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乐欣赏课教学方法的的思考

  一般情况下,音乐欣赏课是采用“教师讲、学生听记”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模式。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的缺点是:

  第一,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学生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接受知识;第二,学生无从发挥自己的想象和创造才能,甚至会发生知其然面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第三,课堂气氛呆板,不活跃等。

  近几年,我尝试着采取“启发开放式”教学。所谓的“启发开放式”是指在教师的启发下由学生自己充分发挥自由联想和想象,在不离开音乐共性、作品思想的前提下,让学生根据音乐进行再创造。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法呢?

  首先,音乐是一门艺术学科,它具有社会科学的一般特征,同时还具有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音乐作品除了能给人以教育启迪之外,它有一种独特的、感人的魅力--人们的感情和想象可以在乐场的熏陶中尽情地、自由地驰骋,如陈钢的小提琴独秦曲《苗岭的早晨》中的b段,同一段音乐有人理解为是描写苗寨人民欢快的劳动场面;也有人理解为是描写劳动之余,一对青年男女在翩翩起舞,从面迎来了更多的青年男女共舞的场面。再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的开始,人理解为“命运的叩门声”,也有人理解为是“贝多芬对命运的挑战和反抗”,这些讲法我认为都是正确的。这就是我理解的音乐的多重性,我称之为“音乐是活的”。

  第二、学生之间存在着个别差异。音乐欣赏是艺术化的音响流在听觉中造成的一个持续不断的“痕迹流”。这个感知的过程,可以理解为在记忆的基础上完成的审美过程。了解作品的整体,还要注意很多细节,比如:和声、旋律、速度、音区等等,这种又集中的统一随着时间的消逝面接受音乐的多层次性和内涵。同时重要的是当音乐刺激听觉时,会把非同类的事物也牵涉到审美中来。这种非同类的因素有:听觉的感觉、哲理的体会、过去有关的生活经历、知识的积累、经验、思想及欣赏时的情绪等等,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的联想,便存在着个别差异总是。当然这里要提醒的是:不能因个别差异音乐的共性。比如音乐中出现鸟鸣声时你不能理解为这是马蹄声,否则就离开了最起码的音乐共性。

  也许有人认为这种“启发开放式”教学不可取,因为这样做很把握学生,课堂会乱套,学生很有可能会理解偏了。但是我觉得“偏了”也是值得的,因为毕竟是学生自己的体会,而不是教师强加给他的。不过这时需要教师考虑如何引导、启发学生,尽可能地使学生自由发挥的前提下不离开主题,不脱离音乐的共性。

  那么一个音乐作品,作者所塑造的音乐如何能变为每位学生脑海里的形象呢?作曲家的思想情绪如何才能与学生们的情思连接在一起?这两者之间需要桥梁--感情的体验、想象、联想。这是音乐欣赏过程中的手段和纽带。但是感情的体验往往是不统一的或者说不同类的,这里需要教师利用有关的素材、背景资料、作者的创作个性、作者创作该作品的时代背景、作品的思想等内容做主动的介绍。这样有助于学生尽可能准确地把握音乐形象。如:在介绍管弦乐作品《春节序曲》时,教师在介绍作品的内容上要体现我国人民在春节时热烈欢腾、同歌共舞的场面。这部作品的结构、调式等由学生参与分析,特别是具体每段音乐的形象让学生根据自身对春节的感受和耳闻目睹中国大地上过春节时任何一种形式的热闹场面而进行自由联想和创造性想象。甚至在第一主题秧歌舞音乐部分,让学生伴随着音乐起舞,让学生更深刻体会、感受音乐的美。

  第三、再从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与参与性来讲,这种“启发开放式”有着一定的作用。如果不给学生自由想象、创造性想象的机会,一直要求学生跟着教师的思维转,这样会束缚了学生的思想和创造性才能。因为我们的教学目的不仅仅是给学生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提高鉴赏能力,锻炼学生自己在音乐欣赏过程中去探索、寻找、发现音乐的形式美和内容美的统一体。同时要培养学生独立分析作品、欣赏作品的能力,为今后学生走上工作岗位从事音乐教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启发开放式”教学能给学生在欣赏课中积极参与和自由联想的机会。通过这种教学方法逐步培养学生具有崭新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培养学生善于独立而且主动进取,决不墨守成规的习惯,不断发展完善其观点,把音乐思维的振幅再扩大,把音乐的美再升华。

  文/张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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