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股权激励在我国越来越被重视起来。一段时间以来,股权激励制度一直被作为一种降低经理层代理成本、对公司治理进行完善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但由于一系列公司丑闻的出现,例如安然事件,慢慢显现出了该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以及不足。该文通过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分析,以期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方面做出有效的建议。

  股权激励制度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逐渐兴盛起来。许多人认为其是获取财富的机器,会带来一系列财富效应。从近几年的社会实践来看,股权激励制度确实大大调动了公司高层的积极性,在吸引优秀人才方面具有探索性的意义。但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方法,公司业绩最终是否真正意义上得到增长才是股权激励制度应当衡量的东西。

  1.对股权激励的概述

  最近几年,在我国一些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制度越来越受欢迎从而被快速推广。通过对这一制度的应用,许多公司获得多赢的效果。公司业绩迅速增长,股价回升,使得投资者大大受益,一些公司高层快速致富。但在这种表象繁荣、看似比较合理化、市场化的背景下隐藏了许多问题。一些公司已倾向于将股权激励作为公司高层获取暴利的途径。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在资本主义市场良好性较差、一些上市公司管理不太完善的背景下,我们对于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广要慎重。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一种外入性的创新制度,借助于股权分置改革,吸引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兴趣。但由于部分公司扭曲了这一制度,把其作为管理层的寻租工具,这些猫腻的存在,显现出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一系列不和谐问题。

  股权激励制度仅仅是一种薪酬制度,也就是说,将股权作为支付薪酬的一种办法。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人的主动能动性、使人的创造性与积极性的得到激励,为公司绩效的提高做出贡献。相比于那些短期的激励制度例如津贴奖金等,股权激励显得更为有效、更为长久。其本质是经由市场为经理人员进行评估定价,最后由市场进行付酬。其最大长处在于是将公司高层或管理人员的薪酬交予市场决定,也就是由股票升值产生的价差来确定。这样一来,管理人员的的薪酬将牢牢与公司业绩紧密相连。使得公司经营者与股东利益达到方向上的一致,使得一些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同时股东也不再需要浪费人力财力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在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将股权分置改革与激励制度紧密联系以来,2006年在中国证监会上股权激励制度正式登场。在这一阶段,股权激励制度显的不规范、方式也比较多样、行权条件也比较低。这与此后的现状形成鲜明的对比,国有控股公司的数量增多,当时也没有一些政策上的限制,使得他们成为极少数的幸运公司,获得此后无法复制的巨大利益。

  初期股权激励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引起了媒体和大众的不满和批评。人们开始质疑利益输送问题、还有门槛太低等。因此国资委与证监会也做了一些调整,使其得以规范。同时,股票市场也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本身泡沫化表象的破灭,A股市场出现大幅下滑。其次,为了让多层次资本市场更进一步拓展,相继2004中小板的成立以来,在2009年推出了创业板,许多中小型企业抓住这一机遇紧接上市。在这一阶段,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的公司大大增加。此后,民营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制度使用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而国有控股公司的比例减少。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股权激励制度的规范化程度得到了提高,但以前一些深层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缺陷犹存。在这些现象背后,我们会隐约地发现规范化与市场话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2.我国目前股权激励制度的状况

  自股权激励制度在1993年深圳万科股份公司实行以来,我国其他上市公司一直尝试并探索运用这一制度。由于当时法律法规等的限制约束,这一探索之路异常艰辛。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只实行了第一阶段就宣告结束。此后,一些公司进行了变换创新,使股权激励制度出现了新的方式。

  出现业绩股票。在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股票激励制度中,业绩股票占了较为大的比例,是被广泛使用的一种模式。所谓业绩股票,就是指依照业绩能力水平,用长期激励的形式把普通股支付给被经营者。公司通常会在年初就制定基本的业绩目标,在年末之前如果能实现预期的目标,公司将给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让其拥有一些奖励基金去够买。许多公司的考核标准为净资产收益率,双方会先用书面形式商定奖励基线。业绩单位是另一种长期激励方式,与业绩股票在使用跟效果上有些类似。但他们还是有所不同,因为业绩单位授予的是现金而非股票。

  虚拟形式的股票激励。虚拟股票激励的实质是公司上层管理人员会获得公司给与的一定数量的虚拟形式的股票。对于这特殊形式的股票,股票的一些权利将受到限制。高管没有表决权以及所有权,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单独转让以及出售,离开公司之后股票随之失效。但对于股票上升带来的收益完全可以得到,也完全享有分红的权益。这样一来,公司整体的资本构成以及所有权结构不会受到影响。

  可以进行延期支付。公司将高层管理者的一部分薪酬存在公司专门设立的延期账户中,以存款当日的股票市价转换的股票数量作为计量方式。当高层退休或离职后,公司应以股票形式、或也可以按当时股票市值转换的现金付给公司经营者,这就是延期支付。通过延期支付计划,既定期内公司股票价格的回升将会给公司高层带来实质性的收益。通过对股票价差进行收入折算,如果在存入延期支付账户之后,股票市值在行权时下降,则公司高层的收益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这样一来,只有提升公司的业绩,在公司股价不会下跌的情况下,延期支付的激励对象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3.股权激励对社会的影响

  股权激励作为一项创新制度,在提高公司高层积极性、降低公司代理成本、吸引人才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在发源地美国,其本身就存在若干争议与不足。在我国引入后更是滋生了一系列问题,一些公司应用这一制度时,已经违背了当初以诚信为股权文化的初衷。它变成了管理层快速获取利润的工具,演化成一种巧妙、表面上合法的抢钱行为,使得短时间内涌现出一批暴富阶层。这些现象的发生,反映出上市公司监管治理不足,公司高层利用这些漏洞,极力攫取资本市场财富。

  有些公司在实行这一制度后,绩效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大家熟悉的有泸州老窖、伊利股份等。但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笔者认为,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是多方面原因的综合结果。一方面与经济周期、行业竞争力、公司管理制度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一些“财技”因素。即在实行这一制度之前,将公司的重大利好隐藏起来,当制度应用之后快速释放利润。一些常见的手段有整体上市、引入优质资产、分离劣质资产等。这种速成的盈利模式是泡沫,不能真正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故其并不能长期持续下去,其也并非公司绩效增长的真正原因。

  同时,我们对股权激励制度引起的私有化的加剧应当引起警觉。对一些股权集中程度不高,国有股处于控制地位的公司。有可能随着股权激励的实行,公司股权由量变引发质变,使国有股份失去控股地位。

  通过上文,笔者认为股权激励制度不应被大范围地推广。要发挥其真正的激励作用, 首先要有一个比较成熟规范化的股票市场,使得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公司高层的努力成果能够得到真实有效的反映。其次,建立规范透明的信息公布制度,保证公平、公正,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股权激励不能在内部一些人的操纵下使得一股独大。同时,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完善法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提高资本市场的法制化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王莹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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