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境治理的企业参与机制研究

  摘要:不止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市场下,资源环境危机程度在全球范围内都在日益升级。这种影响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论是自然生态环境的变化还是市场环境变化都使企业面临巨大挑战,而其中要求最严格、最能引起社会组织、政府、和消费者瞩目的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另一方面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创新和重构进行探索以期尽早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为主的市场化的经济体制。基于这种背景下,本文对区域环境治理企业参与机制进行研究。

  关键词:环境治理;企业;参与机制;对策研究

  1、引言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区域环境治理过程中作为典型公共物品化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特征。单企业个体进行区域环境治理所获得的治理成果,会自动被同区域其他企业免费获益得到分享,其企业个体福利也会提高,但但进行环境治理治理的单企业个体却并不会得到其他的补偿,所以,在进行区域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单企业进行的个体成本要远高于多企业同时进行的社会平均成本,故而在单纯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域环境治理进展颇为困顿,即使有经济工具环境税等和生态环境政府补贴制等外部优惠政策,也难以调动企业主动性。主要还是经济工具的有效性难以得到保障,如成本--收益不平衡,企业投入由政府补贴决定等信息不对称现象,导致企业的供给严重不足,企业对环境治理的资源参与度自然也就高不起来,针对这些现象,可以只限定诸如第三方监管、企业承诺等资源协议来降低欺骗动机和政府的整体行政成本的降低。

  2、区域环境治理的企业参与机制设计

  区域环境的治理模式也随着市场的经济模式转变不断变化,从开始的政府命令--控制“强制模式到市场政策调节阶段再到自觉参与阶段,从这个发展轨迹我们不难看出,单一的治理模式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现实需求。行政管制由于其机动性很难调动企业的参与度;经济工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行政官制度强制性,但是激励成本过高,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目标,高行政成本低行政效率也不可取;只有环境自觉行动能够重视企业在区域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且能够将环境治理建立在广泛而全面的社会基础之上,引导企业从长远目标出发,改变发展战略,着手环境治理,使个体和集体的目标和利益更加统一。

  2.1 基于市场的激励机制

  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虽然说市场的主人是市场本身,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小范围内的波动市场可以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和平衡市场环境,但最终通过价格和价值的变化控制市场的还是各种人为化得政策和机制,所以当面临生态环境的巨大变化时,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对市场进行调解,当然该激励机制的出发点是市场,落脚点和目标也是市场,这就要求采用一定的激励机制来调节市场。在生态环境的治理过程中对于市场来说的激励机制最具代表性的代调节手段就是政府补贴,因为针对市场的激励机制要求政府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制定相关政策或者契约来约束和控制环境危机,由于区域环境的治理需要当地企业的积极参与,适当的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有利于调动企业投入资源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但这种手段下企业投入资源的比例由政府的激励程度来决定,几乎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目标。

  2.2 基于自觉的承诺机制

  环境危机关乎市场发展的方向,政府实现激励机制进行调节只能是外部化行为,只能作为一种没有选择的手段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生态环境与企业经营生产息息相关,而企业是市场的参与者,不管是被动还是主动的情况下都会对环境危机产生影响,作为当事者,区域环境治理非但不应该是无奈下的政策驱使行为,而应该是基于非利他主义之上的自觉、自动行为,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加深,企业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仔细权衡自身利益与否,进而做出的战略性选择。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通过自觉性的环境行动获得主动权,如参与政府主导下的区域性环境治理活动、严格遵守行业性环境行为的标准和行业行动理解备忘录等。为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目标,企业要获得发展过程中的社会资本,就要调整应对环境危机的策略,变被动为主动,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并参与区域性的环境治理活动,将环境信息进行公开,树立绿色价值观,是公众认可度增高并进一步树立绿色环保积极健康的公司形象。

  3、结论

  政府和企业的合作使其目标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一致才能使区域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发挥到最大。与政府而言,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提供公平、和谐、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建设,而对于企业而言,参与区域环境治理最大的目的还是使其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以低成本获得高收益所以公共孝义市企业参与者的短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呼吁社会性的环境保护激励和引导行动,强调社会性,是企业针对环境治理的外部化行为逐步内部化,进而提高有效性。想要持续提高环境治理效率获得一定成果,政府就要一方面认识到区域环境的治理是一个可持续的、长久的发展目标,加强激励机制的施行力度,是参与的企业在区域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保持参与度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要将自身的管理者角色转变为服务者,多制定环境治理相关的政策手段,引导企业或行业协会增加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度,自觉治理环境、关注自然环境、绿色生态,主动承担环境伦理的社会责任,使环境治理的参与达到真正的多层次、多主体、自觉、自动的行为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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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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