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思考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
  • 发布时间:2014-06-23 16:32

  【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所得税相关准则有了原则性的变化,成为新准则中备受关注的准则之一。本文通过对比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总结出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新所得税会计准则 所得税会计 企业所得税核算 资产负债表

  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并不完全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引起的会计行为成为所得税会计,同时所得税会计也是两种收益之间差异在所得税上的具体表现。针对所得税如何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制定财务报表,通过研究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称之为所得税会计准则。我国新制定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相对旧准则,不在侧重损益表而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进行核算。在所得税会计核算时,采取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两种形式,并且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新概念。应用资产负债表的核算方法对我国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以其实现与国际所得税核算方式的一致性。

  一、新制定的所得税会计准和旧准则对比

  (一)计税基础的比较

  旧准则主要强调从损益表的角度进行分析,会计核算注重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一个期间产生而在以后的一个期间或多个期间转回的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额,它侧重从收入和费用的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期间内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而新准则采用全新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摒弃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依据国际惯例,按照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依据之间的差额定义暂时性差异。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依据会计准则确认,其计税基础依据税法确认。暂时性差异侧重从资产和负债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的差异,更强调差异的内容和原因。从暂时差异的内涵来看,它比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更广泛,不仅包括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还包括不是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

  新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部分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不一致,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暂时性差异概念,即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主要是从余额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在这种计税基础上,新准则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并将这种暂时性差异对企业的影响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加以处理。

  (二)列报与披露的比较

  第一,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和负债单独列示,新准则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旧准则是递延税款,并在递延税款下设递延税款借项和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余额。

  第二,对所得税会计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诸如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计入权益的项目相关的当期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关系,当期适用税率变化的说明等内容。尽管详细的信息披露会增加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但这些信息将为使用者提供更为有用的决策资料。新准则所得税项目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内容更详尽、完整、规范。

  第三,报表附注披露的不同,旧准则只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新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X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变化增加了核算难度

  新所得税中规定,企业之前所作的项目报表,资金流动总结及其他报表的填写,最终是为了便于纳税申报的填写。企业实现了纳税申报后,才能具备让税务部门进行税款征收的资格,会计报表无法作为税务部门征收税款的相关凭证,所以企业在最终一定要填报纳税申请表。纳税申报表中的纳税种类应当结合企业的经营性质,按照相关税务部门的申报填写规定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填写申报,纳税申报的最终成功意味着企业季度账目审核总结的结束。纳税申报后打印出的完成税务缴纳凭证留作公司税务缴纳的记录得以保存。公司发生业务活动时,依据实际的业务内容制定业务记账凭证,经济流动所产生的单据应当及时交与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填写记账凭证。企业中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如银行贷款或大笔生意的销售收入更应当在第一时间填写好记账凭证,以备公司上级的审核考察;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通常情况下的结账频率是每月一总结,每到月底处理公司企业中一个月的相关账目,依照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模式,结合的企业的综合性质,制作出能够让人一目了然的公司账目,并在此基础上保证企业每个财务人员的所起作用。企业财务的相关管理及资金流动产生财务收支过程中,要尽力做到相关财务部门的交流汇总,人员的通力合作也是企业财务处理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资产负债表不适合所有企业

  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差异的大小会对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产生影响。目前我国小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适用的财务会计法规不同,小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所得税法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较小,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要求较低;大中型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法与企业财务会计准则的差异相当大,导致大量纳税调整事项,而且每一类事项的纳税调整方法都不完全相同,信息使用者对所得税会计信息的要求也比较高,上市公司更是如此。因此,不同企业对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统一的核算方法还不合适。

  (三)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会计的引入时间不长,造成国内的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不建全,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新式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会计的引入虽使得部分企业手工会计一定程度得以发展提高,而新系统技术的引入同时伴随着系统的更新维护,这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会计的发展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制度建立后的管理方面没有相关的可参考依据也使得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发展没有严格的规程管理,也使得发展无法顺利进行。

  三、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协调税会之间的差异

  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相对旧的准则具有很大的差异,在资产计价、资本化、收入确认等方面具有较大改变。这就要求企业在纳税涉及到上述差异时,确定新、旧准则的差异之处,并严格按照新制定的税收规定进行纳税,以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进行计算,确认资产计税和负债计税的计算基础。严格的对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进行核算,一边能够为企业制定经营措施提供真实的基础。为了能够达到上述目标,对税会之间的差异进行协调,这就对企业的税收核算的基础工作,以及所得税会计的观念转变与强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此之外,新制定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同相关的税法条例之间并不完全一致。企业在对所得税进行核算时工作量很大,因此,需要企业增派人员对所得税的核算工作进行专人负责、进一步对财务人员的分工进行明细。同时,应当促进专项的所得税会计报表的设立,从根本上解决税会之间的差异,减少所得税核算时的工作量。

  (二)转换目标,丰富监督内容

  完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监督制度,保障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确保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发挥应有的效用。相对其他的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整个会计准则中,实施和核算的难度系数都比较大,应当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保驾护航。严格遵循制定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所得税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要转变目标,丰富监督的手段和内容,加强监督大中型企业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在对会计领域进行监督时,侧重朝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监督方向倾斜,只有通过大力的监督,才能为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与此同时,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除了企业自身监管之外,企业会计核算的所得税财务报表,应当经由财政、审计和税务等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对财务造假情况的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新闻监督作用,确保信息市场的透明、净化,提供反映真实情况的财务信息,让造假现象无处可藏,身败名裂。

  (三)创新会计监督体制,规范会计管理程序

  作为经济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会计监督工作应在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实际落实中注重创新,并通过规范会计管理程序,以实现会计监督工作的逐级有效管理。在企业制度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过程中,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制度,企业应该在运营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会计信息的调控应用工作,并逐渐建立起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使之为企业运营提供准确,可靠会计信息,进而使得会计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在会计监督体制的创新发展中,不同类型的企业商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实际选择会计师的聘请与否,进而更为有效地促进企业或商户自身会计管理机制的落实。

  (四)制定推动新所得税的相关制度

  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其主要影响因素是会计监督功能的减弱和监督体系的不健全。企业中科学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要有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作保障,作为企业经济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应当首先从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法规制度入手,使企业财务会计法规能够尽快的完成全面建设。对于企业中违法会计信息的行为,要制定具体的惩戒措施,使违法机构得到应有的惩罚。其次,要加大会计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企业通过严格执法,要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依法处理,还要对执法队伍进行严格整顿,以有效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进而保证其执法水平和执法效力。信息化不仅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带来的便捷,同时也增加了网络性或其他犯罪发生的概率。为了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和对于犯罪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国家法律需要对于信息化相关的问题制定法律法规,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格处治,确保信息化条件下内部控制可以更加安全可靠有效的进行,最大化的发挥其作用。同时企业内部需要完善内部相关制度,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五)及时转变观念

  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侧重的是企业的收入费用观,旧的准则迎合了现实中企业重视利润指标的情况。而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不再侧重于企业的收入费用观,而是变为企业的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对企业资产真实性有了清晰的反应。但是收入费用观已经在企业管理者、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人员等心中已经根深蒂固,因此应当及时的转变挂念,在制定对企业资产的评价指标时,加强企业资产负债指标所占的比例,降低传统的利润指标所占的比例。

  四、总结语

  会计工作作为社会经济工作和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各项标准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对于社会经济的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计监督体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过程中,能够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这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中也发挥着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监督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落实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为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发展决策,并确保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能够保持健康状体可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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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王黎.关于新旧会计准则的几点比较[J].田长春大学学报,2006,(27).

  [3]姜梅新.企业所得税几个重点问题的剖析[J].现代商业,2007,(45).

  [4]陈铭汇.浅析新会计准则体系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J].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公司,2007.

  作者简介:罗林芬(1977-),女,云南保山人,本科,研究方向:经济、会计。

  文/罗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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