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审计

  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由此带来了政治、经济、法律、技术和社会各方面的问题。与此同时,碳审计就是现代审计领域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新兴举措,是一种全新的环境规制工具。该文在系统分析碳审计产生的时代背景,全面梳理国内外碳审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碳审计的发展之路。

  低碳以及碳审计来源

  随着全球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使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逐渐受到各国政府及全世界人民的强烈关注,这些现象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促使人们关注到一种全新经济发展模式,即低碳经济。

  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2006)发表了《气候变化的经济学》,对全球变暖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评估,并成为欧盟在向低碳经济转型方面的理论基础。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在2009年底联合撰文《绿色增长才是可持续复苏》指出用一致的全球经济政策回应经济危机,更要开创一种新的绿色全球经济。

  基于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碳审计已成为当前许多国家共同关注并全力予以实施的一项崭新的工作。英国的碳审计主要分能源及燃气消耗、交通和运输、采购、废弃物和水的利用五个区域进行审计和评估。建设低碳社区是英国在碳审计中最引人注目的成果。也有一些国家采用税收惩罚政策,如芬兰、加拿大等国实行碳税政策,即对重排放的工业和产品进行强制性征税,有效起到了碳减排的目的。

  不难看出,无论是发展低碳经济,还是征收碳税、碳关税或推行碳交易市场制度,审计理念、审计原则、审计方法和审计主客体在内的传统审计体系都将受到全方位的挑战。此时碳审计应运而生。一般来说,碳审计是指遵循普通的审计理念,探索性地管理碳排放问题的一种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具体说,碳审计是审计主体(包括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审计方式、方法对有关地区、组织或个人在生产、经营和消费或生活过程中消耗含碳元素的自然资源因碳排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审验、鉴证或第三方评论,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种经济监督和经济控制行为。

  碳审计内容

  英国的低碳审计发展较早,英国环境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低碳经济发展诸环节的审计任务,并制定出了具体的低碳审计目标与内容。以英国的“低碳”审计框架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认为当前我国进行“低碳”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低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这是我国国家审计目前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低碳政策制定不仅关系到低碳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其他连带产业的发展,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可贵的指导性作用。首先审计关于制定低碳政策方面,其主要是指审查政策制定过程的规范合理性,制定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背低碳经济目标的行为。

  低碳收支的审计监督。这是目前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监督机制,也是我国急需完善的机制。本文认为低碳收支的监督一般包括以下几点:申请资金的合理性。低碳扶持资金是针对低碳项目或产品而划拨的,审计中要严格把关提出申请的项目或产品是否真的属于低碳经济的范畴;低碳资金的效益性,主要审计低碳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了预期的效果,是否还存在不足之处,以及是否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汇报这些问题。低碳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主要审查是否存在对低碳资金舞弊、贪污、挪用等现象,使用环节是否影响低碳资金的真实有效。

  低碳产品的审计认证。最初欧洲国家采用了一系列税收激励政策来发展低碳经济,其具体表现在:鼓励高效节能车辆的使用、开发风能太阳能、降低相关税率等。但是这些产品使用低碳税收减免的前提是存在低碳产品,或进行低碳行为与交易。由此带来了有关低碳产品、低碳行为和交易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具体包括:是否是低碳产品、产品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发生了低碳行为与交易,等等。这些对审计人员也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碳审计的发展现状

  我国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在成为GDP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也从2006年开始一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碳排放国,并在近几年保持着较快的增速(王爱国,武锐,王一川,2011)。根据“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我国积极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在2009年11月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20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40%至45%;2011年3月17日又进一步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碳排放将减少17%,到本世纪中叶,争取实现碳排放的“零增长乃至负增长”(王爱国,2012)。

  为了履行碳减排义务,在宏观上,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国政府基于自身在资源禀赋、能源结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特殊性,也明确提出了“转方式、调结构”和“节能减排”的新构想,借此实现经济社会由以经济优先为导向的高速增长模式向以环境优先为导向的持续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变。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但是从2008年开始已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先后建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10余家碳交易平台;同时,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截至2010年8月9日,我国共有915个CDM项目注册成功,占全部注册项目的54%,占东道国CDM项目签发总量的60%,项目总数和估计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于楠,杨宇焰,王忠钦,2011),表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启示

  基于当前现状我们发现:不论中外均认为发展低碳经济是当务之急,但是,针对碳审计的研究则广泛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主要集中于碳审计的概念界定、碳审计与碳会计的关系、碳审计的主体和客体的界定、碳审计的内容、碳审计的程序、碳审计适用的标准等等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反过来讲这也为碳审计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为了保持经济增长的前提下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最终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的“双赢”局面,就必须加大碳审计工作的推进力度,尽快改变传统的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模式,不断推行“绿色GDP”的考核模式,为碳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科学的决策环境。

  李洁(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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