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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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18 16:10
【摘要】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各区域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发展与国土资源规划协调进行的新模式。
【关键词】建设用地,适宜性,国土资源规划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土地的制约,特别在大城市,城市经济的总体发展规划与土地整体规划经常相互冲突、相互矛盾,此时就需要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做好城市用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做好国土资源的开发规划,逐步缓解城市人口激增、土地资源紧缺带来的问题,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目前建筑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的现状
在城市建设中,我国目前的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通过研究建筑用地的适宜性来合理利用各项用地,其重点是土地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而发达国家的侧重点主要放在城市的总体发展规划,其中不但包含了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而且还包含财政规划、城镇化体系规划、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性区域发展规划等等。可见我国的规划主要集中在一个方面、尚不全面,因此还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规划体系为己所用,达到全面规划城市的目的。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协调机制
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重点是要全面掌握我国国土资源的现状,必须明确资源综合开发的目标、方向、步骤、重点等,把建筑用地适宜性评价引入到国土资源规划当中,做到把区域建设用地的质量、成本与效益三者联系起来,对区域的国土资源的潜力综合分析,对区域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建筑规模、用地利用的限制条件等要明确。
建设用地适宜性是采用评价土地资源用于建设时的利用方式是否适宜达到土地高效利用的目的,即如果这种利用方式适宜的话,适宜的程度怎样,利用方式的局限性在哪,优势在哪、劣势在哪等综合分析这些因素。在国土资源开发过程中会有经济、社会、环保的限制因素,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会将这些因素通过控制土地开发利用来体现,适宜开发的土地应加强开发强度或集中开发,不适宜开发的土地,应该加强保护,然后纳入到国土资源规划的宏观管理与微观控制中。
从宏观来讲,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应该专注于土地易于开发、适宜等级高以及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区域优先开发,然后以此为平台来带动其他区域的后续开发,从而不断缩小不同区域的居民生活水平。相关部门要对建设用地的开发进行扶持,帮助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加大投入,有目的的培养出一个产业集群,然后带动周围协同发展;从微观来讲,通过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相关部门能够清楚用于建设用地的资源配置特点,做到合理规划,降低政府盲目的对建设用地进行强大的行政干预;合理的对城市用地进行布局,有计划、有目标的对区域不合理的布局进行梳理,实现土地利用最大化,最终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国土资源规划
政府在出台的文件中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要协调进行,城市用地规模要小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模,而事实上,两者即存在包含关系又互相制约,要达到两者的平衡很难做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标控制仅仅是建筑用地指标由上向下的控制,这其中缺点很多,比如会出现规划缺乏弹性,土地利用结构难以优化、很难引进大的招商引资以及新增土地开发剧增等等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规划难以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于是只能频繁更改规划,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降低;此外,目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对农田实施保护,强调减少对农田的占用,而当下的问题是政府并没有明确哪些土地可以被建设项目利用,于是规划人员不敢乱占用土地,最后导致无地可用的结果。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就是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前提下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是可持续发展、协调性发展、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要求。目前国土资源有限,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工业的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提升,如何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成为目前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目前的措施是政府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状况制定不同的国土资源利用战略目标。依据国外经验,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主要是根据本国的基本情况,以保护环境为基础,综合协调经济发展与国土资源的矛盾,减少国土资源利用的过疏或过密问题。
目前我国正在规划的区域众多,由于疏于管理,某些区域的规划盲目扩大规划的范围与空间,导致相近距离区域的规划与之矛盾,无形中增加了整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难度,降低规划的权威。在我国现行体系下,除了矿产资源与土地利用有完善的规划外,其他方面尚没有系统的规划,此外若区域规划与经济发展相矛盾,一般前者被忽略。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必须加快规划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加强规划综合管理为起点,协调各区域空间规划。国土资源规划作为一种战略性的空间规划,应该综合协调好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尽量提高土地利用率。
目前我国国土资源规划方案还没出台,各部门也在努力构建国土资源规划体系。但是目前可以依据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来协调各个规划关系,有利于加快构建国土资源规划科学体系。
五、对我国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的发展分析
其一,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是一种从宏观到微观的问题。首先分析区域资源的供给情况,然后预测区域的需求情况,最后把土地指标依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分给下级单位,要求必须对土地资源合理开发,达到土地总体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发展的目的;其二,依据区域当前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现有土地资源的实际应用,不断完善土地资源开发的相关控制指标,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到实际用地规划中,依据实际经济状况确定供给规模;其三,严格按照国家国土资源局颁布的相关条例来开发利用土地;其四,针对我国某些区域国土无限制开发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加快土地改革的速度。国家应该制定出统筹全局的土地开发管理制度,同时各级单位还要细化每一条制度,对开发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写入规定,形成一个自上而下、整体到部分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
六、结束语
目前我国关于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的体系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方案。此外,各部门应该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方向、目标、重点、步骤等十分清楚,做到依据区域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开发土地,对于开发中出现的问题注意总结并应用到下一次的土地开发实际工作中去。总之,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各区域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发展与国土资源规划协调进行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韩玉林.努力把握国土资源工作规律特点切实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和开发[J].党史纵横.2004(03)
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