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师如何处理学生犯错

  • 来源:职业
  • 关键字:学生管理,错误,惩罚
  • 发布时间:2014-08-08 14:49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制造业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技校作为生产一线技术工人的培养基地,要为现代社会培养出高质量的技术人才。班主任应根据技校生的弱点,如部分学生社会关系复杂、信心失落、性格自卑、学习上知难而退、行为上易走极端等,从思维方式、行事态度、实际操作等方面着手,研究学生犯错后的处理方法,根本目的是让学生少犯错误。

  关键词:学生管理 错误 惩罚

  人非圣贤,任何人都会犯错。青少年学生正处于思想的成熟期和人格的成长期,犯错更是不可避免,更何况技校的学生较普通高中学生在学习主动性、行为规范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迟到、旷课、抄作业、顶撞老师、打架等现象,每一个教师都面对过。

  学生犯了错,怎么去对待处理,怎样让学生不再犯错?每个教师对此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方法。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进行了探讨。

  一、基本指导思想

  对于学生的错后处理,教师的一切思想和行为都应依据以下三个基本点,它可以用三个字来表达。

  1.情

  不管是类似长辈对小辈的亲情,还是更接近于同辈之间的友情,教师对学生的感情,一定要是善意的。学生即使犯了天大的错,甚至他犯的错原本就是对教师的伤害,我们也必须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在自己能保持善意的时候再去处理。为了惩罚而惩罚的做法不仅不可取,甚至不可原谅。“情”,或者说善意,是决定一切思想意识的最基础的立场。

  2.法

  这里包含了国法、校纪、班规,也包括了师生之间制订的一些行为准则。这其中并没有范围大小的限制,它包括面对所有人制订的规则,也包括双边的协议,甚至还包括了口头上的约定。无论是法、纪、规则,还是约定,这些都属于“法”辖下范围内、众人意志整合后的表述,是对未来的一种预期性规划。所谓“错”,不一定有明显的是非标志,判断是否“错”,最主要的就是看是否违反了相应的规则,是否破坏了秩序。

  将规则公示,让学生知道怎样是错,让学生明确怎样的行为不可为,犯错之后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是减少犯错的最重要的方式。

  对于犯错的学生,按照既定的规则去处理通常是正确的,也是唯一的选择。按规则处理至少有三个好处:第一,按事先公示过的规则进行处理,相对来说更容易让学生心服;第二,培养学生遵章守纪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原本就是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第三,规则和秩序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即使按照规则处理,无奈地对某个学生个体造成伤害,这种小范围的伤害同时也维护了整体的利益。“法”,或者说规则及其所代表的秩序,是最基础的操作准则。

  3.理

  道理,也就是是非曲直。在笔者看来,这个字高于一切。

  为什么要保持对学生的善意?因为笔者的是非观认为这是对的。教育者应保持怎样的善意?最大的善意就是教会学生怎样做人,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是非观。讲“理”,也就是有“情”。

  “法”维护的是秩序,这个秩序首先就应该建立在“理”的基础之上,这个秩序必须是有“理”的秩序。秩序应该以“理”字为基础而不断完善、充实。

  “理”,或者说道理,这是对一切思想行为进行判断、评价的前提和基础。

  二、基本方法及应用

  情、法、理,这三个基本点的涵义并不对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辨证的。我们并不能排出重要性的次序。一切实际行为,以笔者的理解,都应以这三个基本点去组合。这其中有以下三个层次。

  1.情—理—法(为了不犯错)

  在学生尚未犯错时,出于对他们的善意,为了减少他们犯错的机会,我们需要教他们明辨是非。

  为了教他们明辨是非,我们常用的方法是:和他们协商,制定各种规则,以这些规则来明确说明,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并用制定好的规则来监督、规范他们的行为习惯,以达到教育的善意。在笔者班上,有学生初次违反了校纪校规,但只要后果不是很严重,我们就让他先写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然后再和他一起分析犯错的原因,给一次机会,让他承诺若再犯就按学生手册处理,给他保留了将功补过的机会。

  2.法—情—理(也许会犯错)

  即使我们再预防,犯错的学生终归会有。我们事先制定规则,虽然是错后处理的准则,最根本的是为了保护、帮助我们的学生。既是为了保护更广泛的学生,使其尽量少地因为他人的错误而受损害,同时也要避免犯错学生因为错后的惩罚而从此破罐子破摔,一蹶不振。技校对待已经处分的学生就是这样,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按照规定可以撤销处分,不至于影响到学生的未来。

  而保持这种善意的规则,最根本的也就是一个“理”字。通过公正、公平的规则,建立一个有“理”的秩序,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途径。

  3.理—法—情(犯错之后)

  所谓犯错,一般情况下指的是行为超出了既有秩序所允许的范围。有些时候,这种非常规行为未必有典型的标志性特征。生理、心理,以及思维、行为习惯上的差异,以及人类潜意识中的自我保护,使学生对是非的认知未必与教师相同。无“理”执“法”经常是导致学生与教师对立的最主要原因。笔者认为看到学生的错误后,明辨是非是第一要务。规则和道理,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等于。秩序是为了维护道理,而不可以凌驾于道理之上。如果所谓的“错”是道理和规则之间的矛盾,我们更应该去改变规则而适应道理,使“错”不成其为错。

  如果道理和规则一致,那么按照规则进行错后处理是唯一正确的方法,应该不折不扣,没有任何水分和通融地去执行。对此,被处理的学生不会有反对意见,他不应反对,也不可以反对。当然,处理是严肃的,过程却不应该简单化、粗放化。本着保护、扶持学生的原则,除了遵章惩罚之外,还应有相应的交流与教育,要将学生受惩罚之后的负面情绪转化为遇挫则勇的动力,帮助其克服各方面,尤其是心理上的困难,使他们从错误中接受教训,从而对既有秩序有更深的理解和认同。

  三、犯错后处理的方法及比较

  笔者比较赞同前几年本市整治交通违章时采用的一些方法,比如对于自行车闯红灯,交警的处理过程如下:

  第一,很客气地将其拦下,这是制止错误的继续发生。

  第二,明确告之违反了交通规则,这是对规则和秩序的确认。事实上,在整治之前,已经有大面积的宣传——规则原本就应该事先公示才能成立。

  第三,违章者如果有异议,交警会耐心解释,比如说清楚个人的图方便可能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等等。这个步骤是分析道理,并明晰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使惩罚成为“有理”的行为,并为惩罚措施的制定给予衡量依据。

  第四,处罚方法是让违章者戴上袖套,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半小时。

  这个处罚其实已经包含了两方面内容。

  一是损害补偿。闯红灯造成的损害是破坏了交通秩序,那么作为补偿,违章者需要帮助维护秩序。

  二是追加损害。闯红灯是短时间的行为,帮助将秩序恢复,就已经是补偿完成,而交警要求违章者值勤半小时,就是追加损害。这种追加损害,虽然对被罚者造成损失,惩罚的主动方(交警)却不是直接受益者。半小时的秩序维护,得益者最主要是公众。这种追加伤害既有惩罚的震慑性,又不会使被罚者对惩罚的主动方产生不满,同时为更广大的群众带来利益。因此,这是一种产生利益的惩罚。

  笔者所带的班级的一名男生,平时上课总是爱睡觉,老师批评还跟老师顶嘴,经常弄得课堂纪律很差,同学意见也很大。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对该生采取谈心、交流、督促、评价等方法,经过一个学期不懈的努力,该生不但改掉了自己爱睡觉的毛病,而且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前10名、综合素质考核为优的好成绩。下面,笔者将采用的具体措施介绍如下。

  1.谈心交流,摸清“病因”

  首先笔者让该生谈自己爱睡觉的原因,并归纳出两个方面:一是该生爱看武打小说,晚上就寝后,经常打手电在床上看小说,一看就是四五个小时;二是该生父母经常在家里吵闹、打架,又不关心该生的学习,更不理解该生的想法,所以,该生觉得学习没有什么意思,这样做也是做给父母看,以期引起父母的注意。原因找到后,笔者与该生进行了一次长谈,帮助他分析自己的特长、优点、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与父母搞好关系,帮助父母化解矛盾等,同时,笔者还向他介绍自己在学习上的方法、技巧。

  2.督促

  通过交谈,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学生能否按笔者说的去做,还是一个疑问。针对这种疑问,笔者给该生做了一些规定:每天晚上11点必须睡觉,按时出早操;上课认真做笔记,每天下午放学后交老师检查;一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业余生活情况;每月给父母写一封信,汇报自己在校学习情况。另外,笔者鼓励他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该生在学校一些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班级争得了荣誉,也逐渐找回了自信。通过引导,他的这种自信逐渐向学习转移,对学习的兴趣明显提高。

  3.评价

  在督促过程中,我们针对该生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学习上的亮点,及时在不同场合进行表扬、鼓励,对他做得还不够好的地方,及时给予批评,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该生的父母看到孩子的进步非常高兴,经常打电话来感谢笔者,说现在他们看到自己孩子进步了,两口子的吵闹也少了。他们现在更是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为了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克制自己。当然,看到自己父母能和睦相处,该生心里也慢慢感受到了父母的温情和关心,也增强了自己学习的信心和动力。

  可以看出笔者对这个学生的教育过程,就是“情—理—法”不断循环的过程。

  矩为方,规为圆,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教育过程是重塑生命的过程。班主任工作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之一,要想让技校学生的潜能得到发挥,心灵得到震撼,情感得到共鸣,精神得到唤醒,我们就必须在管理方法上寻求创新突破,以满分的热情去呼唤学生的真情,用积极的行动来指引学生的行动。

  文/谭振芳 董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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