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法学教育引起了越来越高度的关注与重视,并大规模开展普法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法律教育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有利于培养出更多法学方面的人才,尤其是合同法教学。本文主要阐述了在合同法教学研究中,目前合同法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具有法学修养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合同法教学;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思考
前言:近年来,普法教育规模在逐步的扩大,为保证法普教育的开展与进行能够适应市场发展与学生需要,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加强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有必要对当前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深入的思考。合同是学生今后就业必须涉及的一项内容,因而普及合同法教学,采取有效的方法来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至关重要。其中改革教学方法、创新考试模式是最为有效的途径。
一、当前合同法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高职院校在开展合同法教学时依旧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从而导致我国高职学生同质化现象极为严重,且学生法学素养普遍较低,更缺乏综合型方面的人才,造成了学生就业压力重大[1]。其中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有:第一,日常教学活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学习极其被动,忽略对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等多种能力的综合培养。第二,教学活动仅仅围绕着指定的几本教材展开,知识面狭窄,学生视野得不到拓宽。第三,考试模式僵硬老套。大多合同法教学考试始终以传统的笔试为主,且考试内容偏重于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和理解程度的考察,而缺少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考察的内容[2]。
二、合同法教学中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
(一)改革教学方法
要想切实培养出实用技能型人才,就必须从根本上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重点突出改革后教学方法的实践性、科学性、高效性和思维性,将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作为教学目标之一。首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应用型人才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实践[3]。通过实践,学生可以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吸取实践中蕴含的丰富信息,从而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记忆。在合同法教学中,应用法学是基本的要求,因为学生学习法律最终是要运用于实际生活中去。这就给实践教学活动的融入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和支持。根据合同法教学的性质,将案例教学法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必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案例是法律实践的结晶,案例教学法是普法教育综合型人才培养的一个天然平台,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与作用。进行合同法教学时,将现实生活中大量的、经典的合同纠纷案例引入到实践教学环节中,无疑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其次,加强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在现代法学教育教学中,教师仅将书本中现成的知识传授给学生显然无法满足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这就需要教师不仅仅要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更要将学习知识的方法传授给学生,并注重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4]。在合同法实际教学过程中,从查阅资料、整理资料到分析资料整个环节,教师应重视起基础知识与基础技能的训练,要求学生在牢牢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学会灵活运用。另外,由于现代社会信息极度膨胀,对的、错的、不确定的各种信息混杂在一起,这就需要学生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必须持着怀疑的态度来看待法律,敢于提出自己对某项法律内容的质疑或不认可,以一个科学严禁的态度学习法律、分析法律和应用法律,从而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
(二)创新考试模式
传统合同法教学考试都是本着主观能力发挥与客观题目相结合的原则以笔试方式来进行。这种考试模式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检验出学生平时学习的成果,但无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灵活应用能力,也无法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帮助和推动作用。因此,创新考试模式势在必行。经过相关研究学者长期的探索与实践发现,口试在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合同法教学中收获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考试时,将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对学生进行测试,不仅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而且随机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也会有所显著的提高。除了要创新考试方法之外,还应该确保考试内容能够充分体现出应用性特点,贴近现实生活[5]。可以将实践教学内容、实际案例增加到考试内容的行列当中,并与合同法考试进行合理的衔接。贴近实际生活的、与合同法考试内容相衔接的、考察方法灵活的考试内容,无疑对培养具有法学修养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为保证学生法学应用能力的全面提高,还必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总结:总之,在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模式多元化的今天,依托合同法知识体系,与实际生活接轨,全面贯彻新课改要求,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指导策略,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与创新考试模式来开展与进行合同法教学,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我国具有法学修养的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必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谢珺.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合同法》教学为视角[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0,08:135-136.
[2]易凌.法学应用型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研究[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7,05:128-131.
[3]杨积堂.法学教育中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民族教育研究,2007,05:52-56.
[4]王聪.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探析--以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视角的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13,13:118-120.
[5]陈春.民办院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教育模式研究--以法学专业为视角,兼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性[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4: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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