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招股书瞒报高管被查、信息泄密涉违规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信息泄密,江苏银行,信披违规
  • 发布时间:2015-12-23 17:29

  自IPO重启以来,今年7月1日就已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仍在排队等待发行。

  但记者发现,江苏银行两名分行、支行行长接连因涉嫌经济犯罪而遭调查。此前该行上海某支行还曾违规泄露3万多客户的个人信息。但江苏银行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这些信息。此外,江苏银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也不够充分,涉嫌信披违规。

  两名分行领导被查

  资料显示,江苏银行是一家立足江苏、辐射全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10383.09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4885.12亿元,存款总额为6812.97亿元,股东权益总额560.65亿元。从资产规模看,江苏银行已成为国内仅次于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的第三大城市商业银行。

  早在2007年成立时,江苏银行便已将上市定为发展目标。2010年下半年,江苏银行向证监会递交了IPO申请材料。但随后A股市场低迷,但由于不少城商行暴露出各项风控不足、欠缺的事件,使得监管层对城商行上市更为谨慎。对于江苏银行来说,上市计划更是多次搁浅、数次延期,而股权瑕疵、股东人数等争议也一直如影相随。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5日,江苏省镇江市检察机关对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原镇江分行行长)眭建群(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月3日对眭建群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

  事实上,早在2010年6月,网络上就开始流传对眭建群的举报信息,内容包括违规提拔干部、选聘采取暗箱操作、涉嫌买官卖官以及使用临时工等。

  无独有偶,5月15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原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苍梧支行、新浦支行行长、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原副总经理梁立新立案侦查。日前,梁立新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但江苏银行在其招股书中,未披露眭建群、梁立新等刑事案件信息。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称,分支行行长接连被查,或将为该行IPO蒙上一层阴影。

  3.2万客户信息遭泄密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被曝出将3.2万客户的个人信息违规提供给了商业机构,引起一片哗然。

  资料显示,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于2012年2月至4月期间,应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的请求,在未与客户发生业务关系的情况下,查询了3.2万余个人信用报告,并将部分查询结果提供给宜信公司,影响涉及全国多个地区。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后来因此事被央行上海分行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以及行政处罚。但蹊跷的是,江苏银行在其招股书中竟然只字未提这起重大违规事件。

  江苏银行在招股书中称,报告期内相关监管机构就经营方面的问题对总行及境内各分支机构共进行过行政处罚案件14宗,累计罚款273.28万元。这些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各级物价局因其违规收费给予的处罚1宗,处罚金额为167.16万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因其违反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而给予的处罚1宗,处罚金额为9万元;各级工商部门因其涉嫌利用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权益给予的处罚3宗,处罚共计21.40万元;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因其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交存不足等给予的处罚4宗,处罚共计46万元;各级税务机构因查补个人所得税等给予的处罚5宗,处罚共计29.72万元。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李国清律师指出,江苏银行招股书不应将受行政处罚的信息囫囵吞枣地“裹”在一起披露,而应详尽披露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机构、处罚时间、涉案缘由、处罚依据、罚款金额等。同时,江苏银行应就这些行政处罚行为的性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情形进行完整披露,并详细阐释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造成后果、处理办法以及未来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措施等。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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