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层制视角下的公办高校学术权

  摘要:我国公办高校一直都采用传统的科层制管理制度,长期秉持的行政制度,会抑制和掩盖学术制度,造成行政权力至上,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教师的责任心,削弱了学术权,抑制了学者的创造性。本文分析了我国公立高校科层制管理的特征,总结出科层制管理的一些弊端,对科层制与学术权如何更好地协调平衡进行探索。

  关键词:科层制 高校 学术权

  一、科层制的定义及特征

  科层制一词,最初只是用来指政府官员,后来逐渐泛指一般的大型社会组织。1775年,法国经济学家万斯诺·德古尔纳首先使用了这个词。他把既指办公室又指写字台的“bureau”和来自希腊语的动词“统治”(to rule)连用,指官员的统治。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科层制又称理性官僚制或官僚制,他认为科层制不是指一种政府类型而是指一种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依照既定规则持续运作的行政(管理)体制。在韦伯看来,依照科层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机构是合理的,因为它在保证组织成员行为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方面明显优于其他的管理方式,有助于实现组织追求的高效率的目标。他在《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中构建的一种基于法理的,以实现高效率与合理化为目标的理想化的组织管理模式。在书中他对科层制作出精确的论述,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特征:明确的权威等级,层次分明;严格而缜密的规则;明晰的分工;公私关系分离;量才用人;管理权力依附于职位,而不依附于个人;此外,组织成员不拥有他们所调配的物质资源。

  二、我国公办高校科层制的现状及影响

  所有大规模组织都含有科层制的因素,教育系统也不例外。通过规章制度、一定结构等级的组织结构来实施管理的学校,都难以脱离科层制性质。我国公办高校管理普遍采用科层制组织形式,有以下几个特征:

  1.高校建立了明确与严格的权力等级,官僚化程度高。我国公办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内部的科层体制相当明显。从学校管理者层次方面来划分学校的科层,可分为四个层次:高层管理者(校长及副校长),中层管理者(处长及副处长),基层管理者(科长及副科长)及基层普通科员,可谓是等级森严。在资源享用方面也有明显分别,办公室的大小、办公室座位的顺序等都体现了明显的等级,同时等级的不同收入差额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2.学校的组织分工明确。学校各部门各科室都是按照专业化职能分工而建立,比如在一些高校的,校长负责全面管理,学校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设立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同时在各个二级学院也有相应的岗位与各个职能部门对应。

  3.学校主要靠规章制度管理,各岗位对应的人员都有相应的规章,人事处、教务处对教职工的上下班时间、请假、教学等具体问题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学生处对学生的管理也有相应的学生管理手册。

  三、公办高校的学术权的现状

  高等学校学术权与高等教育的使命相联系。高等教育是一种具有独特价值观念和文化目标、独特原则和活动规律的专门性事业,需要遵循其专门活动的规律。由于国家管理高等教育的行政机构是实行科层制,习惯于将自利性需求强加于别人,这些隐含特定利益的科层管理制度,将不断强化行政的目标和力量,可能扭曲教育的本质和宗旨,使高等教育失去了自己引以为荣的品格和精神,会抑制和掩盖学术制度,造成行政权力至上,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教师的责任心,削弱了学术权,抑制了学者的创造性。

  同时高校内部管理简单化和行政化,造成教育领域中的种种乱象和管理制度层面的危机。第一,大学教授权威日渐失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得高等教育成为批量人才生产线,导致行政性控制中心化,而教授对大学的忠诚明显亚于对学术的忠诚,学术责任和使命感也有所下降。第二,大学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大学内部出现“分权化”趋势,社会性事务与学术性事务分权,促进职能部门专业化,教师事实上降格到雇员地位。面对如此复杂的环境,作为大学学术力量代表的“教授”,很难适应传统意义上的“教授治校”,因为他们难以兼顾学术与行政工作,满足不了大学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也缺乏决策需要的充分信息。第三,科层制管理比学术组织的“扁平化管理”实施起来更简单。高等学校领导可以借助“上级”的强势压力,实施上级认定的目标,尽管这一目标可能并不是高校的目标,但高校领导因此担负的责任相对更小,学术工作是否有所创新,一般不会问责到某个人的头上,于是,整个高校可能失去遵循学术逻辑来发展的激情和理想,尽管高校还会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获得某些成功,也只能是失去灵魂的卓越。

  四、公办高校科层制与学术权的协调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期,仍在现代化的进程之中,而我国的教育管理也处于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理性管理阶段过渡。我国的科层制尚未获得健全的发展,其存在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它与学术权都是都是现代大学发展不可缺少的制度保障,但两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制约了大学的运行效率,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应从具体、历史的条件出发,在保持一定张力的条件下协调两者的冲突,建立相互制衡的学校管理体制,实现学术权与科层制的动态平衡,最大限度地推动大学和社会的双向发展,避免出现高校权力体系呈现出行政权力处于强势、支配地位,学术权力则处于弱势、被支配地位的局面。科层制下的行政权更多的是为学术权服务,为其保障。

  基于这样的思想,学校不能也不可能在单一的、不变的环境中生存,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这种知识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环境中,科层式的学校管理也不能在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对学校的发展做出快速反应。因此,学校必须以管理方法的多样化,来适应这种不断变化的环境。弱化科层体制、强化专业取向,实行学校行政管理的简约化,保留最低的行政机构,以避免机构的重叠和臃肿;严格控制行政人员的数量,并保证行政人员的质量;简化管理操作程序;实行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相融合,鼓励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给予教职工更多的机会,拥有更大的发言权,激发教职工的创造性等。

  参考资料

  [1]关于对学校管理中科层制若干问题的分析,黄燕芬,《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3.6;

  [2]大学行政化的多视角解读,方林佑,《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11;

  [3]浅议我国公立学校的科层制管理,曾慧萍,《高教论坛》;

  [4]对学校科层制的批判与反思,张新平,《教育探索》,2008(3)。

  黄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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