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官的职责及培养过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检察官,职责,执法
  • 发布时间:2015-04-13 15:44

  【摘要】随着我国发展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检察官在其中的位置和作用不断得到凸显。无论是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还是对特定案件的稽查和公诉,检察官都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引导性的角色。笔者将在简单分析检察官在当前政府系统中职责组成结构的基础上,对我国检察官的培养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和思考。

  【关键词】检察官;自责组成;培养工程

  一、前言

  检察官的设立和职责履行是世界范围内法治文明建设的关键步骤。从之前中世纪体系下的刑罚到如今现代化的法制建设,检察官肩负着审理、公诉、稽查等重要职责。所谓能者方能多劳,检察官职责的复杂性和作用的关键性,决定了对检察官的培养工作必须慎之又慎。笔者将对以上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反思和探索。

  二、检察官的职责组成部分概述

  检察官的基本职责在我国社会发展建设中有着专门的固定和细致的分工。检察官的职责大体可以分为监督、公诉、稽查等三个部分。

  1、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检察官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职责。这种法律监督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涉及到对社会组织和个人行为是否违法等的监督,同时还包括了对国家公务系统内部人员行为的法律监督,它长期以来也被称为是“治官之官”。我国为了保证权力运行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建立多渠道立体化的权力监督体系,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政治协商会议的监督以及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由于设有专门的检查机制和明确的检查程序以及专门的权力实践主体,在我国权力监督体系中占据着关键性的地位。它的监督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司法体系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法纪监督,对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和职权进行监督;稽查监督,对相关公安、武警系统的案件稽查工作进行监督;审判监督,对法院、法官等审判机构的审判行为进行监督;监所监督,对当前各级劳教所、监狱、看守所等进行监督。

  2、提起公诉。检察官提起公诉的权利是指代表国家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公诉的权利是检察官在对大部分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和稽查的关键过程。这一过程是整个公诉环节的组成部分,其他环节还包括对所要提起公诉案件的审查过程,审查此案件的性质及恶劣程度,决定是否要正式提起公诉,并准备相应的公诉材料;检察官在做出公诉决定之后,需要对整个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资料、证据的收集,这一工作将是决定整个公诉结果的关键环节;在掌握了必须的材料以及充足的证据之后,检察官会选择正式向法庭提起公诉;在提起公诉之后,检察官还必须再出庭参加公诉案件的审判过程,并支持自身公诉,这一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提起公诉环节的进一步延伸。当然,与提起公诉的权利相对应的是检察官还有对个别刑事案件做出不公诉决定的权力。

  3、对个别案件的直接稽查的权利。法律规定,检察官及检察院对所有进行公诉的案件具有稽查权,此外一些检察院认为属于其自身工作范畴的案件也可以由检察院自身直接展开调查工作。一般来讲,当前由检察院直接进行稽查的案件主要是涉及到国家公务人员的刑事案件。比如贪污腐败、收受贿赂等案件。此外,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当前司法系统有着创新性案件的稽查、复查等也会需要检察官的介入和协助。

  对于任何一种案件来讲,调查工作会对后续公诉、审判等重要环节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对于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来讲,做好审查和稽查工作十分关键。

  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除上述法律监督、提起公诉以及案件稽查等三种主要的职责内容之外,检察官还肩负着一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官在具体的职务范围内还有着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责。增强自身法律素养,提高法律监督和案件稽查的能力也是其主要的职责之一。

  三、检察官培养工作中应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

  检察官的培养工作是一个体系性的过程,需要采用项目管理式的思维方式进行扁平化的管理。我国当前对检察官的培养工作也基本是沿着这一思路而稳步推进的:制定了明确的检察官培养场所,并开发了成套的检察官培养课程,同时还开发出一系列配套的培养设施和培养方式。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下一阶段的检察官培养工作应该十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将主流价值观引入检察官培养工作的顶层设计当中。检察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后,将代表人民群众行使自己手中的监督权、稽查权、公诉权等大型民主权利。为了保证检察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必须在检察官的培养工作中十分注重对检察官主流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培养和树立工作。这种引导和树立工作的完成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确立创新、开放、公正、法治的基本价值体系,将之作为检察官培养体系的核心文化对所培养的检察官进行灌输和熏陶。二是将践行主流文化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作为培养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并将实践活动贯穿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同时注重增强实践活动的时代性和即时性,紧跟时代发展的前沿。

  2、建立针对进入检察官培养系统和任职检察官的人才考核机制。严格的人才遴选机制是保证检察官培养机制质量和水准的基本措施。从阶段组成方面来看,这一严格的人才遴选机制应该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对进入检察官培养机制的人才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考核,注重对其逻辑思维、表达能力以及实践调查和资料整理等基本能力的考核、其次是对进入检察官职务的人才进行严格审查。检察官培养体系的成功率不会是百分之百,必须从中选拔出具备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对当前法律体系有着深入了解,同时对检察官工作怀揣着信仰的人才,然后委以重任。

  3、设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任何一种公共权利的运行需要监督和评估机制来保障其公正性和权威性。检察官培养机制也需要一种监督和评估机制来制衡。通过设立明晰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检察官培养工作的质量和水准变成分数来进行考核。同时将已经担任检察官的工作水平和贡献也纳入到考核与评估工作,这无疑是对检察官培养工作的一种鞭策和监督,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四、结语

  在我国现行法律机制下,检察官的职责主要有公诉、监督、稽查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对检察官的培养工作中应该十分重视对检察官价值观的培养以及相应的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的建立,当然,严格的人才遴选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

  参考文献:

  [1]张文显信春鹰孙谦.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3.

  [2]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M].法律出版社.2012.

  [3]赵震江.法律社会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文/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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