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员工称单位漏缴个税影响买房买车 索赔73万被驳回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个税,购车摇号
  • 发布时间:2015-12-23 16:42

  厨师张先生称因单位没有为其连续代缴个税,导致他无法在京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无法参加摇号购车,故起诉单位索赔损失73万元。日前,海淀法院认为涉案单位漏缴个税不影响原告在京购房并取得摇号资格,判决驳回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先生说,他2006年到被告单位当厨师。今年2月,他准备参加小客车摇号,却因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年没通过资格审查。他的工资单显示,2010年、2011年单位全额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但事实上单位并没为他缴税。

  张先生算了一笔账,他说,按自住型商品房90平方米、每平米比市场价低6600元计算,他在买房上损失差价为58万元。他为买车还需要再继续工作两年,期间还有不菲的交通费支出,所有损失加起来共计73万元。为此,他起诉单位索赔7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单位漏缴个税不影响原告取得购房资格。小客车购车摇号是北京市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手段,即使张先生满足参与摇号条件,也不能直接获得实体权益,张先生的诉求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院判决驳回张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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