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创新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村内生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依托当地已成形的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形成了鲜明的区域经济特色,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和比较优势,促进了苏州地区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据苏州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市已累计拥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4家,出资总额105.36亿元,社员125.31万个。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努力探索如何进一步创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机制、金融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支持手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全面实现苏州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合作社发展后劲。通过对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发现,部分农业生产集中区域仍存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合作社业务的开展。如一些农机合作社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基础条件差、机库棚、机械维修、农机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的需求;奶牛合作社急需各种高规格的牛奶检测仪器和储奶设备;果品、蔬菜合作社特别缺乏规模较大的储存和保鲜的仓库和加工保鲜设备;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收购、仓储、后加工也一直是困扰粮农的问题。这些仪器、加工设备、仓储建筑一般而言原始投入资金需求较大,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很难有足够的财力进行设施建设或者购置设备、仪器,致使很多业务难以开展,农业效益不能完全体现,也影响了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后劲。

  发展规模小,易产难销,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从实践来看,单凭合作社个体发展,很难真正形成规模效应,其产品、渠道、促销等方面均有问题存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即使合作社想在管理、营销、新产品研究开发方面多下功夫,也受到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缺乏等条件的制约,从而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利润空间。其次,在渠道拓展方面,仍然是农民自己销售居多,或者通过合作社与加工龙头企业对接,而与加工龙头企业建立产销关系的模式,又使得专业合作社普遍丧失生产和经营的主动权,利润空间被压缩。最后,农民合作社之间由于缺少更大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及农资、物流、仓储、科技服务等资源的不足,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单个经营主体的市场应变、市场议价能力较弱,丰产不丰收、优品不优价现象时有发生。

  人力资源亟须提升,领导人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思维。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察,领头人多为村干部、种养大户、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家等,有的懂经营,但不善管理;有的具备一些企业管理经验,但对经营农业缺乏认识。当前最迫切需要是懂技术、市场营销又能精通企业和财务管理的人才,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的发展规模和收益水平,也难以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来吸引这方面的人才。

  财政扶持面广量小,金融服务瓶颈突出。由于财政扶持资金的有限性,专项资金规模较小,扶持资金少,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还不够。从标准的设立来讲,在扶持方式上,基本上以示范项目为主,扶持环节也大同小异,目标指向具有较强的雷同性。这样的补助方式,在合作社的发展初期还是必要的。因此,改革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提高财政扶持政策应对市场经济环境变化的市场调控能力,创新财政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发展现代农业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对财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融资难问题不仅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在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中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同样存在。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按现行政策很多资产不能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而生产规模小、抵质押资产不足、信贷风险不对称等现实问题,导致农业生产性企业不受金融资本的偏爱,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成为制约农业集约经营和规模化发展的主要障碍。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发展需要制度创新

  构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政府公共财政应该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由城市和工业逐步转向农村和农业,全面建立向“三农”倾斜的公共财政分配体制,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公共财政应该成为农村各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的投资主体,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比例,土地出让的收入应该专门拨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探索财政补贴、免税以及信贷扶持等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办法。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并配套相应的奖补措施。

  搭建市场合作平台,畅通各类协调机制。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工作思路。当前,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手段比较简单化,大部分采取直接拨款补助的方法,不能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如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与研究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与市场对接的问题,物流体系与仓储加工质量认证和保障问题,资金投入与金融服务短缺的问题等等。从实践出发,这些问题的解决固然不能全部由政府行政部门大包大揽。政府应着重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地区性农产品物流园区的载体建设以及经常性、具有平抑物价作用的大型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永久性的农业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具有现代技术和企业管理能力的农业人力资源培养平台的建设等等;而市场化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要积极充当行政服务和财政扶持有形之手的角色。

  加强人才技术培训,提升其人力资源素质。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加快提高农民素质和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继续加大加快构建基层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发展农林水类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本地高等学校设置和强化农林水类专业和开设农林水类专业的成人培训教育。对于大学生和科技型人才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可以制订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

  积极引导逐步强化对合作社财务核算的监督管理。首先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政府部门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知识培训或提供专业咨询,帮助建账建制,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按照规定设置并进行财务核算,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乡镇村各级政府组织要积极推动合作社加强对财务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其次要鼓励合作社成员开拓新的资本金来源渠道,弥补合作社运营资金的不足。一方面创新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增强其内部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同时要利用逐步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突破融资瓶颈。现代农业的特征是通过生产要素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产出率,同时通过产业链延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比较效益。针对农村金融的特点和农业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2013年7月苏州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拨款2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搭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平台(农发通产品),利用“拨改担、拨改贷”方式,放大财政支农杠杆效应,与专业化担保公司共同承担市场风险,专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小额贷款担保。此举增强了金融资本“下乡”的信心,解决了农业生产型企业的担保难问题;而利用专业化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对融资项目的事前评估和经营效益分析,使得相对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向更趋合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作者单位: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

  竺可榕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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