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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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13 10:16
承载各方对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殷切期待,“医闹”入刑了。在肯定“医闹入刑”积极意义的同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必须从体制机制等更多方面入手,努力实现医生、患者乃至社会的共同期待。
“医闹入刑”最高判7年
8月29日,备受瞩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句话概括,“医闹”正式入刑了,最高可判7年。
“此次刑法修正案把医疗纳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医闹’分子具有法律威慑力,同时也对公检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闹’入刑法,这是全体医护人员多年的呼吁、立法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各大医学论坛对这一修正案的通过普遍表示支持。“这表明了政府坚决打击‘医闹’的态度,也让‘医闹’分子有所畏惧”。
“医闹入刑”对医护人员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但对患者郑先生来说,却是——“没有比这更让我感到憋屈的法规了。”32岁的郑先生到西安南郊某三甲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炎,服药一周后效果不明显。“那天我在一份单页广告上看到有家小医院能治疗,而且还见效。”
“我掏了185元钱,医院做了10项检查,说是优惠。”郑先生说,然而治疗效果还是没有多大起色。
“我被坑了,花了冤枉钱,这个钱医院要退给我。”感觉上当的郑先生到医院去质问主治医生。医生淡定地拿出一堆资料告诉他,“你签了字,所有治疗都是自愿的,每项都有明码标价。”郑先生拦住医生要求解释清楚,马上过来医务科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不要在医院闹事,否则马上报警。
无奈之下,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最近帮人成功处理相同事情的一位高人”。第二次和医院交涉时,郑先生拿出自己在网上发帖“揭露医院坑人经过”的打印稿,同时表明院方如果没诚意,就天天上门。那位“高人”扮作郑先生的弟弟,揪住医生的衣领放出狠话,要给主治医生和院长“好果子”吃。院方态度果然大变,最后协议退了一部分诊疗费。维权成功的郑先生认为“要是不找医院闹事,对方绝对不会低头认错,自己这个老实人的哑巴亏就吃定了”。
“高人”在医院里的“生意经”
作为“医闹”的受害者,袁大夫说他们医院近年隔三差五就会有患者及其家属来讨说法,动不动就堵住医生和院长要求给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患者在医院死亡,医生马上就会紧张起来,随时应付家属来医院闹事。
有一天晚上,急诊室来了一个醉酒病人,医生马上进行了救治,最后还是无力回天。接下来,袁大夫和同事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家属和一大群陌生人来医院闹事:焚烧纸钱、摆放花圈、将尸体停放在病床上,还要让接诊医生出来谢罪。最后医院在卫生局的协调之下,以贫困补助的方式给死者家属一笔钱,才算平息了事态。
半年后,有一位患者死亡,其家属前来闹事。“我仔细观察后,发现许多面孔都挺熟的,包括自称是亲属的一些陌生人。”袁大夫经过了解得知,这些人将帮患者找医院闹事,索取赔偿作为一项工作来搞,并且有明确分工,比如有的人联系花圈、印横幅,有的人在外雇人冒充亲属到医院围观帮腔,甚至拍照、网上发帖、以及和医院交涉具体赔付金额都有人专职负责。“还有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做内应,因为这些人除了掌握院方处理纠纷的态度和方向,更容易获悉医院的差错,让患者以此为要价的筹码。”
一位死者家属透露,找上述职业“医闹”往往都是“传、帮、带”,有些获利的患者家属因为有经验,也加入到职业“医闹”行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闹”坦承,自己之所以帮患者处理和医院的纠纷,关键在于有自己的人马,在于对“找医院扯皮很有经验”。为做这一行他还配备了专业的摄像录音设备。
几乎每一个职业“医闹”都有相对固定的关系网和信息源,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哪一家医疗机构有患者去世,或患者和医院有纠纷的消息,有些甚至对患者家属的籍贯住址、社会背景和联系方式等资料也掌握得一清二楚。在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后,“医闹”们往往以热心人帮忙或为家属“指点迷津”的方式正式登场。
当然这些帮忙是有报酬的,“一般按赔偿的比例分成,也有去一天开一天的工资。”在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纠纷中,个人的讨价还价能力很弱。
业内人士表示,医疗纠纷成因复杂,举证、鉴定、赔偿等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一场拉锯战。而鉴定费、律师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开支,也让许多想上法庭讨说法者望而却步。一场官司下来,时间长、费用高、程序多,患方筋疲力尽,得到的补偿往往还没有“医闹”多,这促使“告不如闹”的逻辑大行其道,甚至催生出“职业医闹”这样的产业化组织,而这正是在重建和谐医患关系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位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感慨道,“医闹”让很多医务人员觉得寒心之外,带来的负面影响已蔓延到整个医疗行业,可要可不要的检查肯定会做,一些有风险的手术没有医生敢接手,这样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本人,不仅医疗费用增加,一些疾病也不能得到有效救治,新的医疗技术无法开展。
打击恶意“医闹”是重点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从2013年10月21日到2015年6月16日,国内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影响的暴力伤医及医闹纠纷事件有30多起。把这些事件按行为分类,持刀或其他工具等致医护人员严重受伤的有11起,殴打医护人员的有10起,以摆放花圈、拉横幅等方式扰乱医院公共秩序的11起。
很多医生认为,当今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患者医学知识缺乏,认为自己花了钱,医院就该将满意的治疗效果作为等价回报,特别是有误诊或漏诊或患者死亡情况存在时,家属情绪更容易激动。另一方面,医院普遍存在的高额医疗费用,部分医务人员工作水平不高,与患者沟通不畅,医疗过程过度、不透明,医疗服务态度欠佳,一些医务人员医德低下,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本次“医闹入刑”,医生的人身安全显然得到有效的保护,也有网友提请官方不可忽视患者的权益。因为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在信息、资源等方面处于弱势。发生纠纷后,畅通患者救济渠道,降低他们维权的成本,是医患关系中不能忽视的“另一面”。
钟南山教授说过,医患纠纷的根源在于沟通较少,甚至医患双方根本没有沟通。“医闹入刑”已经变成现实,为解决医患纠纷、减少“医闹”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要真正解决“医闹”问题,需要医患双方互相沟通和理解,需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需要涉事多方依法依规办事,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健康和谐氛围。
(综合《三秦都市报》、《南方日报》报道)
编者注:医闹入刑,对医闹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对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了法律依据,是件好事。但正像钟南山院士说的那样,“要真正解决‘医闹’问题,需要医患双方互相沟通和理解,需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需要涉事多方依法依规办事,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健康和谐氛围。”作为医务人员,加强医德修养,努力提高诊疗水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把病人当亲人,相信病人是不会轻易闹事的。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