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院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
  • 发布时间:2015-02-05 10:04

  【摘要】日渐复杂化的刑事或民事案件所引起的利益纠纷也十分纷乱,这给法院执行带来新的挑战。本文根据个案基本状况的分析,寻找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并探究与其相对应的解决对策。注重法院执行的效率,讲究执行艺术,认真对待各个案例中执行困难的问题,明确分工责任,从工作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有效的解决方法,统一法院执行法则,保障法院执行的可行性,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法院;执行;案例;分析

  一、前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法院执行方式主要有查询或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提取或扣留被申请执行人收入、查封或拍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几类,若被申请执行人逾期拒绝履行时,法院可按相关规定对被申请执行人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以此树立法律威信,打击违法违章的不法行为。法院执行程序可分为主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信用惩戒、执行公开、强制执行、规范执行等几个阶段。各个地区的法院首先可推进执行改革,主动探索高效执行工作的新机制,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促进被申请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事项。其次,可从分利用互联网高效信息化的特点,建立密切且便捷的控制机制,统一管理各个地区法院执行工作,多层次化建设惩罚机制,缩短检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时间,并能够在更广的范围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与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相互配合协调,细化法院执行工作程序,有效对其进行惩罚。目前,我国法院执行力度不足引发系列案件纠纷,如工商诉讼案件中的被申请执行人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妨碍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人员、执行案件、执行行为的全方位推动对加大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度十分重要。

  二、法院执行工作现存问题

  根据相关研究人员调查分析,发现目前法院执行多为强执行,容易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加大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

  1、法院执行终结工作结果未明

  多数民事案件获得胜诉只是通过了法律确权的第一步,依照“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法律规定期间强制执行,否则即便胜诉,所获的法律文书也仅是废纸一张,不存在任何效益。此外,在申请强制执行后续按规定缴纳相关的费用,但仍然不能确定执行工作是否已终结。还需要查清执行人的下落、财产状况等相关工作要素,并在规定期间内向法院提供证明,用作执行庭执行的依据。复杂的执行终结确认工作容易造成各种问题,如需找执行人所支付的信息调查费用、车费等,以及寻找和办理证据的费用,实际所支付的费用与预算差异有所差距,造成新的矛盾的产生。

  强制执行主要用于违反已具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团体组织中,法院执行制度的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从强制执行概念到制度模式以及执行程序方面都引起众多研究者的关注,引发各种错乱的争议,制约我国司法建设发展[1]。

  2、刑罚金缴付自觉度不高

  刑罚金作为司法案件顺利执行的保障具有独特的优势,广泛运用于现代社会刑罚案件中。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申请人罚金刑后,被申请人自觉缴付罚金的情形并不多。为此,国家制定了强制执行刑罚金刑的相关规定,即在被申请人没有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对被申请人的所有财产实施的强制执行行为,通过有效的行政力量保证罚金刑的实现。但真正有效实施强制性罚金刑案件并不多,在执行工作中仍然遇到各种阻力,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各个地区的法院执行结率比较低,这与社会诚信的缺失有相当大的关联,个人财产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也是导致法院执行困难的原因之一。追究根本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尚未达到一定的水平,被申请人没有经济能力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要求,短时期内难以改变此状,需要研究法院执行中的细节问题,逐步完善执行机制[2]。

  三、建设新型法院执行策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原则,进一步规范法院执行的工作准则,提高法院执行效率。

  1、全面协调有关部门的执行工作

  法院内部可召开关于执行工作经验总结会议,通过会议协调各部分的执行工作,明确分工与职责,统筹执行工作中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并制定应急处理预备方案,一旦遇到紧急事故可立即采用应急方案以解决必要问题。整合执行工作流程,及时公布执行工作的有关信息,以此推进司法工作的公信力。再次,加强宣传法院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操作规范,并对执行人员进行深化培训与管理,对于部分物款收支工作,需分派专职廉洁监察员进行监管,减少执行工作的风险与纠纷。

  2、刑罚执行工作建设的完善

  由于利益的驱使,社会隐瞒真实财产状况的现象屡见不鲜,致使法院执行工作中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察控困难重重。对此,司法部分需进一步明确涉嫌信访的调查,严格执行监督和执行实施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并加以适当的强制手段,要求被申请执行人按规定的期限缴付案款,打击消极、拖延执行现象。从个案的实际出发,制定有效的执行方案,并扩大执行工作的监察力度,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执行[3]。

  四、结语

  法院执行工作需顺应国家政策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或改革,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以应对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司法工作的公正性,真正落实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宗旨。

  参考文献:

  [1]高楠.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2.

  [2]张淑红.论刑罚执行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完善[D].曲阜师范大学,2013.

  [3]王启江.论我国罚金刑的执行[D].山东大学,2010.

  文/金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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