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在教育教学中如何规范学生的用语用字

  • 来源:学问
  • 关键字: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 发布时间:2015-02-13 15:01

  语言文字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工具。一个国家的语言文字对于国家的兴衰进退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力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任务。作为基础教育的小学,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十分重要,那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如何才能规范好学生的用语用字呢?

  1 课内,师生言语用字要力求规范化要求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生生的交往互动表现为听说读写、用语用字。学生参与教学应该是积极参与和有效参与的统一。师生言语用字规范化是有效参与教学的重要条件之一。

  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是教会学生如何听、读、想、说、写,如何驾驭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表情达意的能力。语文教师要特别重视学生运用语文能力的训练。为实现新课标,按教学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驾驭语言文字能力的训练,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是居第一位的。学生通过听、读,从口头和书面作品中内化的知识,需要经过说、写训练,在动脑、动口、动手的实践运用时,外化为语文能力。

  语言文字这个载体、工具所承载和表达的是人的思想感情。如果把语文形式比作“刀”,把思想内容比作“刃”,不重视语言文字这个物质的现实就没有“刀”,“刃”也就不存在了。思想内容在一段言语、一篇文章中的地位固然是重要的,但在语文教学中任何削弱语文形式教学的做法都是不恰当的。忽视语言文字的品味就谈不上培养和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诸方面的能力,也就不成其为语文课了。

  师生、生生课堂交往、合作探究时,方言土语和“鬼字”,违反语法、逻辑的病句,难免产生言语隔膜,妨碍感情、经验的交流,文化的录传和智能的开发。而教材中的每个字音不是每个教师、学生都能念准,每个字形并非每个师生都会规范书写的。况且,教材只是课程的一部分,教学内容远远大于教材。生活中每个人为表情达意组织起来的句子、语段、篇章,难免有语法或逻辑上的错误。师生、生生之间又有经验和认识水平诸方面的差异,个体言语用字不规范在群体交往、合作探究时会产生隔阂,妨碍交互沟通,达成共识,对师生互教互学、共同发展进步会产生负面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师生用语用字不规范是违反此法规定的,又不利于提高语文教育教学质量。要发展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必须注重打实学生驾驭语言文字的基础。课内,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要平等、友善地指出对方言语用字不规范之处,共同长进。

  语文教学的知识点、能力点及其系统性都是从掌握和运用语言文字这方面来确定的。有行家统计过,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量是3700个,若要顺利阅读文艺作品或学术性文章须识5000字。要不念错字音,能认清字形“规规矩矩地写”,不写错写别、写“鬼字”,会理解字义不用错,必须考究和遵守语义关联和组合的手段、语汇搭配的规则等,不违反语法和逻辑。积词的数量至少是识字量的十倍,乃至几十倍,要靠在听说读写中潜心体会词语的性质功能、感情色彩,在具体语境中的含义和作用,才能正确掌握、熟练使用。

  言语用字是否合乎规范,关系到课堂教学时效的高低,关涉着民族素质提高速度的快慢。

  2 课外,师生用语用字也应力求合乎规范要求

  言语用字力求规范化是发展师生能力的需要,也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全体团成员的共同要求。

  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有过调查:语文水平较高的一些学生,异口同声地回答学好语文的经验是“得益于课外看书。”著名语文教育家张志公先生说“语文课实际上不需要那么多授课时间。学生们生活在语文的海洋里,需要的是各种有关方面———报纸、广播、电影、话剧等等所谓新闻媒体散布的语言,孩子们喜爱看的一些书以及各种文学作品所散布的语言,如果不仅仅是规范的,并且是优美的,熏也把孩子们的语文能力熏高了。

  反之,学校里的语文授课时间再加几倍也教不好。”这大语文观阐明了语文教学课内外结合的重要性,突出了各种媒体“规范”、“优美”的用语用字对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的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学生所听到和看见的有些言语用字却不够规范。

  著名语文教育家叶圣陶说:“学习语文目的在运用。”不合乎规范的口头言语中有字音不准,书面作品有错别字、“鬼字”等,口头和笔头言语作品都有违反语法或逻辑的,诸多病例是教科书不可能列举尽的。课外,在校园、班级文化建设中,在师生日常交往和社会交往时,不规范的言语用字都有碍思想感情的交流、经验知识的传播。师生应平等而友善地指正。

  如“未(末)来”、“起(走乙)来、”“别墅shù(yě)”等等。

  当然,指出对方言语用字不规范,最好要讲究场合、方式。被批评的一方若是老师,听到学生“逆耳”的“忠言”,在当场当时难免会觉得不好受。但也一定要为祖国语言的纯洁、优美,为提高语言生活质量而不顾面子,放下架子,有勇气承认自己言语用字上的错误之处,以能者为师,向自己的教育对象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用语用字的示范能力。

  其实,每个公民都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而增强用语用字规范化意识,用心提高自己的法理和人文素养。语文教师更应在课内外都让学生置身于规范的言语用字环境和优美的文化氛围中。师生应平等互学,互勉共进。

  学无止境。语文教学兼有智育、德育和美育的目标,这门活的艺术也无止境。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革除不利于发展学生语感素质和运用语文能力的“讲风过甚”的弊端,要让学生参与教学,让课堂充满在实践中创新的活力。教师在课内外与学生交往时,要从“师道尊严”的权威中走向“平等中的首席”。师生都要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交往时用语用字都要力求规范化。

  邢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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