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研究

  • 来源:环球人文地理
  • 关键字:泰州市,土地规划,环境
  • 发布时间:2015-09-03 15:20

  【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代社会社会发展下对土地计划使用和计划的常用方法。土地不仅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通过对某一城市或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进行分析和研究能够有效改善该地区出现的土地利用不合理局面,优化人居环境,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以泰州市为例展开土地总体规划对环境影响研究,希望能够为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顾名思义就是对土地或行政区域进行布局和划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人民群众长期生活环境等方面因素影响会有所不同,为推动城市发展,保障在城市发展中城市规划合理,进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对意义非凡。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一来,已经经过了两次较大范围内的全国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于上世纪我国国内环境和需求,前两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革的重点都放到了真爱城市、保护农业用地上。伴随近些年我国对农业用地保护程度加大,农业用地不足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但也导致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上的另一点不足,即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没有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资源共享和合理使用等问题,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部分地区甚至面临较为严重的环境灾害。泰州市是我国知名的历史文化城市,其拥有便利的水上和陆地交通资源,无论是在江苏还是在全国的经济发展、旅游资源、历史文化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近些年也饱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足造成的环境问题,需要明确一点对市一级别的地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印象研究,对其与上一级和下一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将重点以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为例进行研究。

  1、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1.1 泰州市简介

  泰州市在行政区域划分中属于我国江苏省,是我国著名的水上交通要道,是上海、乃至长江地区的主要城市。在气候划分中,泰州市属于亚热带湿润性气候,温度怡人,雨水和光照也都极为充足。城市内部较为平台,河道便利,为其看展农业提供极大的便利。此外,由于河道遍布、其湖泊、山地也较多,拥有油田、天然气、煤炭等自然资源。

  1.2 泰州市土地利用特点

  1.2.1 农业用地占地面积较多

  在上文中已经阐述,泰州市地处平台,主要在于泰州市位于长三角的冲击平原之上,为其农业发展提供便利,也为农业用地比重大提供可能。从最新的数据中看,泰州市2014年的农业用地整体比例在总土地数量的70%,由此也可以看出泰州市土地利用特点。

  1.2.2 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以2014年泰州市整体的区域单位面积产值看,每公顷大致为15.13万元,相比其他的建筑用地产值或是服务行业的产值,泰州市整体区域面积不足其5分之一。对于泰州来说,其地理优势十分显著,如能对当前土地利用结构加以改变,必能推动其区域经济效益获得,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1.3 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环境问题

  就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环境问题本节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自2006年之后,泰州市的单位土地建设用地的整体二氧化碳排放量明显提升且上升趋势十分明显,在2001年,泰州市单位建设用地的二氧化碳排放仅有0.32吨/公顷,到2006年,就上升到了0.61吨/公顷,到2014年则一跃十步到了1.12吨/公顷,可见其城市土地规划和发展中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研究伤害。

  其次,尽管泰州市在我国早期的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伴随我国整体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泰州市的环境在城市发展中也承当了相当大的压力,并导致一系列极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具体如,城市建设用地比重加大,城市垃圾产生量大,城市资源利用不合理、城市建设占到、特别是影响农业用地等情况加剧,直接导致泰州市的自然环境系统和生态系统面临灾害,人民群众可以活动的自然空间极为有限,作为泰州市发展中引以为傲的河道也面临研究的环境危机,严重影响泰州市的整体发展,加快完善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成为关键。

  2、推动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议

  2.1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规划纲要

  对于泰州来说,在发展和制定土地利用纲要中一定要明确自己的优势。泰州市在发展中的主要优势就是其地处江苏省和长三角地区的沿线,拥有便利的河道和沿江资源。目前泰州市对这部分的规划强大不大,因此,在泰州市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建议要对泰州市的沿江、河道部分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完善其码头、口岸等产业,避免一写不合理的建设用地,保障其周边的码头、口岸等产业能够推动泰州市经济发展同时,提升其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泰州市土地、经济和生态的长期发展。

  2.2 严格规划建设用地的比重

  严格规划建筑用地比重,要求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主进行建设用地的建设。在发展中要始终考虑到土地规划后的生态效益,避免只看重短期的经济效益,忽视长期发展过程中的生态效益。对于城市发展,特别是进入到城市化进程后,建设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但在规划中要明确建设用地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切记不能侵害生态保护区或功能区。

  结束语

  总的来说,泰州市在发展中土地总体规划不合理已经严重影响其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从科学发展观角度来说,建设用地提升或其他城市建设都是城市化发展中的必经阶段,是城市进步的表现。但在发展中也应当坚持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对自然资源不能过分索取,对环境更不能毫无节制的破坏。本文尽管是以泰州市为例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的研究,但对我国其他地区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作用,希望对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今后的战略制定上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牛桂敏,加强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J],城市,2011(02):69-71.

  [2]石宇,对我国规划环评编制中几点技术问题的探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07):82-83.

  [3]周浩,对土地规划问题的浅析[J],科技风,2011(14):30-33.

  杜春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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