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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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林业,可持续发展,生态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9-18 16:09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科学发展观,现已逐渐发展到社会需要的各个领域。目前人们已经认识到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且正面临着严峻的状况,我们必须建立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法规,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植入到林业建设的各类政策、法规等层面。最终目标是彻底实现林业及林业资源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生态效益
可持续发展,究其定义是指既满足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能力的发展。其内涵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指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指所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人类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而自然条件的优劣往往又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影响。
林业,则指的是是为进行森林经营组织起来的,以进行木材、林产品生产和保护性资源经营并以后者为基础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19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工业化急速推进,人类提出了“征服自然”的手段。其后,在追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环境危机的问题,大自然受到了极大的破坏。人类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保证新的发展模式--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够顺利进行。
1、我国林业的发展状况
生态学家从生态或自然的角度来阐述可持续发展,指出可持续发展是自然资源及其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是寻求一种最佳的生态系统以支持人类需求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实现。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一点,是与生态和经济互相协调,保证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林业发展经过了六十五年的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建国以来的林业传统发展阶段,进行了大量的林木采伐,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原始积累。第二个阶段,林业发展的阶段,对非国有林区的林权和山权及自留山的划定,当时的改革进展还比较落后。第三个阶段,我国林业由于受到国际林业转轨的形势,还有我国恶劣环境的影响,但是仍向新的趋势发展。此时,我国林业的发展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严重的采伐现象时有发生,有必要采取科学的方法来真正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应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1)在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最根本的问题是通过科技促进经济发展,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维持环境与资源的发展。通过科技手段促进林业发展,在林业建设的过程中提高科技技术手段,改变原来的破坏式的经济发展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林业改革体制,引导林业人员采用技术转让、联合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方式,进行科技林业改革。并且要彻底落实林业科技创新的体制,创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新林业科技体系。同时,还要加强应用技术的研究,比如:森林生态系统及检测、壮苗和树种结构的培育、提高林木和林木产品的经济价值、提升林业总体技术水准。
(2)优化林业经济结构
林业可持续发展可以通过改变生产力布局、改造原始产业模式、创建新兴产业等方法优化产业结构。从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前提,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周期较短的工业原料林,努力开发新产品、加强精加工林业的步伐。还要加大第三产业如花草业、旅游业的发展,淘汰掉落后的产业,开发林业产品的用途,整合较大公司资源、开发新的产品应用到新的市场,改善企业的布局和产业结构。多方着手,共同提升林业产品科技含量、企业的科技手段,从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3)经济效益综合评价
目前,生态价值的得到了人们的关注,林业的生态效益价值其实要大于林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且他们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相互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林业生态效益也可以促进经济效益。之前原始的生态效益由于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反过来又影响到经济发展。所以,若保证经济效益和生态利益的同时,不仅能够注重当时的经济发展,后续的经济发展也会得到保障。
生态效益经济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程度的再生产现象,其要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保持林业环境良性循环,以绿色产业为主要发展趋势。采取科学的管理及生产方式,结合各种经营模式,形成生态利益、经济利益最大的和谐发展模式。采用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等混合林种模式,调整林业结构,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平衡发展。另外,通过规模化造林,提高经济利益、生态效益、大大的提高了林业种植量,进而发展经济林木、速产林木等经济林业模式。并且灵活运用多样化的造林方式,提高林业收益和生态发展。
3、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法律机制
通过研究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多种对策,制定最有效的法律能够很好的执行各种机制。我过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立法是为了体现可持续发展,为保护、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调整生态环境、保土储水,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林业建设是以营林为根本点,保护林木、采育结合、循环利用的基本方针。
我国目前的林业法律制度在完善性、严密性上还需要一些补充,在实施方法、履行过程、承担责任等各种制度进行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其一,在没有完全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要实行生态第一、资源第一的思路,要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条款,再次确定林木业的立法线路。其二,根据林业生态系统的规律,尊重生态平衡和生态利益、动植物多样性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人类需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需求,使环境和资源得到充分的保护。其三,加强林木砍伐管理力度、对于林业木材运输和经营企业要有严格的监管。
4、结语
我国林业发展正处于可持续发展的新时期,人类之前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完善的措施进行修护。对于以上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对策,在实施和落实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必须通过切实、完善的法律系统来监管。在执法方面,要杜绝林木资源消耗过量、加强林业管理力度、严惩各类毁林占地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监测系统的建设与实施,采用专业的诉讼部门进行林业资源问题处理,健全林业责任制度。
参考文献:
[1]蔡守秋等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2]金瑞林:《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
[3]金瑞林、汪劲:《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4]原田尚彦著、于敏译《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
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