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价目录大幅削减 仅保留气水电等7种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中央定价目录,定价
  • 发布时间:2015-05-12 12:10

  5月6日,国家发改委编制的《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新目录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列入清单的,政府可以制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制定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凡没有列入清单的,经营者均可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政府不能进行不当干预。与旧版相比,此次发布的《意见稿》定价种类约减少46%,具体项目则大幅削减八成。

  “这是价格司简政放权的里程碑。”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坤林介绍。据了解,去年以来,发改委已经先后放开了6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从今年6月1日起,绝大多数药品也将告别政府定价。

  《意见稿》中原本属于中央定价范畴的重要中央储备物资、烟叶、民爆器材、化肥、教材、军品和电信基本业务全部退出定价目录,药品、交通运输、重要专业服务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不再由政府定价。保留下来的中央定价种类包括天然气、供水、电力、特殊药品及血液、重要交通运输服务、重要邮政业务、重要专业服务等7种,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25项。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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