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宇红先生《模因具有学科的独立性和理论的科学吗?》一文的评论

  摘要:刘宇红先生的《模因具有学科的独立性和理论的科学性吗?》是一篇具有很强批判精神的文章,它彰显了学术创新与改革这一当今学术领域的宗旨。与此同时,这篇文章启发我们在对待新事物时应该以批判的眼光看待,而不是盲从。然而,这篇文章依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模因论 模因 缺点

  本评论主要是关于刘宇红先生的《模因具有学科的独立性与理论的科学性吗?》这篇文章展开的。该文章于2006年发表于《外国语言文学》上。在这篇文章里刘先生认为,模因学很难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而且它的科学性也值得怀疑,所以该文章主要聚焦于模因学的独立性和科学性,而这也是近年来学术领域炙手可热的一个话题。具体点说,该文章指出,模因学不该被视作一门独立的学科,因为其科学性受到严重质疑。作为一个学科,模因学没有明确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没有自足的元语言系统和明确的理论目标,它与其它学科的关系也有待廓清。模因学理论的科学性欠缺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首先,我们无法知道模因的传递是源于人的本性还是习性;其次,对模因学来说,科学的实证传统彻底丧失;第三,文化是否能够遗传以及如何遗传难以界定;第四,意向与意向性的地位难以确定。

  模因学是今年来国内非常火热的一个话题,而这一概念是2003年由何自然先生与何雪林先生引入的。面对这一新的概念,无数学者纷纷提出观点和见解,刘宇红先生便是这其中一位,所以,刘先生的这篇文章是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一片文章,值得我们拜读与学习。

  在刘先生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他向读者介绍了什么是模因学,它以文化传播的方式和规律作为研究对象,也有学者把它译作觅母学。1976年,英国牛津大学的动物学家 Richard 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提出了文化传播的基本单位,即模因(meme,也称觅母)。模因是基因(gene)的仿造词。随后,其他领域也对模因进行了大量研究,诸如教育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神学等学科。在中国,何自然先生与何雪林先生于2003年介绍了模因学的由来及模因研究的不同观点,分析了语言中的模因现象、语言模因的仿制,并提出了汉语语言仿制的四种类型,自此之后,在语言学领域,模因学得到稳定的发展,尤其是在语用学领域和翻译领域。

  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分向读者阐明了模因学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作者给出的理由是:首先,模因学没有明确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这一点体现在它的定义上。但我们发现,模因没有统一的定义,这导致了模因学的研究范围可宽可窄,研究对象忽此忽彼。其次,模因学没有自主的术语体系和明确的理论目标模因学没有独立的元语言系统,它的术语体系(如模因、传递、宿主等)都是对其它学科(主要是基因生物术语)术语的借用或者是隐喻性引申即模因就是基因。某种程度上,基因生物学成了模因学的“宿主”,模因学成了基因生物学的寄生学科,这正是模因学致命的弱点。第三,模因学与其它学科的地位有待廓清。Dawkins(1976)提到了“模因的专横”,模因学的专横在于它借用了生物学的基因理论之后,又试图一步步地将生物学挤出它原有的学术领地。然而作者指出,如果我们把他的阐释中的“模因”解释为“基因”可能会更加合理。这就是刘先生所说的模因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清楚,以至于影响它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作者指出模因学不具有科学性。首先,它陷入了模因传递过程中本性与习性的两难境地。模因学认为,文化要素从一个宿主传递给另一个宿主体现的是模因的复制与文化的传播。但是互不交往的两个民族完全可能自发生成相同的模因。比如,几乎每种文化都有把女人比喻为鲜花的传统,这种模因——不管你认定它是观念还是语用习惯——至少从发生学上来讲,它不是模因传递的结果。第二,实证传统的彻底丧失。划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标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经验证实原则。科学哲学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命题产生的。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之所以是可信的、客观的,就在于它可以付诸经验事实的检验。我们以此来对比模因学。模因学的理论体系没有任何经验证实的成份。第三,文化真的能遗传吗?该文章指出,基因可以被复制,我们发现我们总是无意识地把“复制者”介绍到文化传播领域,而这与现实是矛盾的。第四,意向与意向性的地位问题。人是一种具有意向和意向性的动物,人不是被动地受模因的操纵。

  除此之外,这篇文章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1)模因主要通过模仿而被传递,任何东西只要通过模仿而被传递,它就可以算作是模因;2)模因寿命有长有短,任何受到模因影响并加以传播的人都可能成为该模因的宿主;3)模因与基因并不是一回事,不能简单等同;4)模因论既注重描写,更强调解释,旨在进一步加深对语言、文化、思想、认知以及人类自身的认识;5)隐喻思维不会影响模因论的科学性;6)模因论不但与其他学科关系相当紧密,还有可能对其它学科发展带来新启示;7)本性与习性均可能对模因的传递产生影响;8)模因论没有忽视意向性问题;9)模因论不但要考察人如何获得思想,更要考察思想如何获得人,即思想如何控制人;10)目前探讨模因论的科学性问题可能还为时过早。

  这篇文章整体上来看,是一篇非常有启发性和创新性的作品,但就内容方面而言,稍微欠缺强有力的论据和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1]何自然.(2005).语言中的模因.语言科学.

  [2]何自然,何雪林.(2003).模因论与社会语用.现代外语.

  [3]刘宇红.(2005).隐喻研究的哲学视角.外国语.

  [4]刘宇红.(2006).模因学具有学科的独立性与理论的科学性吗.外国语言文学.

  [5]潘文国.(2001).语言的定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6]王斌.觅母与翻译.(2004).外语研究.

  [7]谢超群,何自然.(2006).学术研究中的普遍性、确定性与预测性问题.浙江大学学报.

  [8]谢超群、何自然.(2007)语言模因说略.现代外语.

  [9]谢超群、李冰芸.(2006)礼貌?语言?模因.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文/汉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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