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对策

  【摘要】作为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成为了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化、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工作。在以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旧存在着一些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土地资源的优化,这意味着只有采取相应的策略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一定的整改,才能够从根本上加强用地管理,以合理化的方式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发挥至最大化。

  【关键词】土地;规划;问题;对策

  前言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对于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而言具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只有将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并加以利用,才能够从根本上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1]。按照我国现阶段对土地用途的划分,大致可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耕地、林地等几大类,分别作用于现代化建设、居民生活、粮食供给等各个方面,与人们的生活都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因此,对土地资源利用规划进行不断地优化改革,以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进行调控,便成为了当前社会主义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

  1.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 未能科学合理地实施因地制宜

  在当前我国对土地利用的规划中,一定程度上是以行政区为分隔将土地资源进行平均的划分,这就给土地资源分配的合理化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基于社会、经济、政策等因素的不稳定性,不同区域的客观因素都各不相同,同样的方案很难适应于各个不同区域,容易造成某一区域的土地资源超过实际所需,另一区域的土地资源却供不应求,不仅造成了一部分土地资源的浪费,又容易导致一部分实际所需资源的短缺,使用地规划产生脱离实际的现象[2]。

  1.2 静态规划与动态发展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调和

  社会经济的发展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呈动态趋势,与之相对的是土地资源利用的静态性变化,作为一项战略性的长期规划方案,土地资源利用多以年为单位进行规划,来进行对整体规划的掌控,这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动态性在一定意义上产生了矛盾[3]。倘若根据实际发展的变化对规划的内容进行不断地整改来适应动态变化的实际需求,流程中将产生诸多的不可控因素,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且会使规划工作丢失一定的严肃性与规律性;倘若没有根据实际发展对规划内容加以修改,则会使规划内容严重脱离实际,使用价值将受到大面积的贬值,违背了规划的初衷。因此可以说当前的土地资源规划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合理的预见性,规划与发展间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调和,如何遵循客观现实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便成为规划工作中一项值得深思的问题。

  1.3 土地规划方法滞后且缺乏可操作性

  在土地规划与利用的过程中,总体方法大多以传统的土地使用经验判断为主,欠缺综合化发展的意识,忽视了大范围资源的优化配置,没有从客观上对土地问题与经济问题进行整体的判断,一味延续传统布局,缺乏创新性。部分土地规划方案中无法体现出预测性与科学性,规划性质保守落后,使规划落实的难度大大增加,同时与社会经济发展现实背道而驰。在没有考虑到社会、经济等因素综合限制的情况下,土地规划的方法极易与实际需要出现偏差,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强,应进行相应的强化改革。

  2.对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对策思考

  2.1 对规划方法进行科学合理的改进

  土地资源利用系统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经济生态系统,在规划方式的制定与落实中皆需要对社会、经济等各种相关因素进行考量,因此只有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整体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够使规划与实际不断地贴近,使规划不至于脱离实际,也使实际发展尽可能地符合规划内容。这要求在土地规划的编制方面要遵循“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将各种相关因素尽可能地融合到实际编制当中,建立起健全的公众参与制度,而不是仅仅依靠政府的独立规划,使监督制度与公示制度应用于规划工作当中,从根本上实施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2.2 对规划与实际的动静态矛盾进行相关调和

  在以往沿用的土地资源规划方法中,大多采用数据来对所产生的问题进行说明,此方法虽能够对问题做出一定的判断,但其性质仍然属于定性分析范围,在这个范围中对问题的分析大多仅仅存在于某一时间或某一空间之上,与土地利用的动态性发展并不相符。如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加以改善,采用定量分析的方式对土地规划发展的变化过程进行分析,将会使判断的精准度大大提高。为保障土地规划的总体价值,就必须对土地规划方法与实际变化的矛盾进行调和,保证土地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对规划方法进行有效的改进,在规划方法中融入对突发因素的控制能力,将规划期的时段进行严格的划分,对每个时期的规划指标进行明确的要求,增强规划方法的弹性与可操作性,使规划方法更容易落实到实际中来。

  2.3 从多个角度思考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

  结合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而谈,要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应率先了解并处理好需求与供给、数量与质量、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内在联系,避免信息的不准确性造成规划与实际之间的偏差,从因地制宜的方向出发,对土地利用的功能进行宏观的调控,使土地的作用发挥至最大化。要结合实际完成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首先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以协调多目标为目的,对各区域的社会、经济、生态等因素进行考量,并制定出相应的合理方案,其次需尽可能地在这些因素的交叉关系中取得平衡点,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而定对土地利用类型实施转变,使土地规划在大方向上贴近实际需求,从而降低规划落实的难度,增加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徐坤峰.小城镇建设中土地与规划问题分析及对策[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09):9.

  [2]王莹莹.探究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2(22):343.

  [3]易胜果,吴涛.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13(18):1975-7977.

  孙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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