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山东,经营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3-12-18 12:30
一、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中小企业户数达到81万户,比上年新增6万户。其中,私营企业户、人、资分别比上年增长10.6%、7.6%、19.9%,私企户数达到了66.1万户。2012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91.7万人,占全部新增就业人口的78.3%。
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户数35982家,从业人数达591.6万人,2012年销售产值、营业收入、利润、税金四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分别占全国的13%、13%、14%、1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规模以上中小企业部分指标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增加值66.2%、出口交货值51.9%、营业收入61.2%、利润62.9%、利税60.3%、从业人员65%。全口径估算,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60%以上、税收占65%以上、就业岗位80%以上。
2012年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达到13万户,从业人员279.5万人;实现营业收入5290.8亿元,同比增长16.6%;实现税金212.9亿元,同比增长3.1%;规模以下工业实现增加值2117.7亿元,同比增长10.2%。今年上半年,中小企业运行总体平稳。1-6月,36833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现营收、利税、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5.84%、18.07%、19.73%;增加值同比增长13.97%,出口交货值增长5%。2380户重点监测直报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长16.55%,用电量同比增长6.91%,营收、利润分别增长17%、19.41%。
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增长,挤压了企业利润。今年中小企业效益增速回升,但受各项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攀升的原因,盈利空间进一步缩减。一季度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亏损企业达到2845个,亏损面7.7%,亏损额62.6亿元。
成本上升压力加大。去年,全国中小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达到85.84元,山东省主营业务成本增长18.3%。在当前工业制造业中,工人工资成本已占到企业全部成本30%左右,融资成本占到11%-13%,物流成本占到8%-10%,原材料成本占到50%多,加之税费负担,中小企业盈利空间压缩。
产业结构中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占比较低、发展不够。山东省工业、农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总量第一,但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个数明显低于其他发达省份,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就更少,“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
中小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很多中小企业反映,没创业时想创业,干了没想到这么难,经营环境复杂多变,承受的压力太大,有的以发展制造业为平台筹集资金,用于放高利贷,有的资金投向房地产、搞古董收藏,有的在国外购房、置业,再投资创业的意愿明显不足。
创新能力不足。由于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原因,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明显不足,积极性不高。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能源综合利用减税等政策优惠,山东省享受政策的企业数量和减税金额不高。
政府扶持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山东省专项资金从几千万增长到1.4亿元,增速较快。但与广东、山西、四川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三、对策建议
(一)减少行政审批
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负担。行政审批过多过滥,为某些机构和人员设租寻租提供便利,从国家层面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下放权力,市场行为让市场自己解决。同时,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损害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评比、乱检查,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降低中小企业进入门槛
国家规定对民间资本实行“非禁即入”,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某些领域和行业对小微企业仍然采取歧视性政策,“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限制了企业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今年以来国家各部委密集出台了42项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极大地放宽了民间资本的准入领域,但铁路、能源、电信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一般都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虽然没有了政策上的准入限制,但依然存在经济上的准入门槛,对于这些领域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对于已经具有实力进入的领域,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特别要细化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和商贸流通等民间资本关注的市场准入领域,努力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畅通政策和信息引导渠道,提高民间投资的便利性。对各类投资主体提出的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资金申请,在审核内容、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审核规则等方面要一视同仁。
(三)降低非公企业税负
财税政策的着力点应从“特惠制”转向“普惠制”,减少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支持计划与政策,代之以更加全面的“有增有减,总体下降”的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一要切实落实好现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目前实行的年应纳所得额低于6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加大对企业的宣传辅导力度,帮助企业及时准确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及办税程序,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成本和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成本。二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建议国家对新设立初期符合条件的查账征收的企业,实行“前2年所得税全免,以后年度全部减半”政策;对核定征收的企业,也应实行“减半”政策,以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三要清理不合理收费。应尽快启动新一轮清理涉企收费工作,严格控制新出台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项目,现有收费标准一般不得提高,大力整治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强制企业参加评比并收取费用、重复鉴定检验等行为,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提高财政支持效率
加快结构性减免税步伐,突出小微企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淡化其纳税功能,对小微企业进一步采取减税政策,参照我国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对新设立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实行前2年所得税全免,后3年减半征收政策。
目前看,山东省扶持非公经济的财政资金分散在各相关主管部门,存在资金总量小、管理头绪多、成本高等特点。结合实际,一要整合资金投放渠道。目前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有很多项,涉及财政、发改、科技、农业、商务、中小办等诸多部门单位,资金类别虽多但发力点分散,应把各种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进行统一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作用。二要增加资金管理透明度。建立健全财政引导资金评审机制,对财政资金的投入规模、形式进行评估论证。将财政支持资金管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建立中小企业使用财政资金信息库,增加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三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政支持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企业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及企业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非公企业以后年度申报资格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改善融资环境。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等小型金融机构,明确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放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和区域个数限制。继续加大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和区域集优债发行力度,大力推进设备融资租赁和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继续推动国有大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到县(市、区)设立商业机构、特色支行或科技支行,到经济发达镇或产业聚集区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重点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并大幅下调和限定利率上浮空间。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加快建立民间资本融资服务平台,健全民间资本市场,探索民间资本服务小微企业的新途径。
目前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中,融资问题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存在着渠道单一、融资难、融资贵、贴现率高以及催贷、抽贷、压贷现象。要想更好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一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明确金融扶持重点。每年由中小企业办筛选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组织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予以重点扶持,简化贷款流程。省内各银行机构应将企业贷款审批权限适度下放给市、县级分支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申请优先受理、简化流程、加快审批,降低融资成本。二要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加快发展。加快发展风险投资公司。积极引进和鼓励组建民营风险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有条件的市或县(市、区)级财政可以出资专门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入股民营风险投资公司扶持其发展。三要加快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进一步加快基金运作步伐,坚持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以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等社会中介机构为参股扶持重点,更多运用间接手段,充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重点支持各类处于初创期的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李龙(作者单位:山东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