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管理的现实问题及改革思路
-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社会保障,改革,立法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4-10 13:39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改革的深化阶段,针对社会保障的管理问题已经愈来愈重要,这一管理涉及到的内容比较繁多,如机构的设置以及社会保障立法等。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总体的发展来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基于此,该文则主要就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实际探究其应对的有效措施,希望通过此次的理论研究对实际操作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推进社会保障管理的改革,主要就是对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社会保障管理的决策、执行及监督权力的分离。由于社会保障对全社会的成员生存质量改善有着直接关系,对社会的稳定和谐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得意健康持久发展的重要途径。
1.社会保障管理主要涵义及发展现状分析
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涵义分析。随着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共事业的改革已经逐渐的得以深化,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已经是众多的项目管理的必经之路。社会保障管理是政府对社会事务的行政干预行为,同时也是国家实现国民收入以及再分配和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的保障,从这一方面来看,社会保障管理有着社会管理的属性。从管理的过程来看,其主要是国家通过相应的组织机制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从而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以及服务[1]。
从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模式来看,主要有分散管理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以及混合管理模式。以社会保障的分散管理模式来看,主要是将不同社会保障项目经由政府部门主管进行实施管理。然后再通过这些部门的具体业务部门进行对社会保障项目的独立实施具体管理,分散的管理模式有助于对专业化水平进行提升,对专项的社会保障经营及使用效率能得到大幅度提升。
社会保障管理的现状分析。从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的现状来看,主要体现在政策上的统一化管理以及社会化的管理、还有就是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现状。社会保障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至今已经有了相应的基础,在保障管理的法律上有劳动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使得社会保障管理体现出了法制化。另外在政策的统一化管理方面主要是自身系统的不断完善,同时在政策上也不断的完善[2]。从社会化管理的现状来看,自二零零七年开始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就进行了社会化改革阶段,改革中的渐进方式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增加了社会化的项目,并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等。
2.社会保障管理的现实问题及改革思路探究
社会保障管理的现实问题分析。从当前的社会保障管理的发展中能够发现,还有诸多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较为混乱,并缺乏完整的管理方法及立法。由于形成的多头分散管理格局,造成了实际工作当中常常发生决策管理上的摩擦。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的滞后使得执法无章可循,缺少实际的法律依据,这样就严重制约了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的健康发展。不仅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另外就是存在着政出多门以及职责不清晰等现实问题,出现了一些争权和推诿的现象存在。由于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会存在着差异性,那么在工作的价值取向上就存在着差异,这样对责任的承担就会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这对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就会造成阻力[3]。再者是在法制上还没有得到有效完善,依法管理的进程相对比较缓慢,社会保障的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浪费腐败等现象大量滋生,这些方面的现实问题都对社会保障管理的健康发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还有管理的机构较为分散以及运作机制的不规范等。
社会保障管理问题的改革思路分析。针对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能及时的针对这些情况进行积极的应对,要能够从经验管理向着科学的管理进行过渡,采取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对社会保障制度当中的责任要能明确化,并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加强对保障资金的管理,针对各种体制的矛盾要能相互掣肘。不仅如此,还要能够加强公众的参与度,将其作为改革的直接动力,强化其内部的动力[4]。
其次要能将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加强规范性,将其项目得到有机结合,以此促进实际的发展。同时在对保障事业的建立健全过程中,要能对社会保障加强关注,将社会保障安全网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与此同时也要能够对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进行强化,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法律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但在完整性上还不够,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故此在法律的保障上要能得以健全。
可以成立独立的社会保险总公司,成立的公司直接受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对社会保障的资金发放以及管理进行负责。从体制上来看主要实行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总公司的设置主要是到职工退休就和所在企业脱钩,可携带企业的认可账户到保险总公司领钱。保险总公司的工作量相对较大,要将重点放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上,结合改革的实际进行适当的调整管理方案。
再者是要能将社会保障的决策以及监督和协调进行分离,因为三者的集中不利于决策的科学民主化,对执行的法制化和效率化等也不利,对监督功能的发挥也存在着诸多不便,使其实际效率得不到有效提升。故此要能对这一现状进行针对性的改善,将三者的职权进行分离,设立统一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来负责对社保总体规划的制定。同时还要能够在社保行政管理机构外进行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加强对社保决策及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管,从而推动社会保障的全面法制化进程。
另外,还要能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化社会保障体系,由于社会保障的系统比较庞大,所以在保障体系的层次上就要丰富的体现,将覆盖面得以加大,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具体的措施就是要能够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到城镇的职工,并逐渐的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补充保险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制。并要能够完善和巩固社会福利事业及社会救济事业的发展,构建统一社会保障管理的体制,将其完整化的得以体现[5]。
最后要在社会保障管理的宣传上要能进一步的加强,增强社会保障的意识,由于社会保障管理的发展还没有成熟,一些干部群众的风险意识以及保险意识还相对比较薄弱,加上相关的教育没有到位,就造成了社会保障的相关知识不系统。故此,要能在这一方面得到有效加强,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意识及社会责任感。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解决,在这一过程中要能对现实问题充分详细的分析,找到问题的根源从而针对性的解决。由于本文的篇幅限制,不能进一步深化探究,希望此次努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待后来者居上。
作者简介:尹方玉,女(1992--),河南省周口市人,沈阳师范大学,职务:学生,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
尹方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