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新型融资方式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被认为是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这些中小企业为整个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多年来,中小企业主为解决中小企业所处的这种困境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广大学者和政府也为之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上积极的支持。本文分析总结了近年来出现的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多种融资方式。

  在我国,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小企业对市场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如此之大,但是其融资难的问题越来越成为限制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积极作用的发挥桎梏,这也凸显了中国金融的结构性缺陷。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由企业自身和我国整个融资环境等多种因素所造成的,企业无法改变我国整个融资大环境,而融资也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进行的,社会各界和企业也都在积极寻求一些新的融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自身需求,这就出现了许多专门适合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

  信用担保体系

  在我国现行的金融环境下,出现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商业银行放贷难并存的矛盾局面。现在贷款担保机构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给予了中小企业必要的信用支持。贷款担保机构从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入手,通过工商、税收、同行等调查,把握需担保企业法人代表的商业道德,对贷款审批金额设定不同权限,建立防范风险的屏障,另外还主动为企业沟通办理抵押等所需证件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有市场、有效益和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又在降低了与贷款担保公司协作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的同时减少了银行精力的投入,扩大了银行贷款。

  现在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还存在很大不完善之处,比如担保机构规模小,注册资本质量不高,变现性差,担保资金严重不足;担保机构自身资金补充渠道狭窄;担保机构内部缺乏规范的担保保证金、反担保、再担保、集体审核、风险内控、运行检测、代偿和债务追偿等制度;对担保机构提供保险,分散其承担风险的条件还不具备,使担保机构积累了过量风险;担保公司大部分现在还不成规模,自身信用度低,银行很难接受,担保金的放大倍数有限。

  对于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应为其确定不同的发展方向,具体说来: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机构,不应从事贷款担保以外的投资等业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互助性质的会员制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自愿组成的,以会员企业出资为主,以会员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不应从事贷款担保以外的投资等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中小企业商业性担保机构为民间投资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担保机构,可以从事贷款担保以外的其他业务。但无论何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机构,都应进行企业化管理,商业化运作。

  为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加速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对于担保贷款从政策上予以引导与支持,这些支持包括以下几方面:

  降低准入门槛,国家鼓励社会资金筹建担保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审批程序也简捷化;对担保公司减免税。达到一定条件的担保机构,国家减免所得税;允许经营者从担保公司收入中税前提取30%风险准备金;建立担保公司风险分散补偿机制,包括:建立国家再担保机构、银行对担保公司的损账分担、通过风险基金提供不畅等。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将银行、贸易、工业三者相结合,以投资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信贷方式。对象多为设备,融资期限较长,所以属于一种长期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拉动投资,带动消费,体现政府宏观调控意图等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说,中小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具有以下一些优势:

  融资租赁有助于中小企业及时完成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加快中小企业设备的引进速度;融资租赁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较低,限制条件少,手续简便易行,还款方式灵活,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融资,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使中小企业用足国家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投资优惠政策等,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后就直接或间接享受了这些优惠政策,这实际上意味着融资成本下降;利用融资租赁有利于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状况;利用融资租赁可以降低社会整体的信用风险。融资以融物为基础,保障了金融租赁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关信用交易建立在实质经济活动基础上,总体上降低了社会的信用风险,是一种优化的产融结合模式。

  银行信贷创新

  现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虽有了一定的拓宽,但是商业银行仍是广大中小企业首选的资金来源。但在实践中,中小企业有普遍因为缺乏能为银行提供银行可接受的固定资产或有实力的第三人保证等担保资源。因此,为了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积极探讨新的融资方式,以开发创新型银行融资来实现银企双赢。这些主要的创新融资方式有:

  应收账款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这些应收账款应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方验收合格等。

  应收账款信托贷款是指申请企业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受益人,三方共同签订信托合同。

  应收账款保理是买方与保理商之间订立的一种契约关系。保理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是由保理银行向贸易中进行赊销交易的卖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商业银行传统的贷款多是以有形资产为抵押担保的,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重,也日益发挥着日渐重要的作用。针对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些商业银行也开展了新的金融业务。例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中小企业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使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申请融资。由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实施与变现的特殊性,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提供此项融资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加保。

  动产质押贷款(保全仓库贷款)。企业可用于质押的动产主要包括产成品、原材料等。由于动产的流动性与不可控性,目前国内部分银行与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合作,推出了监管仓仓单质押贷款这一新品种,操作要点是:申请企业将动产运至指定的物流、仓储公司的监管仓,物流、仓储公司向申请企业出具仓单,并交付银行,银行据此发放贷款。当申请企业需支用该部分动产时,需征得物流、仓储公司及银行的双重同意。若由于物流、仓储公司工作失职,导致银行质押物落空,则物流、仓储公司需向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买方信贷。买方信贷是指银行向销售商的下游客户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销售商所销售商品的贷款。以此,银行间接支持了销售商的货款回收,改善了销售商的现金流量。这种贷款一般由销售商负责安排,并可为买方提供贴息便利。对于下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可广泛采用此种方式来促进销售。

  自然人担保贷款。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3种方式。可做抵押的个人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接受贷款行的监督检查。而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贷款行将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在贷款行行使担保权利时,可以通过处分抵押物或质押财产受偿,对附加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全额清偿。

  总之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落实保增长、扩内需、保稳定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长远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增加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需要政府、中小企业、银行和社会机构的集体努力,共同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新途径,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抚顺望花支行)

  刘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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