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小投入能够获得最大产出吗

  “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这种思想在现今社会中广为流传并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但是,根据当代西方经济学对生产效率的评判标准,“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在假定要素边际产量大于零的情况下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是不可能存在的现象。如果允许要素的边际产量小于零,那么这种现象就只存在于人员过多,机构臃肿的企业。此时裁减人员确实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因此,“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不仅不是有效率的生产,而且代表着要素边际产量小于零时的严重低效率生产。它也就不是生产效率的正确的评判标准。

  如果在百度里键入“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这句话,那么我们会收集到大约783万个结果。这个非常庞大的数字不仅说明了人们是多么关注自己做事情的效率,而且还说明了人们试图在追求一种非常完美的境界,那就是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实现生产效率最大化。但是以最小投入真的能够实现最大产出吗?生产效率真的意味着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吗?本文将对这一广为流传的思想观念进行理性地探讨,以期获得正确的生产效率观念,从而正确地指导我们的生产实践。

  经济学关于“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看法

  在经济学中,关于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家从来不曾有“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这种观点。最先对这种观点进行系统批判的经济学家是在世界范围内都比较著名的波兰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他在著作《政治经济学》中指出,资本主义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实现利润最大化是通过经济(理性)原理来实现的。经济理性原理的内容是支出一定的生产资料,实现最大程度的目标,或者为了实现一定程度的目标,力求支出的生产资料最少,使目标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经济理性原理的第一种表述称为最大效果原理,它是把能支配的一切生产资料的支出当作出发点,以能支配的生产资料实现最大程度的目标;经济理性原理的第二种表述称为生产资料节约原理或最小成本原理,它是把最小生产资料支出得到目标一定程度的实现作为出发点,同时利用节约化的生产资料以提高目标的实现程度。这样就可能使用可支配的生产资料支出实现最大程度的目标。因此,经济理性原理的两种表述形式实质上是等价的。

  但是,兰格认为,如果把经济理性原理的两种表述形式合并起来形成“以最少生产资料支出达到最大效果”这种表述,那就不正确了。因为合并后的表述会产生逻辑上的矛盾。假设第一种形式得到满足,即一定的生产资料支出实现了最大程度的目标。此时,生产资料支出不能减少,因为这会降低目标的实现程度;假设第二种形式得到满足,即以最小生产资料支出实现了目标的某一具体程度。此时,不可能再提高目标的实现程度,因为这将要求增加生产资料的支出。

  因此,经济学认为,以最小的投入不可能获得最大的产出。经济学对生产效率的评判标准是:以一定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者利用最小的投入实现一定的产出。当厂商的生产具有效率时,就实现了利润最大化。这是因为在自由竞争市场,在成本投入一定的情况下,产出最大也就是收入最大,从而利润就最大;在产出一定也就是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成本投入最小,从而利润就最大。综上所述,经济学认为,生产效率有两个评判标准:终极标准和具体标准。终极标准是利润最大化,具体标准是以一定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者利用最小的投入实现一定的产出。

  关于投入和产出之间关系的全面理解

  为了全面和正确理解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现将投入和产出按照各自变化情况分成9种关系组合。

  如果按照前述经济学关于经济效率的具体评判标准,只有(投入不变,产出增加)和(投入减少,产出不变)这两种组合是有效率的生产。而(投入增加,产出不变),(投入增加,产出减少),(投入不变,产出减少)这三种组合很显然是无效率的生产。

  (投入增加,产出增加),(投入减少,产出减少),(投入减少,产出增加)这三种组合不方便运用生产效率的两个具体评判标准进行分析,而只宜运用生产效率的终极评判标准利润最大化进行分析。为了方便起见,现以劳动这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产出为例。(投入增加,产出增加)这种组合实际上描述了劳动投入量在0<L<L0这段区间的投入和产出变化情况。在此区间内,每增加一单位的劳动投入所增加的产量即边际产量所增加的边际收益(MPL·P)要大于劳动的成本价格(W0)。因此,在此区间增加劳动投入可以增加利润。在L=L0时,增加一单位的劳动投入所增加的产量即边际产量所增加的边际收益(MPL·P)刚好等于劳动的成本价格(W0)。因此,在L=L0时,增加劳动投入不可能再增加利润。(投入减少,产出减少)这种关系组合实际上描述了劳动投入量在L0<L<L1这段区间的投入和产出变化情况。在此区间内,每减少一单位的劳动投入所减少的产量即边际产量所减少的边际收益(MPL·P)要小于劳动的成本价格(W0)。因此,在此区间减少劳动投入可以增加利润。综上所述,(投入增加,产出增加)和(投入减少,产出减少)这两种关系组合都没有实现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边际产品价值等于其价格(VMP=MPL·P=w0),还存在利润增加的余地,没有实现利润最大化,因而是缺乏效率的。

  (投入减少,产出增加)这种关系组合实际上就是“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这种思想。前面已经运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论证这种观点存在逻辑矛盾,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中国国企改革中的“减员增效”实践却证明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为什么经济学理论不能解释甚至否定这种现实存在呢?经过深刻反思,笔者得出的结论是经济学家把这种情形“假定”没有了。在经济学著作中,经济学作者往往假定总产量对生产要素的偏导数大于零,也就是要素的边际产量大于零。这样,在传统的经济学著作中,图2中的边际产量和边际产品价值都只有大于零而没有小于零的部分。这是因为很难想象一个厂商会把生产要素雇佣到不但不能增加总产量反而会减少总产量的数量程度。这种情况虽然在西方国家和现在非常罕见,但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却非常常见。在L>L1时,MPL<0,劳动的总产量函数递减,这样每减少一单位的劳动投入不但不会减少产量,反而会增加产量。虽然我们放松要素的边际产量的假定条件可以证明“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存在。但是“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并不意味着生产是有效率的。恰恰相反,“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刚好反映了严重低效率生产的存在。

  在上述分析中,要素投入量的变动不会影响到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技术关系,也就是生产函数不变。但是,如果变动投入不是采取变动劳动投入量的形式而是通过改变劳动工资的形式来变动劳动投入,那么生产函数就可能发生变化。例如,就(投入增加,产出增加)这个组合而言,如果投入增加不是通过增加劳动投入量而是通过把员工工资提高到均衡工资水平以上,那么根据效率工资理论,这个企业就会招聘到行业内更高素质的人才,员工的道德风险会更低,工人的努力程度会更高,即劳动的边际产量会更高。这种情况反映在图1中就是,虽然代表劳动工资的水平线会更高,但是边际产量线和边际产品价值线也会更高。只要边际产量的增长率大于劳动工资的增长率,厂商的利润就会增加,厂商在实现最有效率的生产时实现的利润就更多。

  与之相反,就(投入减少,产出减少)这个关系组合而言,如果投入减少不是通过减少劳动投入量而是通过把员工工资降低到均衡工资水平以下,那么根据效率工资理论,这个企业就不会招聘到行业内更高素质的人才,甚至出现“用工荒”,员工的道德风险会更高,工人的努力程度会更低,即劳动的边际产量会更低。因此,企业试图通过减少工资水平来增加利润,这实际上是一条不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效率工资理论告诉我们,更高的工资投入才意味着更高的产出,最小的投入不可能实现最大的产出。因此,中国的一些民营企业应当放弃“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这种错误观点,应当实行效率工资制度。

  综上所述,生产效率有两个评判标准:终极标准和具体标准。终极标准是利润最大化,具体标准是以一定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者利用最小的投入实现一定的产出。“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在假定要素边际产量大于零的情况下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是不可能存在的现象。但是,如果允许要素的边际产量小于零,那么这种现象就存在于人员过多,机构臃肿的企业。此时裁减人员确实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因此,“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不仅不是有效率的生产,而且代表着要素边际产量小于零时的严重低效率生产。效率工资理论告诉我们,更高的工资投入才意味着更高的产出,最小的投入不可能实现最大的产出。中国的一些民营企业应当放弃“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这种错误观点,实行效率工资制度。

  罗军(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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