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防雷工作新局面的开拓探索
- 来源:环球人文地理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改革,防雷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12-15 14:37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雷电灾害对各行各业的危害越来越大,雷灾损失逐年上升,社会对防雷减灾日益关注,防雷机构进行机构改革已迫在眉睫。本文结合内蒙古地区防雷机构现状,探索符合政策要求、推进防雷事业发展的对策或建议
关键词:改革;现状分析;探索;市场化
1、防雷工作政策环境
2014年中国气象局下发了《气象服务体质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基本思路: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气象事业单位主体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创造有利于多元主体参与气象服务、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入市场机制激发气象服务发展活力,增强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发挥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的职能和作用,推进公共气象服务的规模化、现代化和社会化发展。
近几年来国内发生了杭州科安公司状告气象部门行政垄断事件,《经济半小时》播出乌鲁木齐气象学会被工商部门查处事件,腾讯专题《气象局每年靠防雷敛财千万,你知道吗?》事件,这一系列负面事件给防雷减灾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传统的防雷工作体制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改革势在必行。
受上述负面事件的影响,中国气象局先后出台了《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雷装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社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件,召开了“强化防雷社会化管理和释放气球管理工作研讨会”召开“防雷改革试点省实施方案编制研讨会”。这一系列动作表明,气象部门积极响应国家深化改革政策方针,进一步气象服务体制改革,促进防雷市场的健康发展。
2、内蒙古地区防雷机构的现状分析
2.1 行政许可
防雷管理工作职责不明确,应由法规科负责行政许可工作,实际由负责技术服务的防雷中心负责,基本上行政许可与检测工作由一批人负责,部分项目未经设计审核直接进入竣工验收,许可程序从简甚至从无,审批窗口形同虚设,许可前置未实现,受理工作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2.2 行政执法
执法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员紧缺,业务培训少,执法工作开展困难;地方政府对执法工作支持有限,部分项目受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政策保护,执法困难,压力大,工作法制化开展不顺利;宣传力度不够,社会上气象法律意识淡薄,防雷减灾知识缺乏;政府出台气象方面规范性文件、与各部门联合发文件方面工作开展不足,“工作政府化”进展不顺利。
2.3 技术服务
防雷技术服务管理不明确。跟踪检测未与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形成良好对接,技术服务不到位,存在滞后性,防雷减灾服务形象受损;作为技术服务收费项目的跟踪检测工作,被竣工验收工作所替代,防雷收费与行政许可捆绑,与相关规定冲突。创收色彩浓重、行政色彩居多,只注重大项目、突出隐患单位,对隐蔽的、小型的、不能产生大的经济效益项目不进行服务,服务未完全得到社会的认可,防雷技术服务覆盖率低,没有适应市场改革需求,思想停留在一家独大上,没有引入竞争机制,未雨绸缪思想薄弱收费不明确。
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能力不够,定位不明。县级防雷技术人员存在多重身份,人员素质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目前难以解决技术人才缺乏问题。
2.4 财务管理
防雷机构作为气象局下属机构,在独立核算的基础下,未实现“人、财、物、办公场所”与气象局分离,摆脱不了气象局的行政干预。在经营收入、利益分配受制颇多,经费使用集中在事业单位的条条框框内。
3、新形势下防雷工作的对策、思路
加快防雷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防雷改革是气象部门改革推进的工作重点,在社会关注聚焦于此之时,《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已迫在眉睫,气象部门检测资质应加快向社会开放的脚步,顺应改革趋势。在资质管理方面,打破级别限制,只要符合资质申请条件均可进行申请,打破“铁饭碗”,实行市场化管理,引进竞争机制,通过优胜劣汰机制增强市场活力
健全防雷检测监管体系。防雷检测工作推向社会后,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是以公平竞争为前提的,必须通过相应制度明确竞争规则,建立公平环境,而监管工作将成为重中之重,决定着防雷检测事业的和谐发展。首先实施防雷检测机构登记、备案、年审管理,对省内机构实施登记管理,对省外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其次健全防雷装置检测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制定标准化防雷检测机构评审细则,以此提升防雷检测市场的质量。再次设立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委员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诚信档案,实施机构评定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守信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和考评制度,实施动态监管,保障防雷市场公平有序发展。
提升气象部门防雷检测服务能力。防雷检测工作需逐步有序的推向社会,改革初期阶段气象部门防雷机构将充当先锋。当下只有提升检测服务能力,才能在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下体现优势,建议整合全省防雷检测机构,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地区由上级机构覆盖开展业务;加强气象部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学习先进技术和服务方法,吸纳社会上多年从事防雷工作的技术人员,各地区间加强学习交流,互补长短,优化业务水平、服务水平,加强与被检企业的沟通联系,多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优化服务程序。促进防雷检测市场正当活跃竞争,也保障了防雷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的提高,保障防雷事业和谐稳步发展。同时也要改变过去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的观念,强化社会公共安全理念。
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新形势下防雷工作需要强大的执法队伍做后盾,鉴于以往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开展不是很好,此项工作需得到充分重视。首先理清关系,做到“政事企”分离,杜绝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健全培训学习制度,内强素质,外强形象,建立一支守法、懂法、会用法且有一定气象专业知识的法治队伍,造就良好环境,保障行政许可工作与检测工作形成良好对接。其次气象主管机构不得投资防雷检测企业,在逐步有序开放市场后,防雷检测企业做到与气象主管机构“人、财、物、办公场所”分离。再次加强气象普法工作的进行,工作法治化,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此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监管效能。
参考文献:
[1]温汉光、李韬光、范永龄等,市县级防雷管理机制有关问题研究气象软科学,2012,03:20-27
[2]陈益梅、陈承滨、陈晞等,防雷机构整合的可持续发展前景探索,第八届中国国际防雷论坛,2010
李松涛 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