进行了技术性汇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约谈电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约谈有可能是为了解电商的实际情况。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而言,还是以服务作为第一位,不完全是针对纳税的问题,纳税需要有法有据,有理据征。

  知名税务专家、京东集团税务与资金副总裁蔡磊向《财会信报》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电商征税是个伪命题。对于征税对象,法律上并没有区分电商和非电商、线上和线下,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都应一视同仁。

  他认为,有关针对电商征税的问题是被社会上的有些人误读了。所谓的电商征税实际上是国家对一种新兴业态的正常监管,其初衷并非是想从电商的身上获得多少税收。近年来,国家反而一直把减税作为主基调。

  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网上交易负有纳税义务。草案同时规定,网店应该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还规定,要求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规定“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这意味着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统一编制的数字代码标识确认身份,这可以使国家对很多无法人资质的个人商家存在的监管困难得到解决。

  这也意味着个人卖家无论办不办理工商登记,未来都要纳税。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纳税将覆盖所有电商卖家,无论公司还是个人。

  年内不会统一征税

  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强调,要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着力优化政策环境。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二是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三是深入研究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实施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刘剑文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实际上是引导地方税务机关更好地服务电商企业,鼓励电商企业依法纳税,纳税需依照法定和税收公平的原则。“毕竟只是针对电商(纳税),容易引发打击电商企业的误导,也误读依法纳税的精神。”

  蔡磊表示,意见的出台说明国家高度关注新兴业态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的税务征管问题,同时也给电商规范经营、诚信纳税预留了过渡时间。

  而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意见》本意是扶持新业态,支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但在表述上却有些问题。“有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税务部门应该一视同仁,特意将电商等新业态拎出来,反而不是依法行政。”

  另有电商行业人士将意见解读为是杜绝地方税务部门选择性执法,凡是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征税的企业和个人,都应纳税,不应该单独针对某一类企业或业态。

  阿里巴巴掌门人马云曾表示,网店要时刻做好征税准备,“尽管目前国家没有收税,网商也要把税款放在一边,不纳税只是一个奖励、红利。”

  按照国家现行征税法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免增值税。且自去年10月起,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元的网店,都能够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目前95%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征税的范围内,而有规模(月成交额高于10万元)的卖家,大部分都已注册为企业法人,入驻天猫商城,接受国家工商与税务部门严格监管。

  今年年初,京东集团总裁刘强东透露,京东2014年缴税金额超过46亿元。而4月20日,浙江省省长李强到阿里巴巴集团调研时,也曾称赞阿里巴巴“平均每天纳税3000多万,对浙江贡献巨大”,透露了阿里2014年纳税额为109亿元。

  这表明,虽然理论上可以对所有电商卖家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月销售2万以下的小卖家实际上依然免税。而规模较大的天猫、京东商户,大多已经办理了工商登记正常纳税,开具发票。京东于2013年6月27日开出中国内地首张电子发票。目前京东电子发票覆盖范围已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20个省市自治区。

  有利于规范诚信经营

  前期,淘宝假货事件引起了世界各地政府的关注。淘宝是中国电商的代表,关于电商“刷单”坊间传闻“十个淘宝九个刷”。如果电商征税真正落地,刷单的卖家必定是最受影响的。而除了刷单之外,低价、亏本冲钻、参加第三方活动等,都是商家增加销售量的手段,

  而刷单并非诚信之举,应属造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低价等可视为不正当竞争,对于此类行为受到征税影响也是理所应当,实际上是应受到处罚的。正如有的卖家所言,“吹牛”也是要纳税了,买家就不会被那些虚假的钻石和皇冠所欺骗。

  不可否认,电商征税对传统行业的O2O之路或多或少也会造成影响,但是市场经济是需要一定的调控手段的。蔡磊表示,电子商务目前作为政府和公众关注的一个新兴行业,将来有可能成为一个支柱行业,政府部门对其加强监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利于规范、诚信经营的企业减负,而最终目的是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净化、有利于整个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刘强东曾表示,京东之所以要开具发票,除了视诚信纳税为己任外,就是要保证整个供应链渠道的规范、纯净。

  而电商征税也有利于线上线下的交易公平,比如两个商家卖同样的一种商品,一个在线上,一个在线下,本来付出的经营成本就不一样,税收成本仍一个有一个无,显然是不公平的。

  有人士称,电子商务直接间接地拉动了上千万人的就业,这需要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权衡,但由于不公平、不正当的竞争而导致实体店纷纷关门倒闭,同样也影响了成千上万人的就业。

  业界人士认为,对电商征税将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有利于国内零售业更健康发展。但不会对线上线下零售格局有重大改变。线上的优势除了低价,还有便捷,而线下的优势则是购物体验。因此,即便是对电商纳税,线下实体店商依然要在服务和体验方面以及O2O方面继续发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刘剑文表示,《税收征管法》目前还没有出台,只是征求意见稿,从未来发展趋势看,还是应平等纳税,这涉及税收公平的问题,同时也是税收法制的重要内容,“国家在特别时期,也会给予企业特别的考虑,最终征税得有法律依据。”

  蔡磊认为,税务是民生问题,征税影响民生,这种认识有失偏颇,忽视了一个社会效率的问题,比如说买到了假货不能用扔掉是资金成本的浪费,退换货更是资金成本(运费)加时间成本的浪费。影响要从哪个角度看,电商征税解决了税收诚信问题,从而促进了经营诚信,从深层次看,更进一步地促进了社会诚信,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则更有利于民生。

  文 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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