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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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12 15:40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在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额度不断攀升,但从政府采购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所占份额极小,中小企业往往被排斥在政府采购体系之外。该文对于我国政府采购如何加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中小企业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客观上要求政府采购要向中小企适度倾斜,从而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正的外部性。针对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加强完善。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
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考虑到中小企业本身企业的实力比较弱,需要政府在制定法律政策时适度的对中小企业进行倾斜,毕竟仅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的实力来参与政府采购其必然会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完善应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就是提升相关法律的地位,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本身的法律地位并不高,这意味着其法律效力的有限,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有必要进一步的提升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地位,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出台专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确保相关法律效力的提升;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法律进行进一步的细化,通过细化来增强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使得这一行为能够做到有法可依,避免因为法律细化不足导致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没有法律制度可供遵循。举例而言政府可以进行一个硬性的规定,政府采购中多少比例必须为中小企业的产品,这样可以让中小企业能够固定的获得一些政府采购份额。另外,政府还应注意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以及统一性,目前各个法律,例如招投标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在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没有做到统一以及协调,未来的一个努力方向就是做到这些法律的协调。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努力,可以做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有法可依,让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撑。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考虑到中小企业在信息的获取方面处于一个劣势状态,政府必须要构建透明的采购信息披露制度,弥补中小企业在信息获取方面的能力不足。很多中小企业之所以不能够在政府采购中入围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政府采购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因为很多时候一些企业都会对政府进行公关,导致政府为了让某家企业中标就会故意缩小信息发布范围,缩短信息公布时间,模糊信息公布内容,由此导致中小企业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政府采购信息。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应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的披露制度,凡是政府进行采购信息的公布,必须要通过多种媒介如网络、报纸等媒介进行广泛的传播,这其中尤其是要注意网络传媒的披露,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各级政府都建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网站,我国也可以借鉴这种做法,构建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中小企业也可以借助于网络方便的获得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部门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相关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做到及时、准确,同时还应规定政府采购信息的披露时间,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这样中小企业就可以及时的获得政府的采购信息,并根据披露的采购信息内容进行招投标的准备,为中标概率的提升赢得宝贵时间。
降低政府采购的门槛
降低采购门槛是确保中小企业能够进入政府采购体系的重要手段,政府在采购中应注意对中小企业有歧视性的相关规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国外的政府采购情况来看,降低政府采购门槛是扶持中西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具体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降低中小企业缴纳的保证金,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招标中,会对规定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对于资金实力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比较大的负担,政府应尽量降低保证金,避免保证金成为阻碍中小企业参与招标的障碍。二是允许中小企业联合投标,中小企业可以相互结盟,采用联合体的形式进行竞标,这样就能够实现不同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增大企业的实力,提升联合体中标的概率。三是采购合同分拆,政府可以将一些比较大的采购项目进行细分,这样就能够给中小企业的中标提供更多机会。四是提供资金担保,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固定资产少,缺乏可抵押的资产。而中小企业的贷款则往往具有贷款频率高、贷款数量少、贷款风险大、管理成本高,即“频、少、大、高”的特点。因此,政府应该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当的担保,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和融资困境,保障广大的中小企业顺利参与到政府采购过程中来。
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
良好的监督管理体制有利于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行为的有效开展,考虑到政府采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而且每一个环节都会出现腐败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良好的监督机制,必然会出现对中小企业采购的不利行为。政府应设置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同时还应赋予采购监督机构一定的执法权限,通过审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符合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那么监督管理机构就应切实的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确保中小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规定所带来的利好。在具体的采购监督中不仅仅要对政府采购的流程进行监督,还应加强对招标内容的监督,考虑到招标监督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采购监督机构应招聘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负责招标内容的一个深刻,力求做到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同时还应对招标专家来进行监督,构建动态调整的招标专家库,确保招标专家的行为。
利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是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重要手段之一,这一手段在世界各国被普遍使用,其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已经得到了公认。希望本文的写作能给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思路,并能够引起更多学者对于这一课题的关注。
(作者单位:吉林工商学院)
刘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