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落实与思考

  把农民负担维持在较低水平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村基层政府是完成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要求和总目标的主力军。农民负担制约着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直接承担的费用总额总体下降了,但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的农民负担仍然存在,必须从综合角度来分析农民负担问题,以求得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以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为例

  农民负担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各级政府多年来一直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降低农民负担作为其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农民负担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在处理起这个问题来往往也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笔者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工作人员,参与到了乡镇农民负担落实工作中,现就工作中的所观所想表达一下自己的一些浅见。

  一、农民负担的含义与构成

  农民负担的狭义与广义。狭义的农民负担是指农民在物质方面的负担,指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和收益分配过程中所承担的向国家、集体及社会有关部门缴纳的资金、劳务。在新时期还更多的体现了服务性收费理念,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向农民收取补偿成本所必须的行政性和经营性费用。

  广义的农民负担还包括了精神层面的负担,农民精神层面的负担通常都是因为物质方面负担过重而引起的,所以,解决农民物质层面的负担也尤为重要。

  现阶段农民负担的构成。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以及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了,但“零税付”并不等于“零负担”,农民仍然存在一些合理的直接负担,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上交集体各种款项(土地承包费、共同生产、建房收费);各种社会负担(罚款、集资摊派、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落实现状——以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为例

  2014年,新江口镇严格依照党中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2号文件精神和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减负办)批复的2014年农民负担落实方案,新江口镇2014年农业人口为24130人、劳力14255个、二轮延包面积24926.9亩,农民负担落实数为1007440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按人平15元收取计361950元,“一事一议筹劳”收取折资497344元(劳平4.36个工日,每工日8元),灌溉水费收取148146元,亩平5.94元。负担总水平人平41.75元,亩平40.41元。

  现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总结: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并有专人负责,减负惠农政策宣传到位。严格履行了包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测算面积——村组公示——无异议逐级上报——市集中打卡的程序,资金落实到位,采取“惠民一卡通”的方式逐户入卡,既方便了群众,又堵塞了漏洞,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

  支农惠农补贴严格按照全市要求:做到五统一、五到户、五不准,三月底前打卡发放到位, 无截留、挪用现象;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规范,发放及时到位。

  村内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严格按照“一事一议”人平收取15元、集体项目出工每劳力出工不超过 10日(每工日可折资8元),本级政府积极争取资金以奖代补,筹集的资金能专款专用,无跑冒滴漏和截留现象。

  贯彻落实涉农政策和收费情况,乡农业生产性用水按批复预算据实收取,多退少补,结余下转,中小学教育、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农民建房审批等行政事业性项目都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免收费用或仅收取一定数额的工本费。

  审慎化解村级债务,有效避免将乡村和政策债务转嫁给农民负担,坚决制止了新债的发生。

  三、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一些思考

  问题:税费改革是否真正减轻了农民负担,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税费改革后,农民直接承担的费用总额整体下降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补贴在弥补农民承担费用后往往可能还存在结余,是否农民因此就不存在负担了呢?也不尽然。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给农民负担带来了新的问题。由于物价成本的上涨,种地成本随之增加,不少农民抱怨种一季农作物仅能挣下个口粮,无钱可赚,还白费了一个生产季节的力气。农业生产效益不好,直接导致一部分农民对农业生产缺少积极性,进而转向进城打工而使农田抛荒,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也就更无从谈起了。

  解决对策思考:土地对于农民的价值与意义显然不同于国家对土地的价值与意义的期望,税费改革后,国家不再从土地上象征性地收取任何劳动成果时,土地对农民的约束作用就相应地削弱了,在这种对土地的价值差异中间,仅依靠给农民一些补贴实惠就想保证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继续调整和完善现行惠农补贴政策的同时还应做到以下几项: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开辟道路。各级党委、政府及集体经济组织可充分发挥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引导和管理作用,积极制定和完善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认真做好余田调剂工作,对农村抛荒耕地,可发包给劳动力富余的农户或村组组织,从而做到切实控制耕地抛荒。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营规模水平,增加劳动者收入,减轻劳动强度。同时,还要做好自然灾害的防御,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做好防灾、抗灾、救灾。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的稳定性提供良好的基础。

  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提高素质,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和粗放的生产经营模式。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以市场为导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商品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总之,农民负担问题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学意义上减轻,还必须从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视角进行多元和深入的分析与计划,采取健康而稳妥的方式推进改革与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财政管理所)

  谢朝霞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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