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转形理论:一种新的视角

  摘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出版后,四方经济学界围绕着价值与价格的关系以及生产价格的决定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而总的争论可以归结为对马克思“转形理论”的争论。从争论发展的大体概况来说,共分为三个阶段,长达一百多年。本文在梳理这些争论后,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来解释马克思的转形理论:重构价值-价格关系,具体来说,就是首先将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而非生产性劳动的价值是通过生产性劳动进行转移的,我们提出了复杂劳动还原的基本原则:同质等量的生产性有用劳动产品所含有的价值量相等。最后提出了未来的研究展望。

  关键词:马克思 转形理论 价值-价格关系

  一、马克思的“转形问题”的百年争论

  (一)第一阶段:《资本论》第三卷与第一卷是否矛盾的争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

  《资本论》第三卷出版后,若利亚等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直接宣传“马克思在第三卷中已经彻底抛弃了劳动价值论”,因此是一个理论的破产。对此,恩格斯在《价值规律和利润率》一文中通过对经济历史的分析,论证了价值规律的客观性,同时证明了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及平均利润率的形成是资本主义的基本规律,“价值并非必要的虚构”。

  1896年,庞巴维克在《卡尔·马克思及其体系的终结》提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强调所有的商品的价值都是以劳动而且仅仅以劳动为基础的,但是在第三卷中,马克思却支持各个商品之间必定是按照不同于其中所包含的劳动量的比例来进行交换的,而且这不是偶然和暂时的,而是必然和长久的。所以,这是赤裸裸的矛盾。希法亭针对庞巴维克的说法,发表的《庞巴维克对马克思的批评》文章指出,庞巴维克对于马克思的批评不仅仅混淆了价值和价格,而且混淆了价值和交换价值,他在阐述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指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在第三卷取消,而仅仅是随着历史的表现形式变化。

  (二)“两对总量”能否同时相等的争论(20世纪40-50年代)

  1942年,斯威齐发表名著《资本主义发展论》,用了整整一章的内容分析了马克思的转形理论,提出,在多数情况下,总剩余价值和总利润相等的前提下,总价值和总价格却不是相等的,即“两对总量”是否同时相等的问题。随后,很多学者就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代表性学者梅(K May)用数学的方法证明了,只有在价值和价格都使用劳动时间作为计价单位的情况下,“两对总量”才能同时相等,如果使用货币即黄金作为计价单位,这总价值和总价格一定存在偏离。

  随后,多数的围绕“两对总量”能否同时相等的争论主要集中于数量关系的内在根源,但是一直没有统一的结论。

  (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否多余(20世纪70-80年代)

  20世纪70-80年代,美国出现“滞涨经济”,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论备受争议而此时关于马克思的理论的争论又开始复兴,参与争论的人数众多,代表性人物是萨缪尔森和斯蒂德曼。

  萨缪尔森在1957年发表的《工资和利息:马克思经济模式的现代剖析》,利用投入-产出法指出,马克思的转形理论是不必要的“复杂的迂回”,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强烈的质疑,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是向传统经济学的回归,从而承认马克思在第一卷的分析不过是一种无必要的、无结果的糊涂思想。

  1977年,斯蒂德曼在《按照斯拉法的思想研究马克思》的文章中,分析到:马克思的价值量分析只是实物量分析的衍生物,在存在固定资本或者联合生产的条件下,商品的价值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或者为零。马克思的价值利润率与货币利润率不一致,即使投入的商品实现了转化,这个解也是充满了矛盾,他进一步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多余的,不足于决定利润率和商品的相对价格,必须抛弃,转形理论是无中生有的,利润率先于价值而存在。

  纵观三个阶段的争论,焦点虽然不同,但是都是围绕着转形理论——即价值转化为价格的过程而展开的,劳动价值论是否成立成为关键的因素。这些争论到今天仍然没有一个定论。本文不可能终结这些争论,只是提供一个解释马克思转形理论的新视角。

  二、理解马克思的转形理论:一种新的视角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我们指出,关于价值-价格的转化问题是争论的本质,而这个争论直接导向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将劳动分解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马克思只是说明简单劳动通过直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衡量,复杂劳动等同于多倍的简单劳动。但是并没有说明转化的机理。因此后人在理解这个转化问题时产生的争论就不足为奇了。

  本文认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都应该作为劳动的基本内容,非生产性劳动是生产性劳动的价值转移。这样我们就直接讨论生产性劳动,则:

  劳动投入形成的总价格=全社会的劳动=总商品价格-不变资本部分的价格 (1)

  在这个公式的基础上,我们得出价格-价值关系的系数:

  价格-价值系数=劳动形成的总价格/总劳动时间 (2)

  同时我们将基期的每种商品的平均耗费的直接劳动时间近视的视为基期的“简单平均劳动”,这样我们就确定了一个复杂劳动还原的基本原则:同质等量的生产性有用劳动产品所含有的价值量相等。这样,通过这个基本的原则,再加上衡量价值量的计量方式,就可以比较精确的将复杂劳动转化为简单劳动,从而由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变,就有可能解决价值-价格的关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价格=总价值=简单劳动所含的价值量总和+复杂劳动复原为简单劳动的价值量总和 (3)

  三、未来的研究展望

  本文所提出的将复杂劳动还原的方法对于生产性劳动是基本能够适用的,而且采用现代化的计量手段和方法,可以比较精确地反映出来,但是对于非生产性劳动,因为其价值是通过生产性劳动转移的方式进行的价值转移,因此,这中间又多了一个转移的过程,而转移的基准是什么?如何刻画和度量,这都是比较困难的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恩格斯.价值规律和利润率.[M],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附录,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保罗·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M].商务印书馆,1997.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

  文/鲁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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